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老虎机给人打游戏,定开设赌场罪,还是赌博罪?

老王开了一间便利店,生意一直都非常不多。后来,当地某混混小夏找到他,给他一起发财的机会,在他的便利店门口放一台老虎机,利用他便利店的人流量,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赌博。小夏每个月给老王1000元租金,租这样一小块地方放老虎机。另外,老虎机的利润,由两人2:8分账。

放老虎机给人打游戏,定开设赌场罪,还是赌博罪?


老王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构成开设赌场罪还是赌博罪?

辩护律师认为:小夏只是说过要给老王20%的股份,并没有实际给。而且,只是在老虎机生意好的情况下的奖励性质。老王并不是经营该老虎机的合伙人。实际上,老虎机在老王的便利店里已经摆放四五个月,但小夏并未实际分红的意思表示和行为,不应该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公诉人认为:小夏稳定供述已经将老虎机收入的20%分给老王,老王也表示接受。因为老虎机收入并不高,所以还没有来得及结算。因此,不能因为还没有分红渔利为由,否认约定合股开设赌场的事实。

最终法院认为,老王与小夏以营利为目的,共同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从中抽头渔利,情节严重,已经构成开设赌场罪。

根据《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利用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开设赌场,违法所得累积达到3万元以上,所以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放老虎机给人打游戏,定开设赌场罪,还是赌博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