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承认的特殊工种,社保局的名录没有该怎么办?

老管136


这个其实没啥好争论的,按政策肯定应以人社局的名录为准。

如单位在人社局目录以外,又新增了特殊工种岗位的,应由单位人事部门和技安环保部门与人社局会商解决,共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目录进行完善补充。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 企业技安环保部门对企业新增特殊工种岗位认定的材料;
  • 企业组织特殊工种岗位职工参加健康体检的资料;
  • 企业岗位说明书,或者涉及该岗位的关键工序的操作说明等。

人社宝


单位承认的特殊工作,社会保障局不承认,是办不了特殊工种退休的,单位承认,就让你得单位去社会保障局去办理,也许真的能给你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的人都知道,只有社会保障局在你所在单位认定的特殊工种,男人55岁周岁,女人45岁,经过社会保障局审,审核通过,就可按照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如果社会保障局不承认你所在的单位不是特殊工作,你所在的单位承认特殊工种,你所在的单位是胡说八道,根本办理不了特殊工种退休,社会保障局只能管了你的单位,你的单位管不了社会保障,问题就这么简单。


圣伯


特殊工种,这是涉及提前退休的一种方式,一般特殊工种都是存在于国有企业中,现在私人企业很难申请到特殊工种认证!

在以前,人事档案都是企业自己管理,可能人事素质参差不齐,有弄错的,连名字写错同音不同字都大有人在。我遇到最离谱的档案是一个人,一种读音名字,写成7样!

话说回来,如果单位承认,但是退休审批部门不承认,一般以审批机关为准。当初如果是当初企业有过文件,而上级机关有过有利回复盖章的,就可以申述!

还有一种情况,是人事把在目录里的工种错写成别的工种。例如,运输企业中,搬运工属于重体力工种,但是人事在档案中没有直接写搬运工,而是写的汽车一队之类的,企业也可以向社保局退休审批部门申述。

但是,如果!只是企业自己承认,那么确实不能认为属于特殊工种!


不做糊涂的工作者


员工从事特殊工种是需要在劳动局(现在称人社局)备案认可的,有毒有害作业岗位也是要在安监局备案认可的,而且在人事档案、工资档案中有记载的。这都是用人单位应当做的基础工作。

实践中,不少员工从事特殊工种和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工作,基本是从临时转变为长期的,而有些单位没有及时给其变更工种和备案认可,档案也没补充记载。这就造成部分员工不能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人社部门是不承认的,而且临时更改补办的可能性很小。

尽管责任是用人单位一方,但是职工没有办法告赢的。只能再干几年,按普通岗位退休年限办退休吧!


手机用户张和新


本人是特殊工种,专业装卸公司,五十年代就报劳动认定了的,现在我们认然退不了休,本人是八三年十月招工进入专业搬运公司工作分配岗是装卸工,连续十四年工龄二O一八年己达退休年龄社保局以种种理由不给办理退休手续,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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