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疫情期间强化看守所出所检察

疫情防控期间,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变更看守所检察方式方法,强化防控监督,实现看守所“零疫情”,在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强化出所检察监督工作,严防疫情输出。

2020年3月9日晚11时许,在押人员姚某因病被送往扎兰屯市医院就诊,经查姚某患有主动脉夹层疾病,存在生命危险,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执检部门检察官立刻建议扎兰屯市监管大队通知姚某家属并将姚某病情告知家属。

特殊时期,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将疫情防控作为看守所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看守所出入所人员的检察,严防疫情输入输出,驻所检察官远程审查了姚某法律文书、日常身体检查记录、出所就医手续及入院检查结果,向监管民警了解了姚某的在押期间表现,确认姚某近1个月内无感染疫情途径、无发烧等病疫症状,遂将姚某的情况上报检察长并建议捕诉部门对姚某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为保障在押人员及时转院治疗的合法权利,经驻所检察官协调,2020年3月9日当日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即对在押人员姚某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可以对姚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为确保姚某及时手术治疗,驻所检察官会同监管大队、第一检察部办案人员在姚某家属2020年3月10日凌晨2时许到达扎兰屯市医院后,即在医院病房内为犯罪嫌疑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将犯罪嫌疑人姚某交于其家属。

为防止疫情输出,执检部门于对犯罪嫌疑人取保释放后的安置措施进行了进一步检察监督,得知犯罪嫌疑人姚某已于取保候第三日转入哈尔滨医科大附属第一医院住院安排手术,(微信将住院手续传给第三检察部)但并未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接受监管,第三检察部遂与该案承办检察官联系,口头建议其立刻联系公安机关将姚某纳入哈尔滨公安监管之下,并督促犯罪嫌疑人姚某的家属代替姚某到当地派出所报到,现犯罪嫌疑人妻子已到哈尔滨公安局通乡派出所报到登记。

防疫期间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执检部门严格按照上级院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看守所检察的决策部署,转变工作方式,充分利用电话、微信、传真等方式加强与看守所监管场所的沟通检察,适时动态掌握看守所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密切关注出入所人员动向,发现帮助监管部门堵塞监管漏洞、防疫漏洞。疫情期间配合办案人员开展好远程提审、远程开庭及取保候审等工作,确保疫情期间办案安全、监管安全。至今扎兰屯市看守所无一人感染病疫,无病疫输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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