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海寧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以受賄罪對被告人餘凱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2016年至2019年9月,被告人餘凱利用擔任桐鄉市屠甸派出所副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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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8 01:48:12 西安檢察
日前,浙江省海寧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以受賄罪對被告人餘凱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2016年至2019年9月,被告人餘凱利用擔任桐鄉市屠甸派出所副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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