半月談:司法公信力讓營商環境接軌國際

一起可以在香港起訴和審理的案件,香港當事人卻選擇在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審理。隨著判決書送達香港當事人手中,這起案件告一段落。“司法效率高、成本低、境內執行力強,又能確保適用域外法,是當事人選擇在前海法院起訴的主要原因。”該案件香港當事人的代理律師王焯傑說。

時下,打造國際化、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正成為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示範區——前海的歷史使命。前海法治的“一小步”,成為推動企業投資信心增強的“一大步”。

依法保障適用域外法 ,讓外商“放心投”

國際人才、資本、貨幣與信息流都需要法治的保駕護航,而粵港澳大灣區存在3個法域,涉及3種法律制度。

2019年2月出臺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優化提升前海功能,並將“加強法律事務合作”列為前海三大功能之一。

半月談:司法公信力讓營商環境接軌國際

成立於2015年1月的前海法院,作為全國綜合性司法改革示範法院,除管轄本轄區內第一審民商事案件和執行案件,還集中管轄深圳市轄區第一審涉外涉港澳臺商事案件。

為了讓境外投資人可以用“自己熟悉的法律”處理商事案件,放心在前海投資,前海法院在域外法查明與適用上實行“充分努力原則”,明確域外法查明和適用機制,保障當事人自由選擇適用域外法權利。

前海法院院長聞長智說,雖然我國法律支持適用域外法,但受制於查明途徑單一等因素,法官常因“無法查明”而適用內地法律裁判。前海法院承建國家級域外法查明研究基地,建設港澳臺和外國法律資料庫與案例庫,制定域外法查明辦法和涉港因素認定指引,明確域外法查明途徑、查明責任,詳細列舉了30多項涉港因素情形,確保域外法“認得全”“查得明”“用得準”。

統一裁判尺度 ,提升司法結果可預期性

“港籍陪審員可憑藉熟知香港或域外當事人交易習慣、行業情況的優勢,對接國際通用規則和體系,促進糾紛合理有效化解。”港籍陪審員孫蘊說。

為了消除境外投資者顧慮,前海法院2017年5月制定《關於涉外涉港澳臺案件審判機制改革實施意見及工作指引》,充分遵循平等保護、契約自由等國際商事通行的原則和裁判理念,推進6個方面27項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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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籍陪審員金孝賢在破產清算案件的審理過程中 向申請人代理律師提問 毛思倩 攝

其中,港籍陪審員制度等創新成效明顯。如今,32名港籍陪審員參與涉外涉港澳臺的商事案件審理,消除了制度差異給當事人帶來的不安感,增加了裁判透明度,提升了前海司法公信力。

與此同時,前海法院推行典型案件定期發佈制度,統一同類案件裁判標準,建立專業法官會議、前海專家委員會,實行類案參考制度……一系列創新舉措提升了司法結果可預期性,有效引導了商事主體市場行為。

強化調解力量 ,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為提升糾紛解決效率,前海法院還著力強化訴訟與非訴訟銜接機制,與深圳國際仲裁院、香港和解中心等域內外47家調解組織共建前海“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訴調對接中心,強化司法對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的支持、指導和規範,探索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新路徑和大灣區通用調解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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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法院通過實行商事糾紛先行調解程序、強化促進調解的引導機制、建立拒絕調解的約束機制,引導當事人合理選擇糾紛解決方式。

同時,前海法院制定包括10個實務指引、10個調解案例、6類糾紛調解指引和22類案件要素表的《前海“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訴調對接中心調解規則和實務指引》,明確調解工作流程及配套機制,並聘請了77名外籍和港澳臺籍調解員,以提升當事人的調解意願和成功率。截至2019年10月,前海“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訴調對接中心共成功調解案件3423件。

隨著營商環境不斷接軌國際,前海對港資的吸引力不斷提升。截至2019年11月底,前海蛇口自貿片區累計註冊港資企業11982家,註冊資本12959.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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