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哥”闖卡案有結果

  檢察日報訊(記者沈靜芳 通訊員高順華 姚玉良)得知檢察機關作出不予批捕的決定後,內蒙古自治區土默特右旗的趙某長舒一口氣。

  2月3日,一則關於土默特右旗“霸道哥”暴力闖卡的短視頻在抖音、微信朋友圈等平臺迅速傳播,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據網傳視頻顯示,2月3日17時許,趙某駕車和同乘人員任某途經防疫檢查點時,與值守人員相互謾罵、推搡,經在場人員勸阻後事態平息。2月4日,土默特右旗公安局對趙某立案偵查。

  獲悉該案後,包頭市檢察院第一時間指派專人對土默特右旗檢察院進行綜合指導,要求第一時間派員介入,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就案件起因、危害後果、強制措施適用及程序銜接等方面與公安機關積極配合,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

  經查,趙某駕車和同乘人任某途經土默特右旗將軍堯鎮後荒地村防疫檢查點時,稱是送任某回將軍堯鎮公佈圐圙村其父親家。隨後,二人以將軍堯籍人員進行了信息登記。工作人員核查身份證時卻發現兩人非本鎮轄區內村民,不予放行。溝通中,趙某情緒激動,言辭強硬。在上車準備原路返回時,又因值守人員言語不合,矛盾進一步激化。

  “在雙方提供的證據中,趙某是否有暴力衝卡行為,沒有相關證據證明,這是案件定性的關鍵所在,必須弄清楚。”辦案檢察官孫柏林介紹,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後,建議公安機關從在場的其他人員和過往車輛入手收集調取證據,客觀真實還原案件事實。

  後經查實,趙某雖然開始對工作人員查驗身份證不理解,但在其已按照防控管理要求,準備上車原路返回時,因個別工作人員言語不當導致矛盾激化。且趙某沒有在工作人員依法履職過程中實施暴力行為,加之現場衝突時間較短,也未嚴重擾亂公共秩序。同時,激發了網友情緒的網傳視頻系剪輯上傳,並未完整呈現出事件全過程。

  鑑於上述事實,土默特右旗檢察院以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構成犯罪為由對趙某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建議公安機關進行治安處罰,並就應對案件處理可能引發的網絡輿情與公安機關達成共識。此案也成為內蒙古自治區檢察機關辦理的首例涉疫不批捕案件。

  “疫情防控期間必須嚴厲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犯罪,但也絕不能搞‘一刀切’,必須依法辦理,我支持檢察機關依法作出的不批捕決定。”土默特右旗振義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振義說。

  據瞭解,疫情發生以來,截至3月11日,包頭市檢察機關受理的妨害疫情防控案件中,提前介入案件11件11人;受理提請審查逮捕案件10件10人,批捕9件、不捕1件;受理移送審查起訴案件7件7人,提起公訴5件5人,已判決4件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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