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網上借貸好借“不好用”!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快速發展,網絡借貸成了個別小微企業和個人融資的重要途徑,通過P2P網貸平臺借款融資成為一種新型的熱門借貸方式。與此相對應,網絡仲裁因其突出體現在一個"快"字上,成為很多網貸平臺因該類型借貸而引起糾紛首選的解決機制。

近日,惠水縣人民法院就成功執結了一起涉P2P網絡借貸案件。被執行人羅某某在外務工期間,因個人消費需要,於2019年1月與申請執行人某某消費金融有限公司通過網絡簽訂消費信貸合同用於借貸購買國內某品牌手機。雙方合同約定:因合同引起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申請執行人指定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其後,被執行人羅某某打著逃廢債的心理,認為:“欠兩千元不是事!”,自2019年4月就開始逾期還貸,於是申請執行人便向某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019年7月,該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被申請人償還剩餘貸款本金、罰息、客戶服務手續費等項共計2596.75元。直至仲裁裁決生效後羅某某仍逾期履行裁決文書所確定的償還義務,某信消費金融有限公司逐向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經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由惠水縣人民法院執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在被執行人戶籍地公安派出所的協助下,來到被執行人家中開展調查得知被執行人仍在外省務工。因受當前疫情影響,執行法官隨即組織當事人雙方進行網絡視頻聯線,同時積極做好被執行人家人思想工作,向其詳細釋明:仲裁作為一種爭議解決機制,其生效裁決一經發出便具法律效力。對於具有可執行內容的仲裁裁決,其執行力受法律保護,拒不履行生效裁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最終,儘管被執行人羅某某家人對其這種不誠信且不理性的消費行為萬般失望,仍為羅某某償還所欠費用。

當前,網貸案件的部分被執行人大多為常年在外的務工人員,流動性大,工作缺乏穩定性,一般無積蓄或固定資產,執行難度較大,且被執行人惡意規避執行比例較高。隨著該類型執行案件逐年呈上升態勢,在踐行“切實解決執行難”的過程中,儘管面對“難而又難”的現實壓力,人民法院對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符合執行條件的裁決,仍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對借款事實無異議而逃廢債的行為,依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