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聞是疫情期間的一塊“壓艙石”

大船出海,需要一塊“壓艙石”作為正航的穩定器,這樣才能無懼風浪,防範風險,確保安全。在全國進入緊急衛生狀態時,疫情也讓我們駛入茫茫“風險區”。 特殊時期,“翻船”風險不僅來自於病毒本身,更來自於人們對疫情的恐慌和對恐慌的想象。相關法律的出臺、實施穩定了社會秩序,而相關法治新聞節目則傳遞著法律的力量和價值,成為公眾情緒的“定盤星”,社會安穩的“壓艙石”。


1月23日凌晨,武漢“封城”。2月7日開始,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與央視《現場》欄目密切合作,聯合50多家媒體平臺,組織了“現在開庭”全媒體直播活動,開闢了《抗“疫”前線法治報道》,對疫情期間熱詞“口罩”“野生動物”等違法犯罪行為適時報道,成為這一階段法治新聞傳播的優秀代表,也是特殊時期司法機關與媒體合作承擔釋法、普法責任的重要行動。


疫情當前,依然有不法商販觸碰法律紅線。“全國首例防疫物資詐騙案判決”講述了這樣一個案例:江蘇南通的張某,謊稱出售口罩,進而騙取錢財,從中獲利9520元。法院網上開庭,判處當事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口罩保衛戰》(2月7日)這期節目,向觀眾傳遞的是:疫情期間,針對口罩等緊缺物資實施違法詐騙,只會“賠了夫人又折兵”,不僅難逃法律制裁,還要被依法從嚴、從重判處。


《毆打民警!危害疫情防控案正在開庭》(2月12日)則講述了鄧某某罔顧公司規定,不戴口罩,強闖廠區,並對執勤人員和民警撒酒瘋、扇耳光的真實事件。對於鄧某某,法院認定其妨害公務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這期節目在“央視頻”APP創下單個平臺播放量4.5萬次的紀錄,取得較大反響。該節目受到關注,原因是:第一,選題涉及疫情期間討論最多的“戴口罩”話題。平常日子裡,戴不戴口罩,純屬公民自由。但在緊急狀態下,個體不再是“旁觀者”,而是“當事人”,戴口罩通過地方文件、公司規定等落實為一項公民義務。正如節目嘉賓所說:“只有一個人的違法行為得到懲治,大多數人的權利才能得到保障。”拒戴口罩,不是“捍衛自由”,而是對他人健康和安危的不負責。第二,這起案件的判決結果與以往相比,量刑上屬於“重典治國”。判決中明確提出,從嚴判處的依據正是2月10日由兩高及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司法機關及時落實兩高兩部《意見》,是對緊急衛生狀態的迅速反應,也是疫情防控納入法治軌道的具體體現。


對於疫情期間的另一個關鍵詞“野生動物”,“正在開庭”全媒體直播也以江西九江方某某非法捕獵眼鏡蛇案、江蘇南通史某非法毒害野生斑鳩案為例做了兩期節目。兩地法院均依法從嚴、從重判處,不僅給漠視法律的當事人以深刻教訓,也給“野味”的潛在食客以明確的警示,給憂慮公共衛生安全的公眾以安全感。


這次突發的重大疫情,是對政府、對法治的大考,也是對媒體責任的大考。媒體能否做好民眾與法治之間的橋樑,關乎社會共識的穩固,更關乎社會對話空間的開拓。從這一角度說,本次《抗“疫”前線法治報道》的全媒體直播活動是一次迅速而及時的反應、是一次迎合受眾需求的有效信息供給,也是一次創新報道形式的努力和嘗試。


自2月12日起,直播活動不僅報道依法打擊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的事件,還介紹了孫代君等法院幹警在疫情期間堅守一線、助力防控的先進事例,體現了專業媒體的平衡性擔當。疫情期間,不僅有3萬多名醫務工作者、幾百名新聞工作者在“逆行”,還有數不清的司法工作者也堅守在崗位。3月18日,武漢新增確診、新增疑似、現有疑似病例數據實現“三個歸零”,這個成果是所有人共同努力的結果。法治新聞,展現了司法活動的“最後一公里”,也讓司法工作者的努力從幕後走到臺前,將秩序感和穩定感傳遞給每一個人。


有調查顯示,疫情期間,電視節目收視率和手機使用時間均大幅提升,其中,平均每人每天看手機的時長達到7.5個小時。因此,《抗“疫”前線法治報道》全媒體直播不僅在YY直播、KK直播、鬥魚直播等50多個直播APP上同步直播,還被剪輯成與平臺生態適應的短視頻、豎屏短視頻等形式,在B站、今日頭條、快手與微信公眾號等平臺投放,實現了多平臺協同互動的全媒體傳播。後真相時代,媒介即信息、媒介即意識、媒介即環境。公眾是冷靜還是恐慌、是平和還是緊張,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媒體的瞭望塔、減壓閥、壓艙石的作用如何發揮。如果各平臺用戶“宅”在家刷手機的時候,就能刷到庭審現場,聽到法官、專家對法律法規的精彩解讀,那麼法治的權威性、穩定性才能深植於每個個體心裡。


特殊時期,媒體是疫情環境的瞭望者、是公眾緊張情緒的減壓閥,法治新聞,則更像社會安穩、人心安寧的一塊“壓艙石”:這塊壓艙石必須堅如磐石,必須有分量又有質量,既能讓冷冰冰的公文變成活生生的故事,也能成為眾聲喧譁中最大、最亮的聲音,讓真相與謠言劃清界限,也讓公眾從緊張走向理性、社會從失序變為有序。這是法治的力量、新聞的力量,也是法院的擔當、媒體的擔當。


中國政法大學光明新聞傳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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