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峰區法院一次性化解30起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


3月24日,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速裁團隊收到一份撤訴申請書,申請人梁某是一批因開發商逾期交房引發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系列案的原告之一,該批案件30戶業主陸續在開庭前或當庭與開發商達成調解協議,開發商亦將違約金支付給了業主,雙方的糾紛得到了一次性妥善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018年期間,業主陳某等人先後與柳州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為2019年3月,但開發商於2019年6月底才通知業主去收房。有些業主接到收房通知後去驗房時,還發現房子存在質量問題,拒絕收房,並在物業處進行了登記,但問題遲遲沒有得到整改,為此,業主紛紛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開發商則認為,逾期交房存在多種客觀因素,不應由其承擔全部責任。經多次溝通無果,2020年1月春節前,其中30戶業主起訴至法院。

魚峰法院立案受理後,由於涉案人數眾多,雙方有牴觸情緒,且案件的背後還有許多人在觀望,該案的審理對轄區的穩定有較大影響,該院於是指派資深法官周鋼和曾麟兩個速裁團隊審理該系列案件。考慮到這批案件事實較為清楚,案件標的普遍在2萬元以下,於是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進行審理。審判團隊收到案件後,做了大量的庭前準備工作,由於業主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法官逐一引導雙方當事人進行有效舉證,以便統一安排開庭事項。在庭前準備階段,新冠肺炎疫情的到來,嚴重影響了審判工作,原定的庭審無法按期進行,為了儘快辦結案件,承辦法官與開發商多次進行電話溝通,分析案情,在對所涉樓盤驗收情況、每戶實際交房時間、逾期交房天數、按約應扣除天數等情況進行列明,之後逐一溝通,不厭其煩地做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對暫時不同意調解的案件在疫情緩解後儘快安排開庭審理。

在法官不懈努力下,通過電話溝通,23戶業主與開發商在開庭前達成和解協議,業主申請了撤訴,7個案件當庭調解成功,開發商均立即履行了付款義務。

(魚峰區法院 覃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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