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社会契约论》短评

第一卷从最初形态的社会出发,从原始社会引出现代社会,以父母的孩子的关系阐述现代社会关系,如果小孩子从小依附于父母,父母扶养孩子,但这并不意味着当孩子成人后没有自己的自由。这其实是卢梭在反对十八世纪法国封建主义。卢梭认为,孩子有天赋自由与生存的权利,也就是人人生而平等。那么在家庭社会中,父亲是最强者,拥有权力。政治社会中,权力的拥有者是依靠强迫与威胁使人服从,一旦脱离强迫与威权,那么统一的团体将不复存在,所以有必要通过社会契约建立社会与政府。拥有威权不等于拥有合法性,但是威权的存在对于一个政府是必须,那么要如何去平衡这两者?


第二卷从主权、公意、法律、人民几个关键词出发论证了政治社会的运作结构。通过社会契约建立政府,选举主权者,代替人民行驶权利,管理政府。卢梭在开篇就提到,这个主权者不是一个人,而是人民本我,是一个“我”,一个全体社会缔约者的抽象人格。那么从抽象到物化,这个主权者选取的标准是什么?作为主权者管理国家的最重要的就是遵从公意。公意代表绝大部分人的意志,既不能被分割也不能被转让。公意既然由绝大部分人赞同,那么在某种程度上一定是公正的,但是一定是正确的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人民不会腐败堕落,但是会收到欺骗。法律是基于公意才存在的,这样的法律才具有意义。那么什么样的法律能够适合绝大部分人的利益呢?现代社会中关注弱势少数群体的法律是否违背了法律的基础—公意?


第三卷论证各种政府形态政体,卢梭把政体分为民主制、君主制、贵族制,这三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权力是掌握在多数人,一个人还是少数人手中。最后,依据法国社会现实,批判专制政体。作为国家的组成个人有三中意志,首先是个人意志,也是最重要的意志,其次是团体意志,最后才是国家意志。那么如果政府的官员数量基数越大,就越能代表公意,基数越小,就偏离公意。那么政府机构的庞大会不会造成机构冗杂?部分没有政治素养甚至没有道德底线的人在其中影响国家意志的体现。卢梭还极力反对小团体,那么是否和今天国家政党制度发展兴旺相悖?


第四卷则论述了很多实际问题,比如投票与选举的问题,还提到宗教问题,尤其对保民官制进行详细阐述。保民官是古罗马的一种制度,脱离政府与人民,站在第三方角度维护平衡。当主权者权力过大形成独裁时,保民官可以发挥作用,限制独裁者。当人民形成民粹,保民官站在政府一边调节矛盾。发挥着平衡手的重要作用。


这本书是卢梭关于政治的观点与看法,其中天赋人权,社会契约,主权在民,公意理论,法律意志等思想影响至今,对政治制度与思想自由都产生了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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