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用简短的一句话形容王安石与他的变法吗?

历史口袋


王安石是改革派,站在他对立面的保守派司马光有一句话评价他:“人言安石奸邪,则毁之太过;但不晓事,又执拗耳”。我觉得这句话评价王安石,再贴切不过。

王安石,生于公元1021年,卒于公元1086年,享年66岁。他是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及改革家。

他生于官宦之家,随父宦游,深知民间疾苦。当时是“富者有弥望之田,穷着无立锥之地”,王安石的变法,是想要改变此情况,增加国库收入,提高贫者收入,改变“冗官”、“冗兵”、“冗费”和国家积弱的现状,这不可避免动了豪绅世族的蛋糕,遭到保守派的反对,以致变法失败。


王安石的变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农业方面,实行青苗法、农田水利法等

新法在农业方面采取的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均输法等,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农民可以在青黄不接时以较低的利息向官府申请到贷款,打击了豪绅的高利贷。方田均税法,则可以核实土地所有者,将田地按照土质的好坏分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兴修水利,鼓励农垦,促进了农业发展,增加国家税收。

均输法,则是由国家设立发运使,根据生产情况和政府与宫廷的需要,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统一收购和运输。不得不说,这个方法也是很超前。


2. 强兵之法

冗兵问题在宋仁宗之时就已经很严重。军队达一百多万之多,作战能力却很低下,国库收入的很大部分都用来做军费开支,造成了很大的财政负担。

王安石通过实行保甲法,将村民加以编制,民户家有两丁以上抽一丁为保丁,农闲时接受军事训练;裁撤年纪五十以上的老兵,加强对禁军的测试;实行将兵法,改变了将兵分离的局面。


3. 改革取士之法

北宋的文化高度发展,是我国历史上文化最繁荣的一个朝代。当时取士很多靠诗词歌赋等,在治理方面并不实用。王安石在进行改革时,非常关注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他改革了科举制度,废除明经科,以经义、策论和法科取士,选拔更具真才实干的人才。另外又通过整顿太学、提拔中下级官员,任人唯才,让许多有才干的低级官员得以发挥才干。

支持熙宁变法的宋神宗,剧照,图片来自网络


综上所述,王安石的变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状况,增加了财政收入,但是由于政令在全国推行时,并不是所有的官员都能公正无私,很多变法高层官员乘机中饱私囊,以致百姓的日子更加困顿;且变法触动了豪绅世族的利益,招致他们的反对,以至于变法的最高领导——宋神宗深感困扰,无法顶住来自反对派士大夫的压力,导致变法最终失败。

也许,循序渐进的变法更适合这个朝代。但是不管变法失败还是成功,不可否认的是王安石仍是一个正直的、有才干的官员。最了解你的人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对手。司马光对他的评价在我看来很中肯。


凯西0815


王安石变法内容很多,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科举等。其最突出的核心内容就是经济改革——增加朝廷财政收入。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左手倒右手”,以政府行政手段,搜刮民财,强制敛财,变着法儿把民众口袋里的钱,转移到朝廷手中,严重损害了民众(包括农民、商人、地主官僚等)的利益。

这种聚财手段,说得好听点,是为国聚财,短期看也确实大大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但实则是变相敛财,富国损民。因为朝廷财政收入的增加,不是建立在经济发展、百姓收入增长的基础上,违背了经济发展规律,这就注定了变法会受到绝大多数、不同阶层的反对,引发民怨沸腾。


宦官趣闻


王安石变法急功 近利操之过激不及苏轼观点。


士心湘人王志怀


王安石变法可分为理财和整军两大类。

前者包括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和方田均税法等;

后者包括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和设军器监等。

总的来看具有进步的作用。

均输法,市易法和青苗法是对富商和地主投机倒把,囤积居奇,盘剥农民的行为进行打击,也增加政府收入。

方田均税法和免疫法是限制官僚地主的特权,减轻农民的负担,增加政府收入。

农田水利法有利于农业生产。

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和设军器监则有利于加强军事力量,巩固边防。





周朝文DMU


王安石自己说的:

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


笑儒冠误我


为官廿载,起起落落。

天下狃安,治平无事。

起民之病,治国之疵。

势比人强,虽败犹名。


勸學


赞成!


新菏一片


失败了.


如果王安石活在当下,必然是央行行长的不二人选,或是金融界的翘楚,最不济也是个风投资深顾问。


既然说到王半山一手打造的熙宁变法,不妨先看看它的背景。
众所周知,北宋是搞文官政治的,这是最高指示,中央历任皇帝坚决执行不动摇。
在这种大环境下,为了防止文官专权,北宋初期实施一职多官制度。当时如果想仕官,办法是很多的,有最基本的科举制(常选);有制举(特举),允许士人自荐;还有恩荫制,以“恩逮于百官唯恐其不足”来笼络官员。
这其中,恩荫制的弊端最大。
所谓恩荫制,又称荫补,是一种阶级固化手段,变相地搞世袭。
具体表现为:高级官吏,文臣自太师至开府仪同三司,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而且可以荫及门客;武臣自枢密使至观察使、通侍大夫,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
这些制度虽然有利于巩固统治,且激励了士大夫们“以天下为己任”的报国之心,但最终导致官员贪恋权位,官僚机构庞大而臃肿,是为“冗员”。
真宗皇帝时,各种仕官的诏令已经名目繁多,到了仁宗皇祐年间(1049-1053年)时,内外官员数量达两万多人,甚至“十倍于国初”。


在这些膨胀的执政官员中,保守主义大行其道(从中也能看出王安石的一枝独秀和变法的重重压力)当时的官员倾向于与地方豪强妥协,于是导致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土地兼并的后果呢,又产生了大量无地可耕的饥民,只能投身军队,导致军队暴涨。是为“冗军”。
冗军正所谓“养兵之费,在天下据七八”。
而宋朝政府实行的募兵制,其中占主要的兵源就是这些饥民。当时政府对此还觉得十分满意,统治者认为“天下犷悍失职之徒,皆为良民之卫”,把社会上可能的造反派都一网打尽,收编入伍。类似梁山泊好汉的大量来自民间的凶悍兵士,就是这么被收编的。
如果你要问,这么多的兵力,为啥和辽金等北方民族的对抗中,每每都处于下风呢?
这就要问宋太祖老人家一手缔造的“更戍法”了。为了避免武将专权(考虑到自己的出身),更戍法令禁军分驻京城和地方,并以一定周期轮转,回驻京师。赵匡胤认为这种办法可收到“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效果,“故将不得专其兵,兵不至于骄堕”,然而却导致将官和士兵互不熟悉,也缺乏凝聚力,大大降低了军队的作战能力,
“冗员”加上“冗军”,再加上大兴土木、修建寺观,导致不必要的财政开支严重增加,是为“冗费”。支出如此之大,而收入呢?在地方大搞土地兼并的豪强们,为了少报税,故意隐瞒土地,导致中央财政收入锐减,甚至出现了立国以来少有的财政赤字。以至于到了“百年之积,惟存空簿”的地步。为了维持财政,中央只能陷入增加苛捐杂税的恶性循环,以至于百姓怨声载道,甚至揭竿而起。(嗯,宋公明大哥我们跟你混。。。)

以上这三冗,基本就是熙宁变法之前的内部环境。
至于外部环境,北方的辽(契丹)和西北的西夏(党项),长期骚扰北宋边境。辽更是强占了北方的农业、手工业和文化重地“幽云十六州”。宋军因为上面提到的原因羸弱不堪,最终只能签订“澶渊之盟”,以缴纳岁贡的方式换来短暂的和平。

契丹族建立的辽国,是一个半汉化国家,拥有强大的组织能力。辽国比宋成立早得多,长年接受周边国家的岁贡。在国土后方,则广泛起用汉人从事各行各业。而西夏也是个是类似的半汉化的国家。因此宋朝面对的敌人比过去要强大得多。



所以在此内忧外患之下,北宋政府急需改革。范仲淹所主导的,宋仁宗庆历年间的“庆历新政”,就是一次失败的改革。部分失败的原因和熙宁变法相似,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早在宋仁宗时,王安石就在高官欧阳修的提拔下,入京为官。他通过《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向最高统治者系统性地表达了改革的见解,试图彻底扭转当时的不利局面。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改革措施一经提出,就遭到了宋仁宗的拒绝。
直到宋神宗即位,年轻的皇帝带着一股冲劲,想要把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
他想到了王安石,便起用其为江宁知府,后又做了翰林学士兼侍讲。王安石同学的伟大抱负,终于见到了来之不易的曙光。
此时是熙宁元年,也便是“熙宁变法”之名的由来。
宋神宗:“当今治国之道,当以何为先?”
王安石:“以择术为始”。
宋神宗:“不知卿所施设,以何为先?”
王安石:“变风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风俗,在长君子,消小人,以礼义廉耻由君子出故也。。”



让我们来看看王安石的变法措施,理解一下为什么他是一个穿越者。

青苗法: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黄不接时,由官府给农民贷款、贷粮,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

青苗法,可称是熙宁变法中最重要的一条。
所谓“青苗”,是指春天时尚未成熟的幼苗。在春天时,去年的秋粮已经殆尽,而春粮则尚处于成长期,也便是“青黄不接”的时候。


在此时,农民手中有可以预期增值的货物“青苗”,却缺乏供应种植和生活的资金。在过去,他们只能通过向地主借高利贷的形式,来获取所需资金。但是地主开出的利息可远远不止二三分(农民以土地为抵押),最终导致的就是农民还不起,只能变卖土地。。。
连年恶化的土地兼并就是这样产生的。
深谙金融理财之道的王安石觉得,这理应是投资抵押贷款的绝佳时机。
他主张政府在春天,以比较低的利率借款给农民。(一般是二分,也就是20%,不要用如今的视角,在当时是绝对的低利息了。。)而农民以青苗本身为抵押,在秋收后连本带息还钱给政府。
这便是所谓的“不加税而国用足”,王安石企图通过金融手段,以抵押贷款的方式,来获得政府财政收入。因为当处于生产增加,货物流通的理想化条件下, 即便税率不变,也能在高效的流通环境下刺激经济,获得增税的效果。
王安石的这些想法,在当时整个世界都是最先进的,遥遥领先于时代。因为当时人普遍认为,一切应当固定不变,什么贷款、利息、抵押、保证金都是浮云。。。
王安石在当地方官时实验了青苗法,效果不错,他在陕西推行时也大受欢迎。可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当推向全国时,却引发了灾难性后果。

那么,青苗法为什么会失败呢?
这是因为青苗法在执行时,地方政府并不说清其中缘由,只是强迫农民接受规定款额的贷款,届时再连本带利归还,丝毫不考虑其个人意愿。(我估计,那些地方官员根本也弄不懂王安石的投资策略,只能照本宣科。。。)
而政府贷款所需的准备金,很多来自地方政府的赈灾仓储。实际情况是,有些地方根本无余力贷款,也根本没有实际施行,却依然在对农民的田赋中收取了利息,以向上级政府缴纳。(这些地方官员的逻辑是,劳资虽然没钱借你,但是还钱的时候你依然要还劳资利息,上缴给赵家。。)
而且,为了保证还贷,政府强迫地方富户与普通农民结为利益共同体,由富户提供担保或抵押。青苗法实行后,偏偏连年遭遇自然灾害,可是政府为了还贷只能逼迫农户纷纷破产,最终连富户也无法幸免。
在一个省份中,能顺利完成的改革措施,到了全国推广时,即便是皇帝敕命也无济于事。由此可以想象大国统治时,推行政令的阻力之大,各利益集团的斗争之复杂。
哪怕一个渺小的个体,都会想出各种手段获取最大利益,减少最低损失。
除了青苗法外,还有市易法。

市易法:在京城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

投资专家王安石认为,政府库存的钱物无法生利,但是借贷给民间商人(商人以金银地产抵押),实现货物流通,就可以连本带息收回红利。此外,通过市易法,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民商对百姓的垄断和剥削,实现降低物价。
但是王安石还是图样图森破了。
他没有料到的是,官商比民商要更加恶劣。
毕竟,民商互相之间还是有竞争的,垄断有限,对平民的剥削也有限。(人家民营企业嘛,已经是业界良心了。。)
而官商呢,打着赵家人的旗号,可以实现彻底的垄断。而且当赵家人垄断了市场、货源、价格,所有的一切时,其盘剥的对象就不仅仅是百姓了,连民商也成了受害者。(哪个说中X油的,给我站住~)
官商通过新法得利,控制了批发与零售业,民间商人做生意要经过官商的层层剥削,还要上缴贿赂,经营成本大大提高。主导商务的官员们各个富得流油,可是国家物价上涨,商人破产,工商业迅速走向绝境。
和市易法相似的,还有均输法。

均输法:设立发运使,掌握东南六路生产情况和政府与宫廷的需要情况,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统一收购和运输。

所谓“徙贵就贱“,是指不再像过去那样,一成不变地向各地征收钱币和实物。而是通过在灾荒歉收导致物价高涨的地区,征收资金;再拿征收到的资金,到丰收物产充足的地区,以低价购买物资,上供中央朝廷。
而所谓“用近易远”,是指如果多个地区物价情况差不多,就到距离较近、交通便利的地区购买。
这条改革举措从纸面上看,既保证了朝廷在物资方面的需要,又节省了物质和运费,还减轻了纳税户的额外负担,限制民间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减少盘剥。
但是和市易法一样,官商的介入,让市场秩序变成了彻底的垄断,最终陷入官商吃饱,百姓完蛋的境地。
再有一点,当时的社会观念也并不赞同王安石这种资本为王的理念,认为他“唯利是图”,疯狂地为官家敛财。
除了那些财政改革外,还有社会福利方面的改革,比如免役法。

免役法: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不愿服差役的民户则按贫富等级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称为免役钱。官僚地主也不例外。

这项变法,要求民众以交钱的方式代替差役,并且原先享受免役待遇的官户、城市居民、女户、寺观、未成丁等群体,也不例外。只有城市六等以下、乡村四等以下贫困户享受全额免纳的优惠。这颇有点当今西方福利国家的思维。
梁启超就认为,免役法是一项前无古人的福利革命,“与今世各文明国收所得税之法正同……实国史上,世界史上最有名誉之社会革命。”
然而,可以想见的是,这种举措在当时,除了一贫如洗的底层,其他各个阶层的富人和穷人,都必然会竭力反对。
此外,还有社会治安方面的改革,保甲法。

保甲法:将乡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民户家有两丁以上抽一丁为保丁,农闲时集中,接受军事训练。

保甲法可以视为现代民兵制度和警察制度的雏形。它的目的在于,加强对农村的统治,维护农村社会的治安稳定,与此同时,又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军事储备,还节省了大量的训练军费。
然而实际执行就是另一回事了。这些保甲主要的任务,是“上番”和“教阅”。
所谓上番,就是轮流执勤,实际上类似于强迫做义务劳动。


所谓教阅,就是校阅,指检阅和训练。
上番和教阅,给保丁们带来了深重的苦难,既摧残了他们的身心,也影响了他们的家庭农业生产。而且保正、保长等对待保丁也毫不留情,任意欺凌勒索。史料中有载,称“保甲一司,上下官吏无毫发爱百姓意,故百姓视其官司,不啻虎狼,积愤衔怨,人人所同”。
到后来,很多保丁为了逃避保甲法,甚至不惜自残,至于中途逃跑的就更多了。这些逃跑的保丁无家可归,只能聚集起来占山为王,从执法者变成了犯法者。
此外,保甲法因为具有一定的军国主义倾向,使底层有了通过武艺加官进爵的可能性,导致士大夫阶层的严重不满和反对。
保马法则是基于保甲法之上的一项改革措施。

保马法:将原来由政府的牧马监养马改为由保甲民户养马。保甲户自愿养马,可由政府给以监马或者给钱自行购买,并可以免除部分赋税。

北宋时由于缺乏优良牧场,马匹数量一直低下,无法和北方民族的骑兵抗衡。为了改变这一局面,王安石想到了保马法。凡是愿意养马的,由政府供给马匹,或由政府出钱让人民购买,每户一匹,富户两匹。


然而最终由于瘟疫连年,马匹死亡严重,领养马匹的人家还得倒贴赔偿,最终此法也不了了之。
熙宁变法还包括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

方田均税法:令全国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
农田水利法:鼓励垦荒,兴修水利,费用由当地住户按贫富等级高下出资兴修水利,也可向州县政府贷款。

方田均税法直到王安石变法彻底失败,都没有完成对土地的丈量。
农田水利法,则算是变法中极少数可算成功的,在颁布之后的七年里,全国兴修的水利工程达一万多处,灌溉民田36万多顷。
王安石的变法一直能获得宋神宗支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变法令国库真的殷实起来,全国财政收入也从宋初的1600多万贯,增加到6000多万贯。到后来,宋神宗创建的三十二个大仓库都被塞得满满当当。
但这终究是个零和博弈。
国家虽是富了,可钱财却都来自于民间。百姓变得穷困潦倒,在各地揭竿而起。
司马光在抨击变法时就痛斥道:“不取诸民,将焉取之?”


熙宁变法的结局,在元丰八年时(1085年)。
由于宋神宗的去世,宋哲宗即位,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了王安石的死对头司马光为宰相。新法几乎全被废掉,史称“元祐更化”。
王安石的思维如此地领先于时代,他这些以金融手段管理国家财政的理念,缩小贫富差距的社会福利理念,训练乡民成为治安力量维持安保的民兵和警察理念,都是那个时代从未有过的执政思路。更是不知道比当时中世纪的西方国家高到哪里去了。。
然而他走得太快,终于迷了路。
元祐元年(1086年),郁郁不得志的穿越者王安石病逝于南京钟山,他的故居半山园留存至今。


最后,说了这么多,来点总结性陈词吧。。

私以为,王安石变法的失败的内在原因在于:


一。熙宁变法的实质,是一场应对举国危机的政治冲动,并非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


二。宋代的体制没有适合新法的土壤,没有预先设立的、成熟的商业机构,也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各方利益。


三。变法的根本目的,是强国而非富民,是一场社会财产的重新分配。在这场分配中,民商、地主和农民是真正的输家。因而在推行时,损害了社会各阶级的利益,导致变法严重缺乏社会基础。


四。新法执行时,推行手段单一,遭遇种种阻挠,出现官僚利用其敛财、用人不当等缺陷。


而这些深层次的内在原因体现在表面上,就是无论最高统治者的初衷有多么好,在推行改革措施时,都会遇到无数的阻碍。有太多执行政令的中央官员和地方官员,大肆从中寻找漏洞,以达到徇私舞弊,中饱私囊的目的。


父母年代记忆


出发点是好的,但结果不是。


呦原来是美人啊


不是我军太无能,而是敌军太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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