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利劍》小說連載十三

鑑於華原公司財務賬上未反映銀行貸款的特定情況,追蹤 6 億元貸款自然成為審計人的重要任務。張劍鋒等人分析後認為,華原公司可能存在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對方故意隱瞞財務賬,不提供真實的財務核算資料,真實的資料單獨存放,這從財務人員躲閃的眼睛中可以明顯感覺到;另一情況是華原公司只是一家集團公司的控股公司,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實體公司,之所以用華原公司的名義貸款極有可能隱藏著什麼,或者說以合法形式掩蓋著非法經營的內容。無論哪種情況,都隱隱約約地傳遞著一個共同的指向,就是這家公司可能存在重大違法違紀問題,當然也不排除存在騙取信貸資金的可能。


調查發現,錢聚財既是華原房產公司的法人代表,同時又是天宇實業公司的法人代表。東州銀行信貸系統顯示,華原公司貸款餘額 6 億元,天宇實業公司貸款餘額 5 億元。


為儘快揭開華原公司、天宇公司的神秘面紗,也為整個審計工作打開一個突破口,審計組決定集中力量實施重點突破,並對審計分工重新進行了調整:趙國華、李芳去工商局調查,以弄清華原公司註冊及股權變動情況;陳娟與程瀟直接去稅務局調查華原公司的納稅及經營情況;朱曉靜、王萌追查華原公司貸款情況,力求弄清貸款的真實用途。


張劍鋒一方面向周明國廳長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另一方面繼續向負責協調審計工作的宋軍施加壓力,督促其配合審計人員調查這兩家公司的貸款情況。


實際情況往往比預想的更加複雜。對華原公司、天宇公司的調查工作並不順利,工商局以網絡檢修為由謝絕配合,國稅局以未接到上級指示為由予以婉拒,信貸資料核查因檔案內容嚴重缺失,無法查清事實真相。對華原公司的審計調查再次陷入了僵局。


審計廳黨組密切關注東州銀行的審計情況,客觀分析了審計進度及其實施中遇到的困難,並提出瞭解決問題的思路與措施。周明國廳長親自給東州市市長上官玉打電話,及時通報了東州銀行審計的相關情況,建議東州市政府提供支持與協助。


同時,周明國還指示張劍鋒收縮戰線,暫緩其他方面的審計,緊緊圍繞華原公司、天宇公司的貸款申請、審批及使用情況,集中力量實施重點調查,力求取得實質性突破,也為金融企業審計探索一條成功的路子。最後,還特別鼓勵說:“只要認準目標,找準問題,對症下藥,勝利的曙光總會到來。”


上官玉市長十分重視周明國的建議,因在國外考察,當即電話指示主持政府工作的常務副市長郭春來進行協調,要求市政府積極支持審計廳的工作,確保東州銀行審計的順利進行。郭春來委託市審計局局長馬偉華同志分別與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及天宇公司、華原公司進行了電話溝通協調。


在東州市政府支持下,華原公司的審計調查有了新的進展:


調查表明,華原房產公司成立於 2015 年 3 月,註冊資金 1 億元,原始股東為天宇實業公司,法人代表錢聚財,經營範圍為房地產開發及房屋裝修,註冊地位於東州市經濟開發區。公司成立 3 個月後,經過增資擴股,股東增至 3 家,分別為山東龍源公司、天宇實業公司、江源房產公司。註冊資本金已達 5 億元,法人代表仍為錢聚財。但令人不解的是該公司成立僅僅 3 個月後就進行了增資擴股。


令人想不到的是,當趙國華要求打印資料時工商局的工作人員卻以電腦故障為由拒絕打印。李芳看的資料無法取證,索取紙質資料同樣遭到了拒絕。儘管如此,趙國華還是從中掌握了華原公司的一些基本信息。


幾乎同時,陳娟與程瀟連去市國稅局兩次,均未如願。


朱曉靜與王萌的調查也不順利,由於總經理錢聚財外出、財務人員辭職等原因,無法獲取華原公司的任何資料。


與此同時,重點調查東州銀行信貸檔案的工作有了新進展。華原公司於2015 年 6 月,分三批從該行取得貸款 6 億元,華原公司三家股東財務報表顯示,股東之一的山東龍源公司 2015 年的資產、負債、損益分別為 14 億元、12 億元、0.1 億元。東州會計師事務所對財務報表的真實性進行了認定,並出具了審計報告。龍源公司資產及收益明顯不匹配,引起了審計人員的懷疑。初步判斷,東州會計師事務所涉嫌出具虛假審計報告。


各審計小組的通報情況表明,兩條線索幾乎同時浮出水面。此時的情景猶如王安石的詩描述的那樣,“青山繚繞疑無路,忽見千帆隱映來”。


華原公司、天宇公司存在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已初顯端倪。而這兩家公司存在的問題,必然涉及東州銀行信貸資金的授信審查與貸後監管問題。


比較麻煩的是,調查華原公司資產增資擴股的真實性,既涉及三家股東單位,又涉及中介機構,還涉及國稅局。對國稅局的調查則成為審計的關鍵環節,也是審計的難點。其主要原因在於,國稅局不是這次審計的對象,如果他們予以配合,問題並不難查清。反之,必然人為地增加了審計難度。實際上國稅局已經拒絕提供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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