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深圳三項涉房交易實現免稅

央廣網深圳3月31日消息(記者楊振)自2020年4月1日起,深圳市稅務局發佈房地產交易“非接觸式”辦稅新舉措,夫妻更名、離婚財產分割以及法定繼承人繼承3項減免稅事項,將實現直接免稅,無需納稅人再到辦稅大廳辦理備案手續。

夫妻更名、離婚財產分割以及法定繼承人繼承等3項減免稅事項是房地產交易涉稅事項中發生頻率較高的事項。為了拓展“非接觸式”辦稅服務,深圳稅務部門與深圳不動產登記部門通力合作,進一步拓展系統互聯互通。

與此前的辦稅規定相比,新舉措的最大亮點是“省時省力”。4月1日起,夫妻更名、離婚財產分割以及法定繼承人繼承3項減免稅事項,無需納稅人再到辦稅大廳辦理備案。符合減免稅條件的納稅人前往深圳各區(新區)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房產交易登記時,即可直接享受優惠。

具體而言,納稅人在辦理夫妻更名、離婚財產分割以及法定繼承人繼承不動產登記過戶業務時,按照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要求的資料清單提供夫妻更名、離婚財產分割以及法定繼承人繼承3項登記過戶業務所需資料即可。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以直接申報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不必另行向稅務部門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據悉,深圳市稅務局還優化房地產交易系統等流程,將房地產減免稅優惠事項辦理流程由原先的4個環節壓縮至1個環節,併合並4個房地產減免稅優惠事項,讓納稅人同一事項只需申請一次,即可享受多個稅種同時減免。此外,深圳市稅務局還減少納稅人報送資料17份,全面壓縮稅務機關出具文書69份,切實降低納稅人辦理房地產交易涉稅事項的時間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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