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史│在教權日益緊縮的社會,16世紀英國濟貧發生了哪些改變?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西歐社會的咽喉都被羅馬教廷隻手所扼。神學作為人類社會矇昧時期的產物,基督教會與基督教義對社會的控制無不深入核心,大到對封建制度的維穩、小到對人們的生活起居,羅馬教廷被傳唱為“迷途羊群的引路人”、更是社會結構中最頂端的部分。

中古西歐的社會政治、經濟與文化生活都受到教權的深度影響,這導致人們將《聖經》作為行為準則和大綱,就算貧窮、就算疾苦,只要在行為上不觸碰教義所規定的罪惡底線,在死後就能夠升入天堂。但到了16世紀,世界進入地理大發現時期,而西歐在文藝復興之後,諸多領域的良性科學技術獲得了初步發展,人們的思想逐漸由封閉矇昧走向開明多見

而相應的,長期控制中古西歐社會的教權開始緊縮。英格蘭人出於信奉教義的“積德善行”濟貧方式隨著社會的轉型,也開始向正規化和制度化發生緩慢的質變。

“前因”:天主教主導的慈善救濟設施宗教目的濃厚、濟貧方式粗獷,鮮少具備世俗作用且弊端逐漸暴露,亟待改革

談及中古西歐社會,就不得不把“教權”與“世俗”所劃分開。基督教教義思想滲入人們思想的程度是十分深刻的,而就政治系統來說,“王權神授”的思想同樣紮根於俗世,也就是說,中古歐洲的世俗王權遠沒有教皇的教權強大,甚至可以將王權認同為受到皇權掌控的道具或者傀儡,連同這個時期的政治制度、社會體系等世俗因素,無一不受到基督教教義的掌控。

世界史│在教權日益緊縮的社會,16世紀英國濟貧發生了哪些改變?

“具有濃厚的宗教施捨思想”——這就是早期歐洲社會濟貧所具有的最大特徵了。這一點以被天主教主導了多項事務的英國尤甚。簡單來說,在被宗教意義渲染之後,濟貧便帶有濃厚的“施捨”和“積德”意味。

在宗教中,窮人的地位總體要高於富人。天主教教義認為,沾染了金錢等於沾染了罪惡,富人如果不進行施捨、不獲得窮人們的“祝福”,在死後就無法被主接納。而在這其中,窮人只要負責接受施捨、並送給富人們自己的祝福就可以了。

英國都鐸時期和斯圖亞特時期的社會救濟行為,可以被大而化之地看成是一項歸因於宗教因素的“教權活動”。富人們通過施捨窮人金錢或者是食物,以此來表達自己的虔誠,並且迎合了教義對教徒們“抱懷慈悲”的要求,最大程度地洗清自己由於沾染金錢而帶來的罪惡。

早期的英格蘭除了善用教權發動富人進行救濟行為之外,還通過修道院建立許多慈善設施——一些慈善救濟院和貧民所。這些慈善設施不分對象、不分程度地接納所有上門尋求幫助的窮人,其中包括一些沒有家產的窮人、身患疾病無法救治的病人,還有許多遠道而來沒有住處的朝聖者。

世界史│在教權日益緊縮的社會,16世紀英國濟貧發生了哪些改變?

雖然這種泛泛而談的濟貧在當時社會起到了一定的救濟作用,但從目的上來說,出於宗教影響而進行的濟貧並不具有十分顯著的世俗作用。16世紀,英國社會隨著世界上颳起的颶風一同驟變,現世社會秩序的重要性在劇變中逐漸壓倒宗教帶來的壓力,無論是在這一時期興起的民族國家還是自治城市,都需要一套完備的制度來促進社會的成功轉型。

如果按照原先大而化之的濟貧方式,那麼英國社會將無法順利解決接踵而至的濟貧難題——受濟主體開始變得多樣化和複雜,救濟難度也逐漸上升,疾病與瘟疫的肆虐又讓純粹的宗教慈善設施應接不暇。

“經過”:以救濟目的世俗化、救濟方式理性化為改革目標,亨利八世解散原天主教修道院,建立王室慈善救濟院

不過好就好在,16世紀,天主教教權在英格蘭的統治有所緊縮,社會世俗觀念與人權意識逐漸萌芽並發展。英國一些知識分子意識到了傳統的宗教慈善救濟無法繼續維護脆弱的濟貧體系,於是,社會濟貧體系改革在英國悄然發生。

以托馬斯·斯塔吉為代表的大批英國學者最早提出了濟貧改革的觀念,他們認為,現今以宗教為主導的慈善事業並不能夠被稱為有效的社會濟貧體系,他們需要將世俗因素融入濟貧體系,讓濟貧變得制度化和政治化。而他們所主張的濟貧改革主要被劃分為兩個重點。

·救濟手段應更理性

所謂理性,就是排斥原先不分貧困水平、不分被救濟者身份進行統一施捨的粗獷方法,而是對被救濟者的家境與收入、狀態進行調查與統計,並分門別類地進行救濟。

彼時的英國除了一些“真正需要救濟的窮人”外,例如無家可歸的兒童、老年人、身患重病無錢醫治的病患,還有一些雖然有自力更生的能力、卻不去勞動的青壯年,也就是所謂的無業遊民。對於這些有能力卻不努力的公民,托馬斯等人認為是不該實行救濟的。

據統計,當時光倫敦城的貧困人口就有2190戶之多,占城市總人口的10.9%,而無業無為的懶漢有200餘戶,其餘貧困人口則是諸如無家可歸、沒有父母的孩童、重病患、無法自理的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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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濟者應更世俗

所謂“救濟者”也就是對貧民實行救濟的主體。在原先教權尚未緊縮的社會,社會九成以上的救濟主體都與天主教有所關聯,對貧民實行著如上統一收容、無差別救濟的濟貧方法。但如今更加倡導世俗主體深入貧困的根基,找到公民為貧困所困的原因。

一方面,需要將濟貧制度納入民族國家和自治城市的政治體系,對濟貧的標準、方法等因素作出明確的規定;而另一方面,就是負責的市政官與國王需要對造成貧困的原因進行約束,例如16世紀興起的圈地運動、不公平的稅收等,這一系列原因都會引起貧困人口增加,進而造成濟貧的困難。

至於改革的正式實行,還是要從原先教權支配下的慈善所與修道院被解散說起。眾所周知,在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轄的這些修道院是教徒們“行善施捨”的最大主體,貧困者們被不分別類地收容在慈善救濟院和貧民所內,接受著統一的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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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年,亨利八世通過議會表決,經過了一系列的手續和預案,解散了所有年入小於800英鎊的修道院,而彼時倫敦城與薩瑟克一些經營得較好的修道院則有幸得到保留。只不過,解散修道院只是改革的開始,在那之後,雖然有幾所修道院通過書信申請重新開張,但大部分被正式歸進國王的體系——王室慈善救濟院就此建立,這便是濟貧主體從教權向世俗進行轉移的最顯著信號。

而後,英國社會湧現了大批人文主義者。相對於主張“教義慈善”的舊慈善派,新教貴族希爾、倫敦主教李德雷等人,在自治城市與政府的體系中為濟貧改革而奔走,主張新濟貧機構的建立、參與修訂濟貧準則草案,為王室慈善救濟所的完善作出了極大的貢獻。

“後果”:濟貧改革後的社會救濟體系更具世俗性和理性,不僅促進了英國社會濟貧效率,更促進了社會轉型

達成真正的“差別化救濟”,才是英國濟貧體系走向制度化和成熟化的最大標誌。原先“治標不治本”的天主教慈善救濟院被解散、重組、收歸政府的旗下,實行了更加精密的救濟準則與救濟手段,讓英國社會的救濟效率提高了不止一點。濟貧改革後一段時間,位於倫敦的王室慈善救濟院理事曾在書信中寫道:

“建立新慈善救濟院的政策……收效良好;如今,真正貧寒的市民都可以通過一些方式得到救濟,再也沒有一個人因為沒有面包而上街乞討食物了。”


世界史│在教權日益緊縮的社會,16世紀英國濟貧發生了哪些改變?

王室慈善救濟院從資金的籌措、濟貧的分級等方面,作出了極為細緻的規定和規制。另外,他們不僅救濟真正有需要的窮人,更會訓斥一些有能力收入卻不作為的遊民和懶漢,督促他們去打工或者創立一番事業,曾經供他們修身養息的修道院已經不再了。

從理事的書信中我們可以看出,曾經的教權主導修道院甚至可以被視為社會難以轉型的“病因”之一。無差別的粗獷救濟不僅治標不治本,更會讓一些有需之人無法得到滿足、條件充裕之人變得懶惰。而在新的濟貧體系下,得到解決的並不僅僅是窮人所面臨的貧困問題,連同“造成社會貧困人口的原因”也一併有所根治,這在很大程度上,為英國的社會轉型提供了無形的源動力。

曾經,倫敦市所面臨的流浪漢和懶漢問題是十分嚴峻的。因為修道院無差別的救濟,一些懶漢甚至只要把自己打扮得髒亂差一點,就能夠得到修道院的施捨。但在濟貧改革之後,青年流浪漢們已經無法效仿原先的行徑了。倫敦後來所創設的布萊德威爾救濟院,就是政府專門針對流浪漢問題設立的機構,他們在這裡對無業無為的懶漢進行訓誡和教育,讓許多青壯年重新踏上了找工作的“正軌”。

世界史│在教權日益緊縮的社會,16世紀英國濟貧發生了哪些改變?

在諸多因素影響下的教權緊縮,為英國的濟貧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先機,而國王也充分地抓住了這次社會轉型的機會,把教權成功“趕下了臺”。嚴謹的、完善的濟貧制度,不僅有利於促進英國社會的轉型,更促進了一部分社會生產力的解放。擺脫矇昧的神主意識、對一些政治體系產生理性化認知,從而催生改革和社會轉型,又在社會轉型中得到新的進步,不僅是英國社會、更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必然。

參考文獻:

《英格蘭簡史》

《英格蘭早期濟貧史》

《英國封建社會研究》

《都鐸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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