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馬大叔小馬戈
非請自來。
收了費,不開發票,要加5%的費用才開發票,顯然違法無疑。
按規定,通常情況下銷售方發生的銷售行為,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基本上大多數情況是這樣,像一些特殊情況,由付款方向銷售方開具發票,比如涉及農產品的。特殊的情況咱們不過多解釋了。
如題目所述,收了費意味著存在購銷行為,銷售方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不開具發票不合法,這毋庸置疑。
現實中,銷售方要求加收一定的費用才給開具發票的情形確實存在,成了坊間的一種“習慣”,是非對錯,上述已明確。道理也很簡單,開票影響銷售方納稅。
像這種要加錢才能開票的銷售方,經營主體通常會計核算不健全,納稅多為核定徵收,即按一定的稅額繳納稅款。開票意味著發生銷售行為,需要計繳稅額,通過加收費用彌補這一支出,看似合乎情理,其實不然,因為通常這些售外為零售價,即我們常說“含稅價格”,付款方支付的價款,已經包含著稅款,別說不開具發票,違反法規。另外加收費用更是不合情理。
因此,本題中,銷售方收了費拒絕開具發票,加收費用才開具票的行為,違法!
大概就是這樣,我先閃了。
龍門賬
合理但是不合法!
舉例說明,我原來開菸酒批發的,有人過來買一條雲煙95元,要我開發票,一條煙才賺幾塊錢,當然每一家店鋪都有3萬免稅額度,超過三萬交稅,連續三個月超三萬就要換稅務登記證。一箱可樂賺一塊錢,怎麼開發票?
而且免稅的額度都能賣出去,就算賣不出去有長期合作的大客戶需要發票,給他們不行嗎?
所以合理不合法!
如果不是報銷的話儘量別要發票,開店賣貨不容易,特別是買利潤低的貨,買利潤高的貨,要發票就給了。
半墨
看了一下回答
還真那麼多稅盲法盲。
收了費不開發票是絕對違法的。
開票要求再加5個點稅務局是不承認的
下面那個賣煙的老闆
你信不信:
如果有人買兩條煙付款後要求你開發票
但你以利潤微薄不給開
對方舉報到稅務
會罰你抹鼻涕灑眼淚?
目前國內零售或服務報價默認是含稅價,只要你價格報出去未特別說明,對方付款後,就必須要按對方要求開具發票,這方面,稅法沒有任何含糊!!!
PS:舉報不開發票是有獎的,各稅務機關獎額不一樣。前段時間我一哥們違章車被扣,處理完違章取車收了100元存車費。哥們要發票,對方說沒有發票,只能提供收據,結果哥們直接拿收據去稅務局舉報,停車場被罰2000,稅務局按相關規定獎勵我哥們600……
齊魯江陵夢
“能否不開發票,送你一罐飲料”,“這是不開發票的價格,你若要發票,你得承擔開發票的費用”...這些場景,我們經常遇到,特別是與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或小規模性質的公司進行業務時。
一、不開發票,商家違反了發票管理相關規定。
拒開發票和開發票加收費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20、21條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一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商家開發票時,既不能多開,也不能少開。商家應當根據收取的款項開具發票,即收多少錢,開多少金額的發票。
二、商家為什麼不願開發票
商家不願意開發票的根本原因是不願意交稅,或者不願意交更多稅,尤其是在收入的臨界點上,比如定額管理、季度收入30萬、年度收入500萬等,若突破了這個臨界點稅負劇增。
開發票涉及的稅金主要是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現行稅收優惠政策下,其實小規模企業或小型微利企業稅負其實很低了。小規模納稅人,年度均勻收入120萬免交增值稅;許多地方年均勻收入120萬,如果是個體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的話,個人所得稅也免徵了,比如深圳市;如果是小型微利企業,一年盈利100萬,企業所得稅5萬也不願意交,有點說不過去了。
當然,不願意開發票也有其他原因,比如不願意接受監管,不願意收入被知曉等等。
三、商家不願意開發票可以理解,但不能不道德
如果在消費前,明確告知消費者,不開發票比開發票優惠,或者開發票要交稅點,儘管這個違反發票管理的有關規定,但對於大多數消費者來說,應該是理解和認可的。
但如果商家沒有如上述如實告知,消費者付款後,你商家拒開或者加費用,這是不道德的。納稅的誠信沒有,做人的誠信也沒有了。
四、商家不開發票是有風險的
商家不開發票,主要有以下幾個風險:
(一)違反發票管理辦法20、21條規定;
(二)隱瞞收入,有偷漏稅的風險;
(三)被消費者舉報等。
上述的風險,有可能是行政處罰,也有可能是刑事處罰。主要看風險的性質,風險造成的後果的大小。
不要飲料,那就把發票開了吧。遇上認真的消費者,費用點數不要,也把發票開了吧。經營雖不易,但法律也要遵守啊。
東嶺財經
有些商品默許是未稅的報價,開發票當然是要單獨加稅金的(按照零售價銷售除外)。比如一臺MacBook Pro官方價格為21888元(含稅),經銷商報價18200元是未稅的,此時如果要求含稅經銷商該賠到姥姥家了。
非編資訊
在日常的生意往來中,很多銷售方往往提供兩套報價,一套是開發票的報價,另一套是不開發票的報價。如果客戶需要開具發票,報價就高一點。就如題主所問的,要求加價5%。這是非常常見的場景。
所謂存在即合理,銷售方這麼做是有內在原因的。但是,從稅務角度來看,銷售方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無論開具發票與否,銷售方都應當如實申報納稅。
為什麼有一些商家還會就開具發票另外加價呢?
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這部分商家存在不開發票就不用交稅的思想在作祟。他們以為不開發票,就不需要申報納稅,稅務機關就查不到他們是否發生了經營行為。現在確實存在很多商家不開發票,不如實申報的情況,雖然沒有東窗事發,但是時間久了,這種行為就如同踩雷,說不定哪一天就爆發了,這始終是一種高風險的偷漏稅行為。
在大數據時代,稅務機關要查實一家納稅人是否發生了應稅行為有很多手段。商家不應該再抱有這種僥倖心理。對於偷漏稅,稅收徵管法是有明確規定。除開補稅,加收滯納金之外,如果涉及到罰款,最低是50%,最高是5倍。
從發票管理辦法來看,發生了增值稅銷售行為,就應當開具發票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所以,作為銷售方來說,開具發票是法定義務,就算客戶不索取,那也必須開。如果不如實開具發票,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從稅法規定角度看,增值稅並不存在“開具了發票而報價不一樣”的規定
當納稅人發生了增值稅應稅行為後,是否要繳稅就必須談到一個話題——是否發生了納稅義務。只要發生了納稅義務,就必須如實申報納稅。而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並不是以是否開具發票為判斷標準。增值稅對於發生納稅義務的時間有一條原則性的規定:
也就是說,只要發生了應稅銷售行為,收到了錢或者取得憑據當天,就發生了納稅義務。如果先開了發票,就發生了納稅義務;但並不是說沒開發票就不發生納稅義務,就不用交稅。
如果你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
其實,現在各地稅務機關的投訴渠道都是非常方便的,對於這種不開發票的違法行為,消費者可以通過撥打12366納稅熱線進行投訴。主管稅務機關一般介入之後,商家都會及時補開發票。
稅收之家
合法不合法,要看高院的司法解釋。合不合理,這是看你站在那個位置。像大型商場,套小飯店等,開票加稅是不可以的。一般也不會加稅點。因為他們不開票,也是要繳那麼多的稅。像批發市場,各種五金電器化工等,如果談的是不開票的價格,等你開票肯定要加稅點,除非你業務量足夠大。這些情況國稅局全知道,只不過是為了繁榮當地市場,全部默認而已,商業的發達,能帶動工業的發展,而工業的稅務管理比商業要輕鬆的多,稅收總量更高。再說你個人去買一個電器插座什麼的,你開什麼專票,如果為了證明這裡買的,開個收據的效果也是一樣的。
藍星安鎧
根據發票管理規定,存在真實交易,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付款方有權索要發票。
但是實際中,不管是銷售商品還是提供服務,開票和不開票價格經常不同 ,在很多情形下形成了潛規則,比如在很多小型餐館就餐買單,索要發票和不索要發票買單價是不同的。發票開具可以說形成一個灰色地帶。
商家不願開具發票有很多原因,逃避稅務監管是一個原因,還有就是許多個體工商戶實行定額管理,定額比較低,由於領用發票按定額領取,發票“不夠用”又不願意去稅務機關調整定額或者代開發票。
單純從題主的問題回答,根據現行的發票管理政策規定,銷售方不開具發票是不對的,只要題主向所在地稅務機關舉報或者打12366,問題迎刃而解,商家也許會受到一定的處罰。
但是題主如果真的非常需要發票,消費前應該和商家聲明開具發票,其實糾紛並不完全在於開票,而在於開票的價格 ,許多銷售方不開票的價格是非常低的,如果題主明知價格有差別,先消費再索要發票,也太精明瞭,而有些本應該索要發票的有些購買方,卻為了低價和利潤放棄發票,所以很多政策在精於算計之徒眼裡成了遊戲的砝碼,如果人人都自願遵從政策規定,這些糾紛根本不成立。
結論:商家的行為是不對的 違反了發票管理辦法規定。
新稅視點
在商品交易中有含稅與不含稅兩種,商家不開票要看你與商家交易的協議?如果是市場公開明碼標家默認是含稅,這時不開票違法。如果你與商家是口頭或書面協議低於市場家或說好不含稅,那這個時候就不違法。
胡餘膳坊
大概看了大家的回覆,感覺詐騙買假貨投訴的找到了新的春天。按照新的電商法,要發票加價是非法的。因為你報價不含稅你就是涉嫌逃漏稅了。舉報到工商被全部查就麻煩了。線下法律就更完善了。當然個體戶有每個月10萬的免稅額度,今年從三萬調整上來的。所以大家說的早餐,賣菜每個月營業額沒有到這個數,是不需要提供發票的。合法。電商相關法律可以問我。廣告法,電商法,消費者權益法,國內外知識產權,著作權都有講過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