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严密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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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关于严密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从海上输入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快速扩散蔓延。为严防境外疫情从海上输入,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根据当前防控工作需要,通告如下:
一、海上作业人员出海作业时,须做好自身防护,尽量避免接触境外人员,防止感染新冠病毒。如有接触,运输船舶向海事部门报告,渔业船舶向农业农村部门报告,乡镇船舶向片区管理局报告,相关部门接报告后及时通报指挥部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严禁偷越国(边)境和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严禁任何企业、个人私自容留、藏匿、运送非法入境人员(含我国公民、外国人)。
三、违反本通告第二条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到的渔船、货船、客船、快艇等各类船舶,将依法严厉查处,“三无”船舶依法予以拆解。


四、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检举偷(私)渡组织者、参与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员的接收者(企业)。举报内容经查实的予以奖励5000元人民币,同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窝藏、包庇、帮助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110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8日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二审:高嘉秀

三审:余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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