琿春森林公安局破獲一起非法狩獵案

琿春森林公安局破獲一起非法狩獵案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琿春森林公安局全力深挖徹查嚴打各類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近日,根據群眾舉報,成功破獲一起非法狩獵案,抓獲2名犯罪嫌疑人。

16日,敬信派出所、管護站派出所的民警在聯合巡邏過程中接到群眾舉報稱:琿春市敬信鎮圈河村居民盛某有非法狩獵嫌疑。民警隨即前往盛某家中進行調查,當場在盛某家的木板棚內發現了藏匿在編織袋中的野豬皮以及若干鋼絲獵套。面對證據和民警的政策攻勢,盛某無法抵賴,如實交代了其非法獵捕野豬的犯罪事實。

珲春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經查明,為了貪吃野味,盛某於2019年12月中旬在琿春市敬信鎮水流峰山坡上設置了自制的鋼絲獵套10餘個,之後一天盛某到設置獵套地點進行查看時,發現一隻野豬被獵套套中,已經死亡。因該只野豬體型較大,有120斤左右,盛某一人無法獨自將野豬弄回家中,盛某遂給同村居民高某打電話,讓高某協助他將野豬運回。

高某接到盛某電話後,在明知野豬是盛某非法獵捕所得的情況下,為了能夠分得野豬肉食用,攜帶繩索來到山上,與盛某一道用繩索將野豬拖拽回盛某家中,並在木板棚內協助盛某將野豬扒皮肢解。事後,高某分得兩條野豬後腿以及野豬內臟,其餘部位則由盛某存放在自家冰箱中。至案發,100多斤的野豬僅剩不足2斤肉,其餘已被兩人食用殆盡。

目前,盛某設置在山上的獵套已經被警方全部清除。盛某因涉嫌非法狩獵罪,高某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琿春森林公安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警方提醒,前段時間,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已經明確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制度,明確規定對涉及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要加重處罰,並對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的獵捕、交易、運輸陸生野生動物做出明確規定,在當前大力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進程中,請廣大群眾遠離野味、遠離陋習,切莫為了滿足口腹之慾,而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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