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湖口縣公安局原副局長周昆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

江西省湖口縣公安局原副局長周昆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

中國檢察網消息,近日,由潯陽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湖口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周昆涉嫌受賄、徇私枉法、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經潯陽區人民法院審理後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周昆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犯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犯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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