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見提不上“行程”? 紹興檢察助力律師開啟“復工復產”新模式

“這是疫情發生後我第一次會見當事人,我們進行了暢通的交流。今日親歷遠程會見,讓我深深地感受到檢察機關為保障律師會見權益出的這個新招確實管用。”3月27日上午,在紹興市越城區檢察院辦案區遠程提審室會見完當事人後,章律師對檢察官感慨道。

律師怎麼在檢察院的遠程提審室

“隔空”會見當事人?

原來,這是紹興市檢察機關

為保障律師會見權

而開通“綠色通道”

協助律師遠程會見的舉措。


近日,紹興市檢察院檢察長翁躍強一行走訪調研市律師協會,有律師提出受疫情影響,會見難問題凸顯,嚴重影響了辯護作用的發揮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護。


律師會見權是律師在刑事訴訟活動中的一項極為重要的權利,貫穿於偵查、起訴、審判等刑事訴訟活動全過程。隨著紹興市疫情防控形式持續向好,經濟社會秩序加快恢復正常,如何依法保障律師會見權,讓律師早日將會見提上行程?


走訪後的第二天,翁躍強檢察長便積極促成“大三長”會議,並與市公安局、司法局、中級法院會商,就看守所加強警力保障、公檢法在各自訴訟階段向律師提供遠程系統、法院增加遠程庭審等方面達成共識。


為落實共識,紹興市檢察院制定和發佈了《疫情防控期間律師申請使用紹興市檢察機關遠程提審系統操作流程》(以下簡稱《操作流程》),即在紹興市檢察機關的安排下,律師可以直接聯繫承辦檢察官提出申請,藉助承辦檢察院遠程提審系統會見自己的當事人;另一方面,律師的當事人——看守所在押人員將由看守所、檢察院執檢部門進行統籌安排參與會見。


“自《操作流程》發佈後,律師預約電話絡繹不絕,申請預約。”紹興市檢察院負責聯絡協調的檢察官如是說。章律師便是使用紹興市檢察機關遠程提審系統的律師,順利會見後,章律師給出了高度評價“檢察機關對遠程會見予以充分的保障,全過程沒有人監聽。通過智慧檢務,律師權益的保障在疫情無情的特殊情況下,得到了合法合情合理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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