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魚壓實社區疫情防控主體責任 追責問責61人

咸寧網訊 咸寧日報全媒體記者 譚昌強、通訊員 皮道琦、梅皇榮報道:“出入登記不規範、返鄉人員信息未公示、非採購時間放行居民,且人證不符……”近日,嘉魚縣疫情防控城區督查組針對下沉社區發現的問題,向有關單位發出《督辦函》。

自疫情防控阻擊戰打響以來,該縣紀委監委堅持疫情防控政策部署到哪、監督檢查就跟進到哪,組建11個督查專班,採取整改“督辦函”和“主體責任清單”“反饋問題清單”的“一函兩單”方式,督促各責任地方和單位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在疫情防控監督中,各督查組根據防控形勢,及時調整監督重點,主動下沉到城區8個社區、136個網格小區、318個點位,對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履職不當、落實不力、防控缺位、弄虛作假等問題實行全過程監督、全流程檢查。

同時,根據“大黨委”工作制度要求,緊盯8個社區大黨委主體責任落實,以66個共駐共建責任單位履職盡責作為監督重點,對卡口值守、排查監測、消殺宣傳、物資保障等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清單”落實情況,全程跟進、精準監督。

對當天發現的問題,實行清單化管理、掛賬銷號,最終形成“督查、反饋、發函、回看”的工作閉環。

截至目前,該縣共發現履職不力問題54個,督促立行立改42個,發出工作督辦函131份,下發暗訪督查通報4期,典型案例通報3期,追責問責61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8人,組織處理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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