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编是什么性质?和事业编一样吗,可以提拔吗?

用户4933630853746


县编是什么性质?第一次听说“县编”,编制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行政编制是党政机关人员使用的编制,是公务员编制,有的地方还把行政单位的工人使用的编制,也列入行政编制之列,也没有什么毛病,因为工勤编制只有党政机关才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干部工人使用的编制类型没有区别,只是在岗位上进行区分。事业编制按财政供养,可以分为全额、差额、自收自支编制,还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参公编制,等等。

仔细分析了一下,说“县编”应该是对机构编制工作不熟悉,是一种误解,大致有以下两种情况:

1、说的是编制,是由县上自己设立、自己供给、自己管理的编制:在基层使用的编制中,除了统一使用和管理的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之外,还存在一些地方自行设定、自行供给、自行管理的编制类型。包括自收自支编制、自定编制、自筹编制。自收自支编制虽然是由地方政府部门自行设定,但经过市以上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也算是半正规编制,属于备案制编制。编制管理规范之后,各地一直在按规定和要求,清理自收自支编制,有的已经全面取消,有的正在取消,有的依然在使用。按照中编办规定,要求2019年6月底前分部撤销,不再使用。而自定、自筹类编制,则完全是由基层政府自行设定自行使用,不需要向上级报备,也不允许报备,早已经被列入违规使用的编制类型,早早的已经清理完备。机构编制法制化管理,如果现在还使用自定自筹编制招人,肯定是违规的,即使是使用自收自支编制招聘人员,同样也是不允许的。

2、说的是人员,是指县聘人员:由于编制数量的控制,县区基层事多人少,工作力量不足,又不能随便增加编制,也不能超编进人,唯一的方法,就是招聘使用编外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聘用,县财政统一供给,分配各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的人员,被称为“县聘人员”。也就是县上统一聘用的临时合同工。

在过去,自收自支编制,虽然是县区基层自定编制,也属于事业编制的一个正式编制类型,使用自收自支编制的事业人员,和使用全额、差额编制的人员一样,也会有发展前途,一样待遇,一样晋升管理职级,相互之间也可以自由调动。后来管理规范之后,使用自收自支编制的人员,慢慢地以聘用人员为主,只有极少数管理人员属于正式职工。使用自定、自筹编制的,则全是合同工,这和“县聘人员”一样,都是编外管理,体外循环,不能进入体制内,和正式职工一样使用正式编制,更不能提拔使用,没有什么发展前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之后,就不会再有什么自收自支编制,更不会有自定自筹编制,统一都是合同工,也不会再和使用正式事业编制的人员一样对待,更不能自由流动,不会晋升管理职级,纯粹属于合同管理,按合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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