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車,醉駕…疫情還沒過,這些淮北人開始z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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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頭像閃爍,美女要求添加好友,更要命的是對方要“裸聊”。


這種“不可多得”的“豔遇”

淮北的周先生就遇到了

3月1日

周先生通過QQ添加了

暱稱為“某妹”的網友

聊天過程中

“某妹”不斷挑逗周先生

並讓周先生下載視頻APP

進行裸聊


周先生心想

反正不認識

就答應了對方的請求

本以為是豔遇找上了門

誰知道

過了一會兒

周先生收到了“某妹”發來的裸聊截圖

更嚇人的是

她還發來了周先生手機上的通訊錄信息

某妹威脅周先生

必須給她轉賬2000元錢

否則就將裸體視頻發給

周先生通訊錄中的好友

看著自己一絲不掛的照片

周先生害怕了

馬上給某妹轉了2000元錢

希望她刪掉照片

接著

某妹提出要再轉2000元

要不然就把照片發給周先生的老婆

周先生想了想沒有答應

隨後

周先生的老婆就收到了

裸聊視頻

周先生隨即報警

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近期

淮北多名男性遭到此類詐騙

最高損失了上萬元

手段分析

受害人網上認識“異性”網友後,在對方的提議下進行裸聊。對方在裸聊過程中錄下受害人視頻,以各種理由誘導受害人下載安裝某類專門看視頻直播或聊天的軟件。此類軟件含有木馬病毒,安裝後往往具有讀取手機通訊錄功能,在獲取受害人通訊錄後,嫌疑人立即將保存的裸聊視頻和受害人的通訊錄展示給受害人看,並以將裸聊視頻發給受害人家人朋友等威脅敲詐錢財。

警方提醒

生活中,要潔身自好;在網上交友時,應保持清醒、謹慎,既不要輕易相信陌生網友的說辭,答應陌生網友的要求,也不要將自己真實的信息告訴他人,並提高自己抵抗誘惑的能力。

一旦遭遇敲詐,不要奢望騙子真正刪除視頻,並動起憐憫之心放過你。敢做敢當,立刻報警!

NUM

2

濉溪一男子疫情期間砸車窗盜竊被批捕

檢察官稱需從重處罰

疫情期間,曾經有過前科的濉溪縣男子黃某凌晨時分跑到街頭轉悠,然後選擇停放在監控死角的車輛下手,砸壞車窗玻璃盜竊車內財物。3月16日,黃某涉嫌盜竊罪被當地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2月10日至12日凌晨時分,黃某先後四次來到淮北市相山區、濉溪縣某小區處轉悠。在物色目標車輛後,黃某通過用石頭或磚塊砸壞汽車右後玻璃的方法,鑽進車內實施盜竊。先後盜得車內現金和珠串、錢包、香菸、口罩等物品,現金和物品總價值人民幣5860元,而被其毀損物品價值人民3670元。2月13日,一名被害人發現車輛被砸物品被盜隨即報警。當地公安機關於2月14日立案,並於當日將黃某抓獲歸案。據調查瞭解,黃某曾有過兩次盜竊的前科,曾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刑罰。

黃某歸案後交代,前段時間因為自己欠款到期了無力償還,腦子一熱就想攫取不義之財。出門轉悠的黃某在看到小區門前停了那麼多車時,他“靈機一動”,不如就從這些車子下手。於是,黃某就開始尋求機會。據黃某交代,自己在找尋作案目標時會先觀察避開能夠被監控到的車輛,優先選擇監控盲區的車輛下手。而盜竊所得的贓款及贓物一部分被存到銀行卡內,一部分被自己花掉了。

經辦該案的檢察官介紹,黃某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一條規定,採用破壞性手段盜竊公私財物,造成其他財物毀損的,以盜竊罪從重處罰,同時構成盜竊罪和其他犯罪的,擇一重罪從重處罰。本案中,比較本案毀損物品的價值和被盜物品價值,黃某採用石頭和磚塊砸破車玻璃的破壞性手段盜竊他人財物,應認定黃某涉嫌盜竊罪,且需從重處罰。

NUM

3

濉溪男子醉駕企圖隱瞞

被妻子兒媳現場拆穿

“就是他開的車”,面對妻子和兒媳共同的指認,張某標苦笑道:“車是我開的,我願意接受該有的處罰,把我當範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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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1日下午14時40分許,淮北交警濉溪縣大隊民警接110指揮中心指令:在淮北市濉溪縣臨渙鎮城隍廟路段一輛麵包車與一輛電動三輪車發生了碰撞,造成電動車駕駛人受傷。接警後,民警立即驅車趕往事故現場,在對事故現場勘察過程中,發現涉事麵包車駕駛人張某標有酒駕嫌疑,隨即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酒精檢測值為138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但張某標對民警辯解,堅稱不是自己開的車,是其兒媳婦開的車。

民警聯繫其妻子孫某某和兒媳婦周某到達現場後,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發生了,婆媳二人竟然同時指認車輛當日就是張某標一人所開,讓民警和圍觀群眾哭笑不得。面對妻子和兒媳共同的指認,張某標承認了自己酒後開車的事實。民警遂帶張某標到醫院抽血送檢。並將其帶至大隊作進一步調查。

經查,張某標當天中午受朋友邀約到朋友家中小聚,期間因為高興多喝了幾杯,飯後自己開車回家,沒曾想途中在酒精作用下精神有點恍惚,與其它車輛碰撞,造成人員受傷及車輛不同程度受損。為了躲避處罰,才對民警謊稱車是兒媳婦所開,才有了婆媳共同指認其酒後開車雷人的一幕。

3月17日,經安徽公信司法鑑定,駕駛員張某標檢測體內酒精含量為182.75mg/100ml,屬醉駕違法行為。目前張某標因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案件進一步辦理中。

酒駕醉駕將會付出哪些代價?

那麼,酒駕醉駕後將會面臨哪些處罰呢?

先來了解下“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的認定標準:

根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標準(GB/T19522-2010)》規定:

■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大於或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屬於飲酒後駕車;

■ 血液酒精含量閾值大於或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後駕車。

飲酒後駕車與醉酒後駕車會面臨哪些處罰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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