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芙蓉區法院宣判一起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案

紅網時刻3月30日訊(記者 鄭濤)3月30日下午,長沙市芙蓉區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被告人丁宇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一案。芙蓉區法院黨組書記、代理院長李才坤擔任審判長,與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審理該案。芙蓉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均全出庭支持公訴。60名芙蓉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蒞臨法庭旁聽監督指導。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6月28日,被告人丁宇以其妻子的名義註冊成立“湖南艾尼茉茉生態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後,丁宇租賃長沙市萬家麗國際購物廣場六樓A02商鋪,用於經營“兔小狐室內動物主題科普館”。為了充實館內展演動物的種類和數量以便吸引客戶前來觀看,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期間,丁宇共計三次向他人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第一次是2018年7月通過微信支付以6000元的價格收購1只“綠鬣蜥”,後該蜥蜴因飼養不當死亡,被丁宇安排員工丟棄。第二次是2018年9月以4500元的價格購得1只“泰伽巨蜥”;第三次是2019年3月以24000元的價格購得1只“黑喉巨蜥”。後面兩隻購買的蜥蜴都是由丁宇放置在“兔小狐室內動物主題科普館”內爬行館對外展示。 2019年9月11日,丁宇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將其非法收購的“泰伽巨蜥”和“黑喉巨蜥”上交,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扣押。經鑑定,該兩隻蜥蜴均已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

被告人丁宇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實及所舉證據均無異議,並表示認罪認罰。

經審理,芙蓉區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丁宇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兩萬元;扣押的兩隻蜥蜴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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