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地区的疫情“四类人员”到底什么时候能解除限制?

Gunpointer


你好题主,我是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我先解释一下什么是疫情“四类人员”?

疫情“四类人员”是指:一是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二是疑似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三是无法明确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可能的发热患者,四是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

湖北咸宁的最新疫情通报。

咸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情况通报

2020年3月28日0时-24时,咸宁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0例。截至3月17日24时,全市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已全部清零。

截至3月28日24时,咸宁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836例,已治愈出院821例,其中:咸安307例,赤壁195例,嘉鱼114例,通山84例,崇阳65例,通城56例。病亡15例(赤壁5例,咸安4例,通城2例,崇阳2例,嘉鱼2例,通山0例)。确诊病例中,咸安区311例,赤壁市200例,嘉鱼县116例,通山县84例,崇阳县67例,通城县58例。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4963人,尚在接受医学观察56人。3月27日,咸宁市发热门诊共就诊231人,现存留观0人。

咸宁目前采取的防控措施。

自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咸安区纪委监委聚焦“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督查工作目的,构建“下沉式+全覆盖”“早部署+晚汇总”“日督查+日反馈”三项督查工作机制,即下沉防控一线,深入各地各单位开展全方位、全天候、全要素、全覆盖式监督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每天上午按照疫情防控进展情况明确各督查组当日督查重点,于当晚由专人对督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督查专报;对发现的面上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及时反馈并要求现场整改,当场不能解决的,形成问题清单,报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从速整改。

为压实整改责任,该区采取领导挂牌督办、发函督办方式,督促有关单位从严从速抓实整改,同时各督查组不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重点不折不扣、细节不漏不掉,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当前正处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时期,不能有喘口气、歇歇脚的思想和念头。”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对督查发现的疫情防控工作中不重视、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防控责任人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以最严纪律护航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胜利。

截至目前,各督查组累计走访区直单位、重点场所、村(社区)700余个,发出督查专报26期、督办函2份,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79个。

“四类人员”何时能解除限制?

咸宁目前虽然已是疫情低风险区,但疫情形势依然非常严峻,29日甘肃确诊的一例湖北输入病例就是来自咸宁,对此已对疫情情况对接通报。咸宁疫情联防联控办已追踪到46人,并进行了跟踪观察!所以咸宁何时能够接触“四类人员”的限制,还要看疫情的具体形势,随机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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