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 Austria 公民福利待遇

奧地利 Austria  公民福利待遇

奧地利戰後重視和諧社會的建立。特別是連續五十多年執政的奧地利社會民主黨,一直把建立和諧社會作為其基本政策。

該黨把照顧社會弱者,縮小貧富差別和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和基本教育權利作為其執政的指導思想和原則。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制

奧地利是世界上社會福利體系最好的國家之一。2007年奧地利的福利支出為572億歐元,將近政府預算支出的一半,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的四分之一。這一數字包括社會保險基金(如退休金,家庭補助或失業津貼)和社會保障付款(例如:醫生和醫院方面的福利)。

奧地利的社會保險包括退休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事故保險四個方面。它們之所以被稱為社會保險,是因為其有三層含義:一是保證每個公民的生老病死都有所依託的基本權力;二是加入這四項保險是法定的,不取決於個人意願。因為只有法律強行規定,才能覆蓋全社會各個階層;三是這四項保險由國家出面主辦,不得以盈利為目的,虧損由國家從預算中調撥資金補貼。

奧地利的社會保險制度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2 醫療保險:佔毛工資的8,9%,僱主和公司職員各支付一半;

2 養老金保險:佔毛工資的22.8%,僱主支付12.55%,公司職員支付10.25%;

2 意外事故保險:佔毛工資的1.4%,全部由僱主支付;

2 失業保險:佔工資的6.7%,僱主支付3.7%,公司職員支付3.0%;

2 住房基金保險:佔工資的1.0%,僱主支付0.5%,公司職員支付0.5%。

社會救濟金:對於生活貧困的家庭,根據申請,政府還可以提供社會救濟金。

社會住房:對於低收入家庭,政府根據申請向其提供廉價租房,租金大約是市場價格的30%左右。

無家可歸者救濟:國家向無家可歸、又無經濟來源的人員提供免費住房,但他們必須接受國家的管理。

最低退休金標準:國家法律上規定,從2006年開始最低退休金標準為每月760歐元。如果因為身體健康或中斷工作照顧孩子等原因退休時達不到760歐元,國家一律補足到760歐元,以確保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水平。

近30多年來,由於人口老齡化,交納保險金的就業者日漸減少,而享受社會保險的老年人增多,每年所有退休保險和醫療保險都存在大量的赤字,國家每年用於這兩項保險的補貼高達數億歐元(目前1歐元約等於9.4元人民幣)。奧地利社會保險的基本目標是保證每個公民的基本生存權力,特別是照顧那些收入較低、家庭人口多、負擔過重的社會階層。例如一個五口之家,只要作父親的就業,即使他因為工資不高而只交納很少的社會保險金,其妻子和三個孩子也能夠享受法定的免費醫療保險,哪怕家庭成員生了重病或做較大的手術,自己也不必交費,因為全部費用由保險公司支付。此外,為了保證低收入階層的基本權益,國家實行12年制的義務免費教育,適齡兒童不僅免交學費,還可以享受國家補貼的教科書和月票。而且,每個孩子自出生開始直至26歲都享受國家提供的兒童補貼,目前金額為每人每月156.3歐元,隨著年齡的增加而略有增加。對於多孩子的家庭,從第二個孩子起,兒童補助金累進式增加。這些措施充分保證了低收入者生老病死和享受教育的基本人身權力。

二. 關於奧地利社會財富的分配體制

戰後奧執政黨(社會民主黨和人民黨,其中主要是社會民主黨)在制定關於社會財富分配的法律和行政規定方面的基本指導思想是:盡力縮小貧富差距,實現最大限度的分配平等,重點照顧低收入階層的利益。他們認為,使低收入階層能過上起碼的體面生活,不僅是公民的基本權力,更有利於社會的安定和經濟的發展。

由此可見,奧政治和經濟決策人士在社會財富分配方面的基本指導思想明顯不同於美國的指導思想。他們明確反對美國那種一味提倡市場競爭,弱肉強食,拉大貧富差距的體制。他們認為如果在奧地利和西歐國家實行美國式的分配體制,將導致弱勢群體生活在貧困線以下,這不僅違反歐洲的基本人權,而且會導致社會動亂,嚴重影響經濟的發展。

奧地利主要通過使用累進式個人所得稅制度來縮小貧富差距。如果個人年收入低於7000歐元,免交個人所得稅。如果年收入超過這個限額,則要根據規定交納個人所得稅,奧地利個人所得稅率分為10%、21%、31%、41%、50%共五級,收入越高,繳稅越多。但相對的,繳稅高的人享受的退休金也高。這一稅制同樣適用於企業家,商人和藝術界人士。

政府通過上述方法能夠有效得縮小貧富差距,並將收取的稅金用於維持國家政治體制和福利制度的正常運轉,比如補貼退休和醫療保險的赤字,實施義務教育和發展社會保障住房,從而實現了高稅收高福利的良性循環。

三. 奧地利的工資和物價體制

戰後六十多年以來,奧地利經濟發展迅速,各項經濟指標呈良性增長,社會治安良好。形成這一局面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勞資雙方通過談判解決工資和物價這兩個敏感問題。

1.關於工資談判

每年三月,奧職工協會代表勞方,聯邦商會代表資方派出談判代表就工資增長幅度進行談判。雙方的代表由各自精通經濟的專家組成,首先由勞方代表提出僱員當年工資增長幅度及書面的理由和根據,資方代表在審核勞方的要求和根據後,提出自己認為合適的增長幅度和依據。如此反覆談判數輪,直至雙方達成協議。協議確定的工資增長幅度對全國各個行業均具有法律效力。奧全國經濟界職工(國家公務員和政治家不包括在內)的工資均依此協議做相應的增長,增長的幅度可以高於談判確定的幅度,但卻不可以低於該幅度。

2.關於物價談判

如果說工資談判主要是為了照顧勞方的利益,那麼物價談判則是兼顧了勞資雙方的利益。

四國佔領軍1955年撤離奧地利之後,為了加快戰後重建家園的步伐,奧地利於1956年由勞資雙方成立了物價管理委員會,目的在於控制當時緊缺物資的價格,防止投機倒把分子牟取暴利。當時共有150多種商品的物價要通過勞資雙方談判進行調整,這些商品主要包括建材,能源,食品和某些服務業等。具體談判的方式類似工資談判,由勞方和資方派出物價問題專家,坐在一起就某一商品或服務業的提價幅度進行談判。

資方代表首先提出提價幅度,並出示書面理由和根據,比如原材料價格上漲了多少,勞動力價格上升了多少,能源價格上漲了多少等等。這些原因導致最終產品的成本上升多少,因此調整價格的幅度應該為百分之多少等等。資方提出物價的增長幅度之後,勞方代表為了保護勞方的利益,在進行認真深入的審核之後,要求資方降低增長幅度並提出自己的根據。如此反覆談判數輪,直至雙方達成協議。隨著經濟形勢日趨穩定,150多種商品的價格逐步放開,如今只有少數幾種商品的價格尚需要通過勞資雙方談判進行調整。這幾種商品主要涉及到公民基本生活的必需品,如汽油、燃料油、煤氣、暖氣,電力、糧食、麵包、牛奶、食鹽和部分服務行業的收費標準。為了保證農民的基本收入和城市人口的基本生活,國家至今每年仍撥出大量資金補貼糧食和牛奶的價格。

勞資雙方通過談判解決工資和物價問題是奧地利的重要創舉,經過戰後60多年的歷史證明,確實是一條成功之路。它的好處主要有以下幾點:

從經濟學角度上看,由勞資雙方談判達成的工資和物價增長幅度,是一個最佳的幅度,它即提高了就業者的實際購買力,又在國民經濟可以承受的範圍之內,從而形成了經濟的良性循環和發展;

讓社會團體直接面對面協商解決工資和物價兩個事關民眾基本生活需要的重大問題,可以最大限度地使勞資雙方的願望通過固定的法定渠道得到表達,協調和實現,從而有效地避免了勞資雙方矛盾的激化和衝突的升級,利於社會的安全和穩定。

由社會團體解決工資和物價問題,政府機構不參與處理這兩個問題,使得政府可以精簡機構,節省大量的人員,將精力集中於更重要的事務。

以上講的是關於勞資雙方的社會團體,即職工協會和商會解決工資和物價問題的情況。但這僅僅是職工協會和商會參與國家政治和經濟生活的一個部分。除此以外,社會團體,主要是職工協會和商會還積極參與監督國家的立法和執政活動。

四. 社會團體監督立法和執政活動

A. 參與監督立法活動

根據奧地利憲法的規定,奧社會團體機構,特別是代表勞資雙方利益的職工協會和商會,有權參與國家所有立法活動,具體做法如下:

政府機構提出的任何法律草案,事先必須徵求職工協會和商會的意見,並且在雙方提出文字鑑定之後,法律草案才能夠提交議會表決,否則議會不予表決。如果法律草案涉及到某一專業行業的利益,除了徵求職工協會和商會的意見之外,還必須徵求該行業協會的意見,之後才能夠提交議會表決。例如某一法律草案涉及到醫生的利益,那麼就必須徵求醫生協會的意見,涉及農民的利益,就要徵求農民協會的意見,依此類推。

B. 對政府機構進行諮詢和監督

除了參與上述監督立法活動之外,職工協會和商會還積極參與監督各個方面的執政活動,主要做法是:

按照法律的規定,各個國家部委必須設立諮詢委員會,由部長直接領導。職工協會和商會向諮詢委員會派出自己的代表。除了職工協會和商會代表以外,該諮詢委員會還吸收相關行業的專家和代表。諮詢委員會每月舉行一次例會,由部長親自主持,討論和協商有關重大事件和問題。國家部委通過這一法定途徑廣泛徵求和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以減少和避免決策失誤。諮詢委員會不向其成員提供報酬。

此外,聯邦總理府也設置一個諮詢委員會,亦稱為專家委員會,由職工協會和商會,農民協會,其他重要行業的協會代表構成,每月舉行一次例會,由聯邦總理親自主持或由總理臨時委派的全權代表主持會議。其目的也是在於廣泛徵求和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接受有關利益代表機構的監督,以減少和避免決策失誤。

同時,職工協會和商會還密切關注政治和經濟形勢的發展,隨時向國家有關部委提出書面建議和意見,供國家部委制定有關行政命令時借鑑和參考。

職工協會和商會的領導人常常兼任國會議員或執政黨的領導人,他們在“院外”的輿論和影響也是不容忽視的。

在奧地利,人們習慣上將勞資雙方協商解決政治和經濟上的敏感問題,以及參與國家立法和決策活動稱為“社會夥伴關係”。戰後60多年的歷史證明,這種社會夥伴關係之間的合作即“奧地利之路”是非常成功的,它為奧地利戰後重建家園和發展經濟作出了重大的貢獻。

五. 關於國家公務員的工資體制

在奧地利,國家公務人員的範圍比較廣,包括政府官員、警察、軍人、教師等。其工資根據法律每兩年自動增長一次。除此之外,每年還根據當年經濟增長和物價上漲情況適當上調公務員的工資,調整幅度由官員工會的代表和總理府主管工資和人事的國務秘書通過談判達成協議。這就是說,國家公務員要求增加工資的意見和願望也可以通過固定的法律渠道得到表達和實現,從而減少公務員個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間的矛盾。

順便提及,奧地利制定公務員工資的基本指導思想是:國家公務員直接貫徹和執行國家的法律,應該享受中等偏上的工資水平,以抗拒賄賂,保持廉潔。因此奧官員的工資雖然不如效益好的大企業或公司的負責人,但其收入也高於社會平均水平並享受相對豐厚的退休金,而且其工作崗位相對穩定,不受勞工市場波動的衝擊和影響。

六.其他社會福利待遇

為了縮小貧富差距,保證低收入階層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要,除了前面講到的社會保險體制和稅務體制之外,奧地利聯邦和地方政府(以州一級政府為主)還設置了社會住房基金。政府使用此基金髮展社會住房,專門提供給收入不高的人們居住。申請者憑藉國籍證明、工資證明和戶口登記到當地主管機關辦理申請登記手續。收入高於政府規定標準的人員沒有資格申請社會住房,必須自己解決住房問題。鑑於社會住房是專門為低收入階層設置的,所以租金明顯低於市場上的房租。假如住房者還是沒有能力支付全額租金,還可以申請租金補助,即州政府根據住房者的收入水平再補貼一部分租金。

例如維也納全市目前共有93萬套住房,其中市政府掌握產權的社會住房有22萬套,這類房屋類似中國的扶貧工程,房租明顯低於市場房租,一般只相當於市場同類住房的三分之一左右。另外還有23萬套政府補貼房租的合作社住房或出租性質的住房,此類房屋由政府和專門的房屋公司聯合建造和管理。其租金也低於市場房租。兩類租金優惠的住房加在一起共45套,佔整個房屋市場的48,38%,不僅解決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也有效抑制了整個房屋市場價格的過度增長,保護了消費者的利益。

除了住房補貼外,政府還採取諸如提供低息或無息貸款等多種措施,對購買私人住宅或建造住宅的家庭進行補貼。同時,對殘疾人和老年人,政府也採取不同的撫卹和幫助措施,這裡不一一贅述。

飽嘗了戰亂之苦的奧地利人民認真總結了二戰期間的痛苦經驗,從中吸取了教訓,並且善於在重建家園、發展經濟的過程中不斷總結經驗,摸索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辦法,並將這些經驗不斷通過立法的方式加以確定和補充。多年以來持續不斷地實施上述政策和措施,將奧地利建成了一個貧富差別不高,人人有飯吃,有房住,病有所治,老有所養的和諧社會。這些寶貴的經驗引起了很多國家的關注和欽佩,他們紛紛派遣專家前來研究和學習奧地利的經驗。奧地利自己也將這套完整的成功經驗稱作“奧地利之路”。

戰後奧地利的通貨膨脹率,失業率和犯罪率在西方發達國家一直是很低的。60多年以來,幾乎沒有發生過大規模的罷工和抗議遊行,更沒有發生過警方和人民之間的武力衝突事件。因此,在西方國家,一提起奧地利,人們便立即想到一個社會安定,人民祥和,貧富差距不大的福利國家。人們稱它為幸運之國,並對其羨慕不已。

七.奧地利福利體制的弊病和副作用

奧地利社會保險和福利體制雖然為發展奧地利的經濟,穩定奧地利的社會安定做出了重要貢獻,但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後,它先後暴露出不少的弊端和副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過度的社會保險和福利體制給奧經濟界和企業界造成了沉重的負擔,特別是那些佔奧地利企業四分之三以上的中小企業負擔沉重,步履艱難。近十年以來,平均每年有五千多家公司和企業不堪承受重負而被迫宣佈破產,而新成立的公司只有兩千多家。沉重的負擔使那些打算建立自己的公司企業、獨立發展的人望而卻步,從而阻礙了新企業的產生和發展。根據奧聯邦商會和中央統計局的資料,奧地利大的經濟氣候和宏觀經濟條件不利於私人企業的發展。在西歐發達國家中,奧地利企業發展的條件倒數第一。用於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的開支佔國民收入的28%,在西歐國家中佔第一位。在僱工費用方面社會保險的開支佔企業工資的49.3%,其所佔的比例在西歐國家中也是第一位,從而影響了經濟效益的提高。奧聯邦商會和部分經濟專家認為,奧地利的宏觀經濟條件過分照顧就業者的利益,損害了僱主的利益。奧聯邦商會和工業家協會說,如果這種趨勢繼續發展下去,奧地利的就業結構和經濟結構將扭曲畸形,最後導致奧地利經濟發展的車輪停止轉動。

過度的社會保險和福利開支使奧地利的勞動成本增長過快,造成商品價格過高,在國際市場上競爭力減弱。從1980到2008年,奧每小時勞動成本從8歐元增加到28歐元,增長了350%,在歐盟國家是最高的國家之一。

過度的社會保險和福利體制使國家背上了沉重的預算開支負擔。近十幾年來,用於公共開支的負擔有增無減,國家預算赤字已經超過了經濟學家確定的警戒線(預算赤字佔國內產值的2.5%為警戒線)。各界呼籲奧地利政應立即採取措施府來降低公共開支。進入九十年代以來,奧聯合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來壓縮公共開支,但仍未解決根本性的問題,用於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險的開支仍然有增無減。如何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成為執政黨所面臨的難題。

過度的社會保險和福利開支也導致了就業者懶惰、不求進取和其他舞弊現象的發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努力工作之就業者的積極性。目前,奧政府也在採取各項措施,杜絕舞弊行為。經濟權威人士認為,如何進行改革以提高本國的競爭力,成為奧地利政府所面臨的問題,同時也是歐盟政策制定者所關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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