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股權案例(一):國美電器痛失的那些年


國美電器股權之爭時間圖

經典股權案例(一):國美電器痛失的那些年

國美電器創始人黃光裕在2004—2008年間曾三度登上胡潤中國大陸百富榜,在2006年福布斯中國富豪榜位列第一。2008年胡潤百富榜統計,黃光裕個人資產共計430億元。

2010年5月,黃光裕因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同時被判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個人財產2億元。2018年胡潤百富榜統計,黃光裕家族財富值共計220億元,比2008年縮水了一半,排名也跌到了139名。

同時國美在黃光裕和陳曉之間的股權大戰中,也錯失了最好的發展時機。


經典股權案例(一):國美電器痛失的那些年


重要的股權比例線:66.7%——絕對控制權

2004年7月,國美電器借殼香港上市之後,黃光裕持股74.9%,享有絕對控制權。這意味著對於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公司分立/合併/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這些需要股東大會2/3以上表決權股東通過的重大事項,都可以由黃光裕拍板決定。

2004年—2008年,通過出售國美電器股權,黃光裕累計套現93.26億港元,導致其在國美電器的持股比例,由74.9%下降至35.55%


重要的股權比例線:51%——相對控制權

股東大會處理一般事項譬如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聘任董事、監事;審批財務預算;審議批准董事會、監事會的報告,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2010年5月,國美股東周年大會,失去了絕對控制權、股份不斷被稀釋的黃光裕終於發難,在12項決議中連投5項否決票,包括委任貝恩投資董事總經理竺稼等三人為非執行董事的議案,成為衝突的導火線。

包括主席陳曉在內的國美董事會及管理層成員都沒有料在獄中的黃光裕及其妻子杜鵑,仍會遙控其家族控制的31.6%股權,否決貝恩資本代表成為非執行董事,令國美再陷危機。因為根據此前的協議,如果貝恩在國美失去董事席位,將造成違約可能要賠償人民幣24億元。

根據投票結果公佈,股份比例為62.5%的股東出席股東大會參與表決,股份比例為37.5%的股東沒有參會,貝恩董事總經理竺稼出任國美非執行董事的贊成票佔45.35%,反對票佔54.65%,由於贊成票未過半數,議案被否決。換言之,如果國美董事會早知道黃光裕會發難,便會積極拉攏沒有出席股東會的37.5%股東,只需要再有約10%的持股股東出席及贊成,議案便能通過。

2010年9月,國美臨時股東大會上,陳曉方提出的重選3名貝恩資本代表擔任國美非執行董事的決議通過。黃光裕一方提出的5項決議案,除了“即時撤銷國美於今年5月11日召開的股東周年大會上通過的配發、發行及買賣國美股份之一般授權”一條獲股東投票通過外,其餘4項包括“撤銷陳曉作為國美執行董事兼董事局主席之職務”、“即時撤銷孫一丁作為國美執行董事之職務”及“即時委任鄒曉春、黃燕虹作為執行董事”均被否

失去了相對控制權的黃光裕,沒想到也敗給了小股東們。

重要的股權比例線:34%——重大事項否決權

股東大會處理重大事項譬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公司分立/合併/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都需要2/3以上表決權股東通過,所以34%的股權比例是可以對抗2/3表決權的,也就是我們所稱的重大事項否決權。

自從國美陷入資金鍊斷裂的困局,董事會著手通過配股及可轉債的方式引資解困之時,黃光裕持股34%的黃金底線保衛戰即已開始。在股權不斷被稀釋的過程中,黃光裕夫婦通過先賣出再買進的方式,成功保住了33.98%的股權(大於1/3,依然可對抗2/3的表決權)。

2010年9月22日貝恩資本將所持有的18.04億港元國美電器可換股債券全部轉股,轉股後佔股比例為9.98%,貝恩成為僅次於黃光裕的第二大股東。而黃光裕夫妻在貝恩債轉股後則被攤薄至約32.47%,也失去了重大事項否決權。

2016年3月,國美電器宣佈完成收購大股東黃光裕的藝偉發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黃光裕的非上市門店注入到國美電器,交易完成後黃光裕在國美電器的持股比例躍升至50.52%。


2008年,國美在中國的零售賣場正處於如日中天,而彼時,無論是淘寶還是京東都處於初期。

2015年,阿里和京東分別上市,市值分別超過萬億和千億,國美的市值已遠遠無法與他們相比。

2008-2016時隔8年,黃光裕雖然又重新獲得了控制權,然而卻失去了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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