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點耗子藥拌在熟食裡,放自行車上,車丟了,小偷吃死了誰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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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點耗子藥拌在熟食裡,放在車上,車被小偷,小偷吃死了誰負責任?可以肯定的說,你不用負任何責任,首先你是在你自己家裡所做的這一切,只是一時活忙於其他,或暫且擱置,不會造成其他的後果。小偷私闖民宅,而且是是犯罪行為。而導致死亡,與你沒有任何關係,你不負法律責任,也不用有任何的愧疚。假如小偷家屬或法院非要要你承擔法律責任的話,只能按照“無過錯責任”象徵性的賠償小偷家屬,以作安慰。(案件有問題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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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食拌上耗子藥,放在自行車上,本意是帶回家毒殺耗子的,自行車(和熟食)放在路邊或店鋪前,並無過錯,自行車並非車主丟棄,是被小偷非法偷走,錯在小偷。如果硬要說小偷吃了有耗子藥的熟食至死要人負責,那麼賣熟食的、賣耗子藥的、種養熟食食材的、加工熟食的、生產耗子藥的、管理耗子藥生產與售賣的、提供場所售賣熟食和耗子藥的、生產自行車的、售賣自行車的(沒自行車熟食不會放車上)等等那麼這一大圈人都要負責小偷的死。

真的這樣,天理何在?


尚龍420


現在經濟條件越來越好了,為什麼小偷還越來越多了呢?



當一個人不想出賣自己的勞動和智力來換取生存的資本的時候。

當一個人拋棄了自己的尊嚴的時候。

隨著環境、受教育以及其他種種因素的不同,也形成了各種各樣的人,這時小偷出現了。

小偷就像過街的老鼠一樣人人喊打,可謂是非常的可惡。

近日就發生小偷偷東西的事件,買點老鼠藥拌在熟食裡,放在自行車上,車丟了,小偷吃死了到底誰負責呢?

小偷入室盜竊本身就是違法行為。況且小偷偷東西的地方是的私人場所,是人家自己家裡面。

那麼自己家不同於公共場所,當然,自己的東西想放哪就放哪。

而且放老鼠藥也只是用來嚇耗子,又不是專門為小偷準備的。

對於與自己家無關的人是不需要承擔安全保障義務。而且小偷也不是主人請來的客人,所以我認為責任應該由小偷自己承擔。

因為房主又不知道小偷會來偷東西,還會吃放了老鼠藥的熟食,一切都是小偷咎由自取,這就是古話說的惡有惡報吧!


秘語相傳


別問誰的責任!你此生指定是活不痛快!太狠了也!一輛自行車一條人命,你對生命的藐視,良心難安,天理難容……阿彌陀佛🙏


妙演2


我國刑法,案子判決,主要看犯罪嫌疑人主觀心態+犯罪實施行為和目的+犯罪行為的時間!!想要做什麼,達到什麼樣的目的,手段是怎樣的,在什麼時間或情況下實施的綜合分析!主觀心態是毒死小偷的目的,行為是用耗子藥拌在熟食,用自行車做誘餌的手段!相比較,偷自行車的危害比毒死人社會危害小的多!!


神隆盈豐


這個好像不行吧。

你這屬於設局故意殺人吧。小偷偷東西是叫人生厭和氣憤,但也不能使用這種招數啊。因為有些事情的發展是不會按照你的設計來的,造成的一些後果可能始料未及。而且用這種方式與人結仇也不明智呀,開啟一場與一夥人一家人的戰爭不是你想要的吧。再說這些行為法律也不允許呀。

他偷你東西就報警了,安監控了。警惕性高一點,把自己的東西經管好,不就行了嗎?

何必把自己陷入一場江湖恩怨,進行一場你個人的百年戰爭,又何必呢。


一葉扁舟142180652


知道“瓜前李下”是如何解釋的嗎?

不要說偷或拿別人的東西,但凡其動作、姿態讓人懷疑的事都不要去做。

每個人遵循祖宗留下來的道德標準做好自己,社會才能和諧,才能回到路不拾遺,才能做到相互坦誠。

當今社會需要立規矩,出章法了。

注:瓜前不繫屢,李下不正冠。指的是走在瓜地時不去彎腰繫鞋帶,果樹下不去抬手整理帽子;意思是減少人家的懷疑,不是為那三瓜倆棗的不告而獲。


雲愛衣衫花想容


對於小偷,那就另說,誰知道他是怎麼死的?你的車既然能被他偷走,那就說明什麼人都可以在你的車上放東西,歇歇手腳。具體放了什麼,誰知道?車再被為偷偷走,他死了,又能找誰啊?那是小偷自己尋死,怨不的任何人。


用戶8682853046527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首先說明一點,現在合格的允許自由買賣的老鼠藥,只要不是大量吃,短時間內人吃了根本就死不了,人吃了能死的毒性很大的老鼠藥比如毒鼠強本身就是非法的。所以你是否要擔責任,首先,要先確定你買的老鼠藥是否是合法的國家允許買賣的合格產品,如果是合格產品,那麼我認為,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如果是國家禁止買賣的毒性較大的不合格產品,那麼,不僅你,甚至包括賣老鼠藥給你的商家,都得承擔責任。所以,有些事情,並不是我們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說如何如何就行的,法律就是法律


跳舞的石頭123


你的這種行為應該安故意殺人罪,起碼也得安過失殺人罪,處以刑法。

你將耗子藥拌在熟食裡放在車子上,看起來你好象沒有什麼毛病,也沒有什麼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其實,這是大錯特錯。小偷偷食與他的死亡雖有因果關係,但並非直接的因果關係。直接的因果關係是你拌了耗子藥的熟食。你是負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行為人。你明明知道或應當知道你的行為可能導致傷人死人的嚴重後果卻放任了這種後果發生,所以起碼也算是過失傷害過失殺人之罪。你可能會感到這樣對你太冤枉。其實不冤枉。假若這藥的食品不是小偷偷食,而是你的家人,你的孩子吃下去,你該作何感想呢,你還覺得吃虧冤枉嗎。你不僅要負刑事責任,還要付刑事加民事的責任,給亡故的小偷的父母妻兒一定的經濟賠付責任。

好好的總結過去的經驗教訓吧,等你出獄後,再好好的做回人,好好的做回事,讓此類悲情不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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