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及其實施條例、《山東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等法律法規規定,
結合青島西海岸新區城市發展需求,
決定重新設置車輛禁止(限制)通行區域,
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01 禁止(限制)通行車型
重型載貨汽車、中型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拖拉機
02 設置禁止通行區域範圍
下列區域禁止上述車輛通行:
(一)灕江東路北輔道(九龍山路至新港山路,不含該路段),新港山路(不含該路段),長江東路(新港山路至連江路,不含該路段),連江路(不含該路段),漢江路(連江路至長白山路立交,不含該路段),疏港高架橋(長白山路立交至同江路立交,不含該路段),同江路(疏港高架橋至江山路,不含該路段),齊長城路(不含該路段),崑崙山南路(齊長城路至膠州灣東路,不含該路段),膠州灣東路(崑崙山南路至星海灘路,不含星海灘路至兩河路路段),兩河路(膠州灣東路至臨港路,不含該路段),臨港路(兩河路至雙鳳山路,不含該路段),雙鳳山路(臨港路至雙鳳山路與海西路交匯處,不含該路段),海西路(雙鳳山路與海西路交匯處至風河快速路,不含該路段),風河快速路(海西路至聖元路,含該路段),聖元路(風河快速路至寨子山路,不含世紀大道至寨子山路路段),寨子山路(聖元路至三沙路,不含該路段),三沙路(寨子山路至濱海大道不含該路段),濱海大道(三沙路至山川路,含該路段),山川路(濱海大道至翠島路,含該路段),翠島路(山川路至海軍路含該路段),以上沿線與東南部海岸線形成的封閉區域。
(二)永興島路(不含該路段),澎湖島街(不含該路段),劉公島路(不含該路段)以上沿線與東部海岸線形成的封閉區域。
(三)江山路(齊長城路至淮河路)、黃河路(崑崙山路至龍崗山路)、濱海大道(海西路至灕江西路)、大珠山南(中路(大珠山南路與海西支路交匯處至臨港路)路段。
03 設置限制通行區域範圍
上述禁止通行區域之外的鎮街和路段,需要限制通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實際設置限制通行時段,具體以現場交通標誌和另行通告為準。
04 其他事宜
(一)專項作業車、輕型載貨汽車、微型載貨汽車全區全時開放通行。
(二)危化品運輸車輛按照公安機關批准的時間、路線通行。
(三)國Ⅱ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區域按照政府相關部門通告為準。
(四)因城市生產、生活等需求確需進入禁止(限制)通行區域的,應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按通行證指定的時間、路線通行。申請方式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的為準。
諮詢電話:
青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黃島大隊(簡稱“開發區大隊”)
0532-66581720;
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交警大隊(簡稱“黃島大隊”)
0532-55586692。
本通告自2020年04月01日0時起施行。
特此通告。
青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黃島大隊
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0年3月24日
附:禁止通行區域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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