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号房”受害人发声:“重判他”,为何严惩嫌犯可以治愈心病?


“N号房”受害人发声:“重判他”,为何严惩嫌犯可以治愈心病?

“恶魔”被游街示众


韩国“N号房”事件发生以来,触发舆论层面的广泛讨论。但是,基本上都是在声讨“操纵者”和“围观者”(付费会员)。然而,随着一位“N号房”受害人的发声,事情的惨烈性,也就显得更加清晰可触。她声称:“这段惨痛经历让她患上躁郁症和忧郁症,自己改过电话搬过家,有一阵子甚至无法离家,因为感觉会被跟踪”。与此同时,她呼吁更多受害人站出来发声,让嫌犯可以被严惩。


作为对“受害人”的隐私保护,媒体并没有过度透露这位“受害人”的身份信息。但是,从其对个人遭遇的讲述,很明显能感受到她的绝望。比如,她无法入眠,吃不下东西。这些都属于“被性侵”以后,留下的“后遗症”。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比起对身体上的直接伤害,精神层面的创伤更为不可低估。


所以,当“N号房”的“操纵者”被逮捕后,作为“受害人”来讲,肯定是“欣喜”的。不过,这种“欣喜”也仅是对愤怒本身的慰藉,并不会在短期内迎来真正的内心释怀。因为,谁都知道,受害人被侵犯的“隐私影像”被大范围围观后,这意味着个体的“公共属性”很大程度上已经被“杀死”。


起码,在道德圭臬较重的世俗社会中,会显得罪孽深重。因为,在一定程度上,涉及“性丑闻”,只要是女性,貌似都会受到舆论的不公对待。虽然,在公共性的表达上,人们会对受害女性表以同情,但是,并不会走向无差别对待。


于此,也就能理解,为何她会走向“躁郁症和忧郁症”的境地。并且,作为内心的愤怒而言,她也希望他(操纵者)在监狱里关到死,因为根本无法确定他(操纵者)出狱后会反省自己的罪行。对于这些愤恨之言,如果不能得以实现,可能她内心的愤懑更加难以释怀。


因为,我们很容易能想到,作为一个佯装好人的恶魔(一边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一边却又丑陋的进行性剥削),如果都得不到社会的严惩,那么“受害人们”的心病自然就会更加发作的厉害。因为,就“N号房”事件来讲,它本来就不只是一起简单的“性侵案”。


“N号房”受害人发声:“重判他”,为何严惩嫌犯可以治愈心病?


不过,“重判他”是心声,也是心病。作为受害人来讲,所遭受的“性欺凌”,并不是严惩“操纵者”就能解决。但是,不严惩“操纵者”,“受害人”将会更加绝望。因为,在治愈“心病”的过程中,起码要先将内心的愤怒平息掉才行。


从某种层面上而言,“受害人”对于“操纵者”是恨之入骨的。这种情况下,如果“操纵者”不能得到切实的严惩,内心肯定觉得不平。这种“不平”持续不退,就会触发“心病”的继续加重。所以,就惩治“操纵者而言”,除却社会性的意义,也不可小觑对受害人的意义。


因为,对于“N号房”事件来讲,最先应该解决的就是“受害人”和“操纵者”的仇怨。要不然,谈论再多的社会意义,追查再多的“围观者”(付费会员),也显得不够直击要害。因为,在惩治的路上,抚慰和救赎是最不能缺位的。


要知道,“受害人原罪”是受害人永远无法回避的问题,尤其在性侵事件中总是如此。坦白讲,就公论来讲,人们都知道“操纵者”应该受到严惩。但是,回到具体的事情上,人们对于性侵案中的“受害人”往往也不会太过宽容。


起码,在世俗道德中,这种苛责性的态度是常有的。一般而言,性侵案中的受害者,不仅会在舆论上受到偏见指责,还会影响正常的婚恋和生活。这种时候,“受害人”明明知道不是自己的问题,也会被这种困境逼退在自责的圈套中,无法自拔。


不少舆论直指,这是“厌女症”文化的后遗症。可事实上,这只是一种笼统的论断。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根本性的问题在于,人们分得清是非,并不等于就能宽容“性周边”的笼罩。所以,最本质的问题,还是性认知的问题。只有整个社会的性认知上一个层次,“受害人原罪”才能降一个维度。


“N号房”受害人发声:“重判他”,为何严惩嫌犯可以治愈心病?


与此同时,对于“26万付费会员”而言,舆论上呈现出“一边倒”的批评。可事实上,对于人性来讲,本来就是极其丰富的。作为“付费会员”而言,是不是一定也是“十恶不赦”,这确实不能一概而论。不过,媒体透露出,“付费会员”中也有不少有头有脸的人(比如:人气艺人,知名教授,公司老总,体育明星)之后,还是触发不少争论。


普遍来讲,人们对于有头有脸的人(比如:人气艺人,知名教授,公司老总,体育明星),总觉得他(她)们的一切都是高标的,尤其道德上,应该是无瑕疵的。可事实上,无论标签再怎么光鲜,本质的载体还是人。既然是人,人性的复杂就是存在的。


并且,也要清楚一点,躲在背后付费观看“隐私影像”,并不等于就一定道德败坏。只能说明,趣味取向不够健康而已。因为,从人的欲望趋向来看,“色情和暴力”历来都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所以,如果只基于道德评价来阐释“付费会员”的行为,显然是不够全面的。


所以,目前来讲,有效地打击这类犯罪行为,最直接的方式,还是惩治直接的“操纵者”。至于对“围观者”(付费会员)的惩治,无论是技术层面的难度,还是法理层面的细则,好像在支撑上有些不够硬实。而舆论上的“声讨”,更多是基于一种社会监督的存在,道德体系的弥合而已。


当然,就“N号房”事件的“操纵者”来讲,他之所以能较好地游离在“魔鬼”和“好人”之间,这与其对人的理解有很大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而已,他对人的看待,就是“肉人”的看待,不考虑痛苦和欢乐,只考虑利益和得失。


而对于他“一边通过公益获得更多人的信任,一边却背地里干着残害人性的勾当”,总体上而言,其实是一脉相承的。因为,他的意图中,就是为获得“利益”,所以才会不择手段。于此,对于他最好的惩治,就是断掉他的利益链,并且对他进行最大限度的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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