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巴河縣人民檢察院受理李衛民涉嫌貪汙罪、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

 阿勒泰地區公安局原副局長、正縣級偵察員李衛民涉嫌貪汙罪、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由阿勒泰地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於2020年4月3日向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檢察院阿勒泰分院移送審查起訴,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檢察院阿勒泰分院經審查於當日交辦哈巴河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目前該案正在審查起訴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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