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市場採購貿易海關新政知多少

重要通知

2019年12月27日,海關總署發佈《海關總署關於修訂市場採購貿易監管辦法及其監管方式有關事宜的公告》(公告〔2019〕221號),對市場採購貿易監管辦法進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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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採購?

啥是市場採購?

採購?

買買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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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打住打住,此採購非彼採購,還是讓小編先來給你介紹一下市場採購貿易吧~(同時小編默默地捂住了小錢包)

市場採購貿易方式,是指在經認定的市場集聚區採購商品,由符合條件的經營者辦理出口通關手續的貿易方式。

市場採購貿易方式單票報關單的貨值最高限額為15萬美元。

市場採購貿易方式是一種為專業市場量身定製的新興貿易方式。自2014年11月在浙江義烏落地實施以來,經過5年的試點實踐,該貿易方式已在全國14個市場集聚區複製推廣,有效激發了我國外貿市場主體活力,為我國外貿穩定增長作出了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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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結合新舊公告對比,向大家介紹一下市場採購貿易海關監管政策的主要變化吧~

01 精簡申報內容

申報內容得到大幅精簡。

修訂前

申報時需在“備註欄”填寫採購人的身份信息(姓名、國籍和身份證或護照號碼),同時一併提交完整的裝箱清單、商戶與採購人進行商品交易的原始單據、採購人身份證件複印件等紙質單證或電子數據信息。

修訂後

申報時無需填寫採購人的身份信息,也無需提交裝箱清單、商品交易原始單據、採購人身份證件複印件等內容。海關審核或查驗需要時,可按有關規定要求提交。

02 擴大簡化申報覆蓋面

報關單所申報的商品品種在5種以上的即可簡化申報,擴大了簡化申報的覆蓋面,同時歸併規則也更加詳細具體。

修訂前

每票報關單隨附的商品清單所列品種在10種以上的可按以下方式實行簡化申報:

(一)對符合規定的商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章”為單位進行歸併;

(二)每“章”按價值最大商品的稅號作為歸併後的稅號,價值、數量等也相應歸併。

修訂後

每票報關單所對應的商品清單所列品種在5種以上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實行簡化申報:

(一)貨值最大的前5種商品,按貨值從高到低在出口報關單上逐項申報;

(二)其餘商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章”為單位進行歸併,每“章”按價值最大商品的稅號作為歸併後的稅號,貨值、數量等也相應歸併。

03 明確採購地檢驗檢疫

監管內容和要求

需在採購地實施檢驗檢疫的市場採購貿易出口商品,其對外貿易經營者應建立合格供方、商品質量檢查驗收、商品溯源等管理制度,提供經營場所、倉儲場所等相關信息,並在出口申報前向採購地海關提出檢驗檢疫申請。

04 明確

對外貿易經營者應履行

產品質量主體責任

對外貿易經營者應履行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對出口市場在生產、加工、存放過程等方面有監管或官方證書要求的農產品、食品、化妝品,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或雙邊協議要求。

供稿單位:廣州海關

協審單位:海關總署口岸監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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