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朋友反目 法官調解重歸於好

湘潭在線3月30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歐陽天 通訊員 廖玲)“感謝法官幫我們化解了糾紛,挽回了友誼。”3月26日,湯某來到韶山市人民法院,向辦案的張志祥法官表達感謝。

湯某夫婦與蘇某是多年的老同學。2019年1月31日,湯某因做生意資金週轉困難,向蘇某借款30000元,並出具借條一張,借期6個月。同年5月19日,湯某因急需用錢再次向蘇某借款30000元,借期4個月,雙方約定前後兩筆借款屆時一起償還。到期後,蘇某幾次催收借款,湯某均以各種理由推託,雙方關係逐漸惡化。蘇某因為正在建房,也需要用錢,一怒之下,將湯某夫婦起訴到法院,要求其償還60000元借款及利息。

承辦法官張志祥詳細瞭解案情後,得知雙方曾有深厚的同學友誼,而湯某夫婦並不是刻意賴賬,於是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經過法官對雙方的耐心勸解,湯某認識到自己的過錯,承諾分兩次在一年內還清所有借款。蘇某也作出讓步,表示如果湯某按期還清借款,則不要求他付利息,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冰釋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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