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檢察院聯合四部門印發公益訴訟《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加強洛南縣野生動物保護工作,3月26日,商洛市洛南縣人民檢察院與縣公安局、縣林業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四個部門共同印發了《關於深入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公益訴訟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要求,在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各職能部門要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從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實現人和自然和諧共生,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出發,加強配合協作,努力提高全體社會成員的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促進社會公眾自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紮實築牢公共衛生安全防線、牢牢守住生態安全底線。

《意見》明確了各單位職責分工,細化了職責範圍。公安部門要對走私珍貴陸生野生動物等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案件實施查處;林業部門要對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等工作進行檢測和監督;農業農村部門要對動物飼養、屠宰等經營活動中的動物防疫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對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出售、購買等活動進行監督;檢察機關通過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等方式,切實履行好檢察服務監督職能,督促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做好保護野生動物工作。

《意見》提出各部門要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做好案件線索移送工作。各單位在履行野生動物保護監管職責中,發現有涉嫌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行為,應當及時向檢察機關通報線索。檢察機關在辦理野生動物保護的公益訴訟案件過程中,需要提供案件信息及證據的,相關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該《意見》的出臺,建立了野生動物保護公益訴訟案件協作長效機制,為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杜明 記者李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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