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運用監察建議督促完善“村賬鎮管”機制

為履行好監察法賦予的職權,強化監察機關監督職能,福山區紀委監委發出監察建議書對“村賬鎮管”中存在的管理漏洞提出整改建議,取得良好效果。

據瞭解:該區紀委監委在查處一居民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違紀案件時,發現居委會存在資金申請和實際用途不一致、會計賬簿登記不規範、大額資金往來使用現金交易、撥付代管資金直接支付給第三人等問題,反映出財務管理部門在“村賬鎮管”工作中,存在代管資金撥付審核把關不嚴,賬務處理不規範,財務監督不到位等問題,致使“村賬鎮管”制度流於形式。

福山:运用监察建议督促完善“村账镇管”机制

一方面,研究決定給予該居民區黨支部書記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依照紀律處分條例建議其辭去居委會主任職務。另一方面,發出監察建議,舉一反三查找“村賬鎮管”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和監督管理措施,確保對農村財務監管的科學、有效,避免再次發生類似問題。

涉案有關街道,從六個方面入手完成整改。一是針對存在問題完善相關工作機制,召開專題會議,對問題一一梳理、認領、總結,剖析問題根源,層層壓實責任;二是改進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機制,提高工作效率,落實村級會計委派制、財務審計制、財務統一管理、財務公開制度,建立長效機制;三是對村居財務公開欄設置不規範、報銷不規範、資產資源管理不規範等問題進行整改,並督促落實;四是定期開展自查自糾,對賬目重新梳理,檢查重大工程項目等,查找問題和不足,規範村居集體“三資”管理;五是定期組織村居報賬員、財務人員進行“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業務培訓和警示教育;六是加強對村居察訪,強化日常監督,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從春龍 通訊員李凌雲 張雲翔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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