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担保人,贷款人死了,我该怎么办?

用户6843138768731


首先,要确认你签担保是本人志愿签订的担保合同,也就是真实意愿表达。其次,弄清你是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还是有限责任担保。如果有限责任担保,按担保额度承担责任,如果无限承担全部责任。第三,如果是无限责任担保,银行在贷款人不能还款时,肯定要求你代偿。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贷款人资产进行保全,以弥补你代偿贷款的损失。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多宝爸爸


大家都知道在银行借款,除了信用卡以及少数极优的客户外,大部分人借款都是需要有担保措施的,这其中既包括抵押,也包括保证,还包括质押,那么一旦贷款人出现出现意外,作为担保人的我们该怎么办呢?

附加担保/追加担保

如果你这个担保只是附加的担保或者追加的担保,那么银行首先处置的是第一担保措施。比如借款人原来的贷款提供了抵押物进行抵押担保,只是抵押物价值不充分或者略有瑕疵,银行为了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要求追加你的个人担保。

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人过世,银行在贷款到期或者得知借款人过世后,会主动扣划借款人在该行账户内的资金,资金不足以覆盖本息的话,则联系借款人的直系亲属(父母、妻儿),若直系亲属不愿代偿。那么此时银行就会拍卖抵押物,抵押物的回款金额可以覆盖本息的,那这笔债务则与你无关了;但抵押物拍卖的回款金额无法覆盖本息的,差额则会向你追索。

仅有保证担保的

如果借款人的这笔资金,仅有保证担保的,此时仍然分情况。银行依旧会先向直系亲属争取代偿,在直系亲属确认无法代偿后,向担保人进行索赔。如果是多个担保人的,合同有约定担保比例的,按照约定的担保比例偿还;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担保比例的,则等额均分;假设只有你一个担保人的,那么此时全部的责任都要由于承担了。

总结

对外担保不是开玩笑,是要承担责任的,现实中,如果非至亲之人(父母、妻儿),不要轻易对外担保,否则一旦发生不良,后果很严重。


鲤行者


你作为担保人,贷款人去世,那么贷款就不能按时还清,一旦贷款逾期,银行就会进行催收。当银行得知借款人死亡后,会如何进行下一步催收程序呢?

一、看借款人贷款时有没有其他抵质押物

这是很自然的反映,如果贷款50万是用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抵押的,那银行肯定第一时间办理房产的资产保全程序。再通知借款人的家属和担保人,做到银行的通知义务。

如果抵质押物能足额还清剩余贷款,这是最理想不过的结果了。作为担保人,你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但是有充足的抵债物的话,银行会第一时间处置抵押物。

如果抵质押物金额不能全额还清贷款,那么剩余的部分银行会考虑其他抓手。

你作为担保人和借款人的妻子都是承担相同的连带责任的,银行有权找任何一位或者同时对你们进行剩余债务的催收。

二、如果是纯担保类贷款,那么你作为担保人将有义务代偿剩余贷款。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如果你作为唯一担保人,那么没有意外,你做好全额代偿准备吧;

如果有多名担保人,并不意味着银行可以让你们平摊这笔贷款。银行可以找你们其中的任一一名担保人全额代偿,当然你们可以进行协商各自分摊。

但就银行来说,只要你们几个担保人不能全额偿还贷款,谁有钱就抓着谁不放,直到挤出最后一滴还款为止。

同时,银行也有权对你们名下的资产进行保全。

作为担保人,你为了自身的信用记录不受影响的话,可以先代偿这笔贷款,然后保留还款凭证,想借款人的亲属起诉,对借款人的剩余资产进行处置来偿还你的代偿款。

所以,担保无小事,并非儿戏,也不是帮个忙,还个人情这么简单。

白纸黑字,签了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不要到贷款无法还清银行找到你时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财经札记


若贷款人有财产,就用他的财产来还,若贷款人死了,又无财产,就只能按担保合同办了。


用户98892609440


嗨,大家好,我是郑州信贷员,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作为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意外去世,那么担保人?需不需要履行担保责任?下面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

其实,在中国,我们老百姓平常贷款银行都会要求你,追加担保物,或者是买保险等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作为一个弱势群体,我们只有接受的份儿,没有反驳的份儿,那么作为担保人,当遇到借款人去世了,那贷款肯定就不能按时还清,但真是人死在亲妈,其实不是的,对于银行来说,一旦贷款发生预期,银行就会移交催收部门,进行正常的催收,当银行得知借款人死亡后,那么银行会进行其他的动作,比如,一,看借款人贷款时有没有其他的抵押物。假如说,贷款人申请的是房屋抵押贷款,那么这套房子,当时评估的是100万,银行按7成给予放款,那么就是70万,银行会第一时间办理房产的资产保全程序,再通知借款人的家属和担保人,然后对房产进行查封,要求其家属或者担保人进行贷款偿还,如果不能按期偿还,银行将会在法院部门进行拍卖,来达到偿还贷款的目的。正常情况下,如果抵押物能够足额还清剩余贷款,那么银行就会解除贷款关系,如果你作为担保人,你就不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果抵押物的金额不能全额还清贷款,那么剩余的部分银行会考虑由其家属或者是担保人来进行偿还。

如果是信用类的担保贷款,那么作为担保人的风险意识其实是非常大的,因为一旦债权人名下吴可标的执行物,以及他的瓷器,亲属不愿意为他偿还这笔贷款,那么你作为担保人将成为第1责任人,银行会首先划扣你银行卡的余额,如果金额不够偿还贷款,那么银行会依法查封你的房产,汽车等一些具有现金价值的物品,所以说,见。借款人的去世,担保人,会继续履行担保职责

信贷员在这里提醒一下大家,对外担保有风险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现实中,如果是朋友同事,一定不要进行担保,否则一旦发生不良,后果很严重,作为担保人,你为了自身的信用不受影响的话,可以先带唐这笔贷款,然后保留还款凭证,可以向借款人的亲属进行追偿,对借款人的直系亲属名下的资产,进行处置,来偿还这笔金钱,如果你不履行担保职责,那么你的,个人征信,将会体现这笔担保贷款的还款情况,影响到将来你的买房买车以及个人融资需求。

我是郑州信贷员,传播有正能量的金融知识,关注我,带你了解信贷圈最新知识!





郑州信贷员


借款人离世,借款如何偿还。

担保人得知后第一时间要联系银行看借款人签订的反担保措施有哪些?如果除了你的担保以外还有其他借款人资产抵押的话先请银行进行借款人名下资产进行偿还,一般情况下资产是不够偿还借款的,如果够的话也就不需要你来担保了,那么差额部分估计就得你自己来代偿了,名下资金冻结偿还借款,不够的话查封其他资产。

如果只有你自己一个人担保的借款,借款人离世那么银行直接找你进行代偿,首先查封你名下资产,下一步就是处理这些资产,如果是企事业单位人员担保金额啊大的话银行不会查封资产,会冻结工资卡,只发基本生活费给你,还款的时间长了中间的利息,罚息真的是巨额的,借款偿还完后你可以诉讼借款人要求分割借款人的资产,这个过程就复杂了,几年时间不一定搞清楚,中间争议部分太多了。

所以,给其他人提供担保一定要三思而行!搞不好真的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大强看电视


题主所问已经有很多人给出了答案,想必你心中已经有解决的方案或办法。

题主所问:我是担保人,贷款人死了我该怎么办?我就结合自身所掌握一点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对此类问题做个解答,不妥之处见谅。

一、解释一下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概念和三者之间的关系。贷款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银行,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具有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有放款业务。借款人是指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例如:种植户、养殖户等等。担保人是以自己的资产或信用、家庭财产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的第三人(方),承担保证担保责任,保证担保又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责任保证。贷款人属于债权人,借款人属于债务人,担保人为从属债务人。

二、题主所说贷款人死亡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我想应该是借款人死亡,担保人是否有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三、题主问题有些笼统,我站在信用担保的角度回答一下。

1、贷款人与借款人、担保人应该签订书面合同,合同载明了借款期限、金额、利率、用途、还款方式以及双方的、责任、义务、违约处罚等等,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去履行责任与义务。

2、近几年贷款方为了降低信贷风险,确保借款方、担保方夫妻享有知情权和共同履行债务的责任,一般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借款人、担保人夫妻共同到场签名留影,同时呢还根据借款用途要求借款人参加意外保险,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信贷资金受到损失。

3、了解了以上两点后,回答你该怎么办的问题。如果该笔借款已投保,且借款人是在投保期限内意外死亡,那你就不用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了,贷款人会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反之你还得承担偿还责任。

4、如果签订借款合同时,借款人妻子也在合同上签名画押了,这就说明借款人妻子知道该笔借款用途,也是债务人,有偿还的责任。这时你应该全力配合贷款人向借款人妻子追回借款,是你免受损失。

5、如果借款人家里有一定的还款实力,例如有房有车有存款,或者有未结算回来的欠账等,而借款人妻子以丈夫死亡为借款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你可向贷款人提供借款人的资产信息,要求贷款人走诉讼程序,由法院按程序依法督促、扣押、扣划、拍卖等方式来偿还借款。

6、如果借款人的妻子的确没有偿还借款的能力,也承认借款的事实,那你就自认倒霉,积极和贷款人协商,通过减免利息的方式来减少你的损失。同时让借款人的妻子给你出具一个欠条,等日后有能力了再偿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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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哥看山水


你应该偿还呀!我身边有一例,不过货款人没有死无力偿还,最后成了老赖,现在担保人为他偿还。


孤舟5963


作为担保人,你的义务就是承担债务担保的责任,为债权人的借款提供保障,当贷款人不能或拒绝履行义务时,债务责任就会落到担保人身上的。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所以说,在选择作为担保的人的时候,就是要承担贷款人的信誉与责任,所以担保人也不是谁都可以当的,必须是能承担的了债权人信任及债务责任的人才有资格作为担保人。

有一个行业的人就是专门做担保人的,做担保人的风险就是贷款人跑路或者意外死亡还不了债务,这样一来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履行债务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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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盘股巢


我来从法律的角度来解答这个问题吧~

首先,要看看是不是混合担保,所谓混合担保就是即有担保人担保,又有物权担保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要看看是不是有约定债权履行的顺序,有约定就从其约定,没有约定就按照贷款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物保优先实现债权,不足部分,再由保证人也就是你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只有你一个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话,这个还要看你的保证方式,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所谓一般保证,就是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能履行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与债务人承担连带保证的责任,也就是说,连带保证中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也可以找担保人请求履行债务。


如果你在签订保证合同的时候没有明确是什么保证形式,那么就会认定为连带保证。


贷款人死亡了,其实是不影响他承担责任的,只要他有遗产。《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如果是一般保证,那么以他的遗产为限承担债务,如果他的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你作为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你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债权人可以同时向你和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同时或者分别请求承担债务。如果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请求债权,不足的部分将会由你来承担。如果债权人先向你主张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你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追偿。追偿的部分同样以债务人遗产继承人继承的财产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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