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不按合同发工资怎么办?

大海中的小小船


因为一起影响很多地方都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遇到这种情况,我个人认为

第一,我们首先要清楚合同合同约定工资和实际工资,可能会有出入,这主要是因为,许多岗位是有绩效考核的,因此基本没有人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拿,你绩效高就比合同约定工资高,绩效低,就可能会略有降低,这是正常的。

第二,我们要清楚底薪是什么,简单来讲,底薪是你达到公司规定的出勤天数,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比如,你的公司是实行双休,本月30天,有4个周末,允许请假一天,那么你实际应该出勤的天数是21天(或22天,看公司怎么规定),如果你实际出勤达到21天,则底薪全额发放,如果少于21天,则可能出现,无法拿到全额底薪的情况,具体怎么处置,公司的薪酬考核里面应该会有详细说明,因此建议你先去了解一下自己公司的薪酬考核标准和计算方法。

第三,如果你们公司的薪酬里面对这一块没有明确说明,而你的出勤天数乘你的每日底薪,超过2420的标准,那么你们应该向公司进行反应,如果低于,上海市最低的2420,而公司按2420发放,我觉得是可以接受的。

第四,如果不考虑这些因素,你们只是认为这样不合理,建议你们先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咨询,听取建议,然后再跟公司进行沟通,达成共识,如存在异议,不能达成共识,则可申请劳动仲裁。

不管怎样,疫情期间,我们要与企业相互体谅,共度难关,这也是我们职业操守的一种体现,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两三千块钱,形成矛盾,彼此对立,毕竟企业好了,我们也就好了。如果闹到离职,那么重新找工作所花费的时间和经济,远比少发的这点工资多的多。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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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按合同发工资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进行举报并要求赔偿。公司不按合同发工资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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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果公司不按合同发工资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进行举报并要求赔偿。我国劳动法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广东电子厂爱恨情仇


很高兴能回到您的问题

第一不管是单位或厂的行为是拖欠员工工资是违法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拖欠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二对于单位的上述行为,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如果再不行直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单位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就单位拖欠工资提出辞职是合法的,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不支付通过仲裁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劳动仲裁只须你提交一份仲裁申请书给劳动行政部门就可以了,仲裁书的范本你到网上查一下很容易找到的,仲裁前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顺焕情


根据提示,贵厂在正常情况下的最低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很正常,说明你企业效益的效果及在平时月工资收入中的体现。換言之,贵企业无论何岗位,哪怕是最沒技术的普通岗位,而这些在岗位的员工只要完成每月生产指标,或者说,企业经营遇到暂时特殊困难时,即能获取最低工资379O元的工资待遇,不是吗。各人合同中都已写明。

那么,这次的疫情是突发事件,是一种国际性的社会公共卫生事件,全国全世界都受害于之,危害极大。据此,我国党和政府举全国之力,全国一条心采取各种有效手段,目前才刚稳定病情局势,但各方面损失却无法估量,当务之急主要任务是抓紧复工复产,挽回损失,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尤其是企业因前期春节放假原因,库存原材料剩余不多,该发该用资金巳用足,所剩资金不多,且前期疫情不断发展,企业停工数月,市场生产销售肯定受影响,目前世界的疫情更严重,使外贸这块同时受销售冲击,因此,当前的许多公司企业面临多方面困境和压力,能立即正常开工确属不易,尤其是存在资金方面的困惑!

因此,分析认为,企业在出于疫情肆虐不能及时按假期后即时复工的情况下,将工资以242O元上海市底薪发于员工,也是无奈之举,虽有悖合同法,但也是尽力了的做法,情有可愿,较其它企业,也算是做得比较好的,更有困难的企业连低于这些都发不出的也有存在,特殊情况,员工也要理解。

但黑字白纸写得明明白白,也不是口头随便一说。是否可通过工会职代会形式,与行政商量,以后企业经营形势好转后,将差额部分能及时返回于员工,毕竟企业会度过难关,情势会好转,职工也需提高工作积极性,对双方都有利。


绿水青山1390


别计较太多,不公平的事情多着了,清楚自己的底线就ok,其它的由不得你,赶快成长起来吧!等你当了老板了你就可以制定规则。规则都是由强权者制定的,他不按合同发工资你去告他你就能讨回公道,换一家公司你就能保证下一个老板按规矩办事,一样的,有这样没那样,公司是老板开的,只要不是针对你一个人,别人能接受的你也别太较真。钱够了,学到东西了换家公司拿高薪。不要只想着眼前,你不能满足现在的这点工资,你要朝着更高的目标努力,所以你要力争在你现在的平台获取更多的机会,结交更多的人脉,尽可能多的存钱,为你以后做铺垫。

眼睛不能光盯着老板给你的那点工资,老板给你提供的是平台,你要争取在他的平台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机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让自己的价值最大化,

受疫情影响,很多厂撑不下去倒闭了,你们厂现在的情况还算好的,工厂订单又少,没事做,裁员减薪这在很多工厂都见怪不怪了,非常时期,为了企业生存发展,减轻负重,维持企业正常运转,这是可以理解的,你都说了,你们厂底薪都高出一千多,当你们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老板需要你们做出牺牲,和企业共存亡,何况你们老板还给了基本工资给你们。特事特办,你们老板也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做出的调整,如果不这样,他自己也很难,相互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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