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心系百姓 执行保障民生

3月24日,水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赵祖龙等一行三人来到钟山区七十三一处出租房,将两年的赡养费执行款送到腿脚不便的申请执行人严大爷手中。“现在这个特殊时期,你们还亲自为我送来赡养费,真是太感谢了!”83岁的严大爷颤抖着接过赡养费,激动地说道。

古人云:鸦有反哺之孝,羊知跪乳之恩。赡养老人不仅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严大爷的女儿严某某却无视道德与法律,拒绝赡养自己的父亲。

2017年12月经水城县人民法院判决,严某某每月向严大爷给付基本生活费200元,判决生效后,严某某一直未予履行。无奈之下,严大爷于2020年1月15日向水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网络查控,对严某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并通过电话多次与严某某沟通,从法与德、情与理的角度劝其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严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将赡养费交到法院。考虑到严大爷年迈多病,腿脚不便,无法到法院领取执行款,赵法官决定“送款上门”。

“民生无小事”。水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将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做到优先执行,案款优先发放。本案执行款数额虽不大,但涉及到一位耄耋老人的基本生活问题,法院优先执行并送款上门,彰显的不仅是司法为民的情怀,更是执行法官践行初心使命的责任担当。

抗疫心系百姓 执行保障民生

执行法官送赡养费到83岁严大爷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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