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力
1.產生:由於地球 的吸引而使物體受到的力。
2.大小:與物體的質量成正比,即G=mg。可用彈簧測力計測量重力。
3.方向:總是豎直向下的。
4.重心
(1)定義:物體各部分都受重力的作用,從效果上看,可以認為各部分受到的重力作用集中於一點,這一點叫物體的重心。
(2)重心的確定:質量分佈均勻的規則物體的重心在其幾何中心;形狀不規則或質量分佈不均勻的薄板,重心可用懸掛法確定。
注意:物體的重心不一定在物體上。
形變、彈性、胡克定律
1.形變
物體在力的作用下形狀或體積的變化叫形變。
2.彈性
(1)彈性形變:有些物體在形變後撤去作用力能夠恢復原狀的形變。
(2)彈性限度:當形變超過一定限度時,撤去作用力後,物體不能完全恢復原來的形狀,這個限度叫彈性限度。
3.彈力
(1)定義:發生彈性形變的物體,由於要恢復原狀,對與它接觸的物體會產生力的作用,這種力叫作彈力。
(2)產生條件:物體相互接觸且發生彈性形變。
(3)方向:①總是與物體形變的方向相反;②彈力的方向總是與作用在物體上使物體發生形變的外力方向
相反。4.胡克定律
(1)內容:彈簧發生彈性形變時,彈力的大小F跟彈簧伸長(或縮短)的長度x成
正比。
(2)表達式:F=kx。
①k是彈簧的勁度係數,單位為N/m;k的大小由彈簧自身性質決定。
②x是形變量,但不是彈簧形變以後的長度。
摩擦力
1.滑動摩擦力
(1)定義和條件
兩個粗糙的物體之間有彈力,當它們發生
相對運動時,就會在接觸面上產生阻礙相對運動的力。(2)大小和方向
①大小:F=μFN,式中μ為動摩擦因數,其大小與兩個物體的材料和接觸面的粗糙程度有關。
②方向:總是跟接觸面平行,並與相對運動的方向相反。
2.靜摩擦力
(1)定義和條件
兩個粗糙的物體之間有彈力,當它們具有相對運動趨勢時,就會在接觸面上產生阻礙相對運動趨勢的力。
(2)大小和方向
①大小:0 ②方向:總是跟接觸面平行,與相對運動趨勢的方向相反。 3.幾個易錯點 (1)摩擦力的方向總是與物體間相對運動(或相對運動趨勢)的方向相反,但不一定與物體的運動方向相反。 (2)摩擦力總是阻礙物體間的相對運動(或相對運動趨勢),但不一定阻礙物體的運動。即摩擦力可以作為阻力使物體減速,也可以作為動力使物體加速。 (3)受靜摩擦力作用的物體不一定靜止,但一定與靜摩擦力的施力物體保持相對靜止。 (4)靜摩擦力的大小與正壓力無關,僅與外力有關,最大靜摩擦力的大小與正壓力有關且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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