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幫郭某某辯護的律師後悔為其辯護,律師本不該是“幫凶”

近日北京刑滿釋放人員郭某某因不戴口罩被勸阻從而打死勸阻自己老人的事件鬧得沸沸揚揚。該事件的主角郭某某於2019年7月24日刑滿釋放。之前他曾因殺害自己的女友被判處無期徒刑。在其服刑期間曾九次減刑,最終只在牢中度過了16年。但是,剛刑滿釋放半年多的他卻又因為沒戴口罩將上前勸阻他的老人毆打致死。

曾幫郭某某辯護的律師後悔為其辯護,律師本不該是“幫兇”

16年間連殺兩人到底是誰給了它第二次殺人的機會?

我們都知道犯人在獄中服刑期間只要表現良好就可以獲得減刑。但是郭某某刑滿釋放之後又毆打將人致死,可以看出其品行其實並不端正。

郭某某在當年本該被判處死刑,但是在律師的極力辯護之下,還是保住了性命。原本郭某某應該感恩自己重生了一次,沒想到大難不死的他又出來作惡了。

律師替他辯護給了他一次生的機會,但他卻用這次生的機會再次殺害了一人。在很多人眼裡當年為其辯護的律師成了他這次殺人的“幫兇”。如果這種殺人惡魔早早被判處死刑的話,又怎會給他再次動殺唸的機會?

當年的律師覺得他救了一條生命,但是卻萬萬沒想到也是因為他又害了一條生命。這不禁讓我們產生了思考:律師為犯人極力辯護究竟是做對了?還是做錯了呢?

如果再讓這位律師選一次,他還會選擇為郭某某辯護嗎?這也不禁讓我們想起了已經伏法的孫果果,如果孫果果在當年就已經伏法,那又怎會有後面作惡的機會呢?

雖然正義永遠不會缺席,但是在這個程當中在白白的搭進去幾條性命那又是何必呢?這確實是一個值得令人深思的問題。

有時候我們只是做了自己需要做的事,但卻也沒曾想到會是另一種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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