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將毀於我們熱愛的?

尼爾.波茲曼在其著作《娛樂至死》一書中提到:“我們將毀於我們熱愛的東西……媒介的形式偏好於某些特殊的內容,從而能最終控制文化”。


確實,大數據技術讓我們無所遁形,經常上網的人就會發現,當下沒有一個人的信息是絕對安全的,只要你在網絡上有過瀏覽痕跡。而新興媒體的出現,正是為人們對於某種文化內容的喜好而服務。可以感知,似乎我們在網上的一切信息,所有平臺共享,而網絡化的發展也已經從“中心化”到現在的“去中心化”甚至“多中心化”。


可能會有點不知所以然?


我們將毀於我們熱愛的?


舉幾個栗子(不好意思,小編揣兜裡的栗子是真不多)


逛某寶時總會根據瀏覽記錄有意的推送很多相關產品;比如小編只是在家裡的時候給老人買了一些家用產品,那段時間的某寶就彷彿是個家電城,活脫脫把自己襯托成一幅溫婉居家的形象;

再比如某音連續看了三個搞笑視頻,那可能接下來的一段時間你會切實的感受一把“娛樂至死”;還比如花唄額度,是不是越窮額度越高?


我們將毀於我們熱愛的?


因為超前消費的習慣導致預支的數量增多,從數據判斷出您的整體消費水平(雖然大數據分析出來的結果會存在一定誤差,但是額度的高低也是基於您平時的消費習慣,(我們雖然已經習慣了超前消費,但是也會考量自己是否有能力彌補自己的經濟空缺)或者根據您的消費能力而定的……


我們將毀於我們熱愛的?


總之,相信大家都有過:上網找個資料卻不知不覺就會看起娛樂八卦,帶著明確的目標去某寶買個東西看半天最後也忘了自己想要啥,打開短視頻軟件坐著一刷就是一兩個小時,打開社交軟件一看可能您一上午的時間都沒了,睡前看到時間還早玩會兒手機,不經意一看就到凌晨,於是“被迫熬夜”……


然後感慨:唉?時間都跑去哪兒了?


我們將毀於我們熱愛的?


但是,“熱愛”真的會導致我們迷失自己嗎?

誠然不是。


歌手熱愛唱歌,所以他們能創作出一首首打動人心的歌曲;

演員熱愛表演,所以他們用自己的表演形式呈現出人生百態;

教師熱愛教育,所以他們孜孜不倦、誨爾諄諄;

作家熱愛寫作,所以他們筆訴萬千故事、紙品世間冷暖……


我們將毀於我們熱愛的?


“亦餘心之所善兮,雖九死其猶未悔。”無論是作家、演員、歌手或是教師、還是路邊的環衛工人,心之所向,素履以往。作為人間“社畜”,見證著各種人間真實,然而順從本心從事自己所熱愛的,已經成為十分奢侈、讓人羨慕的事。但既然選擇了遠方,便只顧風雨兼程。所以,持續熱愛吧!猶如嬰兒初次面世的驚訝、孩童首次進入課堂時的緊張、學生第一次上大學時的憧憬、“小白”初入職場時的期待,保持著最初的那份炙熱與激情,對待工作、對待生活,就算偶爾沮喪也不要緊!


我們將毀於我們熱愛的?


“熱愛可抵歲月漫長”,我們不會毀於自己熱愛的東西,關鍵是要正確選擇自己的熱愛對象。“城市慷慨亮著夜光,如同少年不懼歲月長”,漫漫人生路,偶爾也需要停下來思考,你的“熱愛”還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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