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1 湖口縣、彭澤縣、德安縣通報扶貧領域違紀問題

湖口縣:通報1起扶貧領域違紀問題典型案例

近日,湖口縣紀委監委通報1起扶貧領域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湖口縣城山鎮團山村虛報套取扶貧項目資金問題。2016年,城山鎮團山村以產業扶貧、池塘清淤、道路建設、村莊整治等名義虛報套取扶貧資金共計393427.2元用於村務其他開支。團山村黨支部原書記楊海平對此負有主要責任,村委會主任楊雲蘭負次要責任,楊海平、楊雲蘭還涉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7月,楊海平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楊雲蘭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團山村包村鎮領導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被誡勉談話。(湖口縣紀委監委)

近日,彭澤縣紀委監委通報2起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分別是:

東昇鎮郭橋村黨支部副書記沈志平違規套取公益林補貼在賬外支出問題。2015年至2016年,時任東昇鎮郭橋村會計的沈志平以個人名義(之前,郭橋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因車禍去世,村支書、村主任人選空缺至村“兩委”換屆),違規套取公益林補貼款13110元在賬外用於村集體開支。另外,沈志平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沈志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有關違紀資金被追繳。

太泊湖開發區民政所助理員安廣海對危房改造申報工作審核把關不嚴問題。2013年7月,安廣海對太泊湖開發區居民付某危房改造申報資料審核把關不嚴,導致不符合危房改造申報條件的付某違規領取危房改造補助款11620元。安廣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有關違紀資金被追繳。(彭澤縣紀委監委)

德安縣:通報4起扶貧領域違紀問題

日前,德安縣紀委監委通報4起扶貧領域違紀問題,分別是:

聶橋鎮聶橋村村主任聶朝青開具寄宿生補貼證明材料把關不嚴問題。2014年,聶朝青在未經過嚴格把關的情況下,為他人蓋章,開具虛假證明,導致不該享受寄宿生補貼人員領取了寄宿生補貼。聶朝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塘山鄉新塘村村主任鍾孝敏退耕還林款未及時入賬問題。2012年至2017年,鍾孝敏以個人名義代村小組領取退耕還林款15000元后,未按規定及時入賬,違反了工作紀律。鍾孝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有關資金已入賬。

寶塔鄉東山村計生專幹兼村報賬員王金花公益林補助款未及時入賬問題。王金花在收到2012年和2014年兩年度公益林補助款共計15066.8元后,長期未入鄉財政所賬戶,違反了工作紀律。王金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有關資金已入賬。

蒲亭鎮牌樓村報賬員餘冬花將扶貧專項資金等公款餘款轉存為短期定期問題。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餘冬花將扶貧專項資金等公款餘款在寶塔信用社轉存為短期定期,累計產生利息906.34元,違反了工作紀律。餘冬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有關違紀款被追繳。牌樓村村委會主任盧明喜因監管不力被誡勉談話,牌樓村黨支部書記伍兆雲予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被通報批評。(德安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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