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发文:推进能源互联网建设,构建综合能源网络

日前,山东政府印发了关于山东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山东省前瞻布局以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持续推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构建“泛在连接、高效协同、全域感知、智能融合、安全可信”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有关电力行业的部分:

开展量子保密通信应用试点,探索量子通信在政务、电力等行业的前沿应用,培育量子通信技术创新和应用生态,打造国内领先的量子保密通信产业基地。(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局、省能源局分工负责,有关市政府配合)

加快数据中心高水平建设。完善用地、用电等方面政策,争取国家级行业数据中心、大型互联网企业区域性数据中心的布局建设,力争国家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区域分中心落地山东。各市政府配合建设绿色数据中心,推动节能技改和用能结构调整,引导数据中心持续健康发展。自2020年起,新建数据中心PUE值原则上不高于1.3,到2022年年底,存量改造数据中心PUE值不高于1.4。(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分工负责)

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推进工业设备联网,推动高耗能、高风险、通用性强、优化价值高的工业设备上云,培育人、机、物全面互联的新兴业态。

山东省政府发文:推进能源互联网建设,构建综合能源网络

全面推广智慧能源基础设施。推进能源互联网建设,鼓励建设基于互联网的智慧能源运行云平台,强化电力、天然气、热力管网等各类能源网络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构建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同运行的综合能源网络。

大力推广“多表合一”,实现电、气、热等多种能源消费信息的集中自动采集和跨行业数据共享。统筹石油、天然气管道智能化发展,加快油气管道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新建管道数字化交付、智能化应用和在役管道数字化恢复、智能化改造。推进“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打造全省统一的智能充电服务平台,依托加油站、公交站场、停车场等场所,构建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到2022年年底,全省智能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开展“多站融合”建设试点,依托变电站建设分布式数据中心站、储能站、5G基站和北斗卫星地面基准站,促进变电站闲置空间资源共享利用。(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

推进城市挂高资源共享共建,支持现有电力塔杆、通信基站、交通指示牌、监控杆、路灯杆等各类挂高资源开放共享和数字化改造,鼓励新建集智慧照明、视频监控、交通管理、环境监测、5G通信、应急求助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杆柱。到2022年年底,全省新建智慧杆柱3万个以上。(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等分工负责)加快“透视山东”建设,构建城市地下三维可视化地质模型,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轨道交通建设等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到2022年年底,各市中心城区全面实现地下空间三维全呈现。(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各市政府配合)推动综合管廊智能化建设,因地制宜设置改造环境感知、状态监测、信号传输、运行控制等智能设备,建设智慧管廊综合运营系统,逐步实现实时监测、自动预警和智能处置。到2022年年底,全省智慧管廊达到600公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各市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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