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湖口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周昆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江西省湖口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周昆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中国检察网消息,近日,由浔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湖口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昆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经浔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昆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