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疫情,針對借款合同,能否要求減免貸款本息或延期還款?

作者 | 槐城 張洋

2019年12月至今,新冠肺炎疫情已席捲全國。槐城律師針對借款合同,結合疫情防控的現有政策扶持及審判實踐,供各方參考及應對。


1

符合條件的可不作逾期記錄


為確保金融服務暢通,支持各地疫情防控,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1月26日發佈《關於加強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服務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0]10號)提出,“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對於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鼓勵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


面對疫情,針對借款合同,能否要求減免貸款本息或延期還款?


之後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於2020年1月31日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銀髮[2020]29號)。該文件進一步對貨幣信貸支持、人民群眾日常金融服務等方面進行了細化規定。


2

借款合同債務人達到條件

可適用不可抗力條款


因新冠疫情繫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可構成《民法總則》及《合同法》中的不可抗力,但若想適用,需要滿足必要條件。


(一)疫情屬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對於疫情給特定債務人造成的影響也必須滿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


(二)特定債務人的主體條件要滿足銀髮[2020]29號文的要求。


面對疫情,針對借款合同,能否要求減免貸款本息或延期還款?


文件指出,疫情防控期間,如果是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或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可以向銀行提出,經認定後,相關逾期貸款和欠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予以調整。


3

針對不同類型債務人

律師提出不同建議


一、疫情期間貸款逾期不影響個人徵信的,是針對特殊群體的。如果是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或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可以向銀行提出,經認定後,相關逾期貸款和欠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予以調整。


面對疫情,針對借款合同,能否要求減免貸款本息或延期還款?


二、若因疫情失去經濟收入的群體來說,應該主動對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事項向銀行申請延遲還款。在疫情期間對自己的貸款問題不聞不問,不及時跟銀行溝通的,要承擔逾期償還貸款的後果。


三、針對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收到此次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銀行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企業還款出現困難的,積極與銀行進行溝通自身實際情況,向銀行申請轉貸安排、降低貸款利率、實施信貸重組,或者專項金融產品等方式,爭取得到銀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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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法規:


《民法總則》第180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合同法》第117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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