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終於明白, 那個喪偶的“好男人”,其實是“致癌物”

俗話說,“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對於女人而言,結婚無異於一場豪賭,嫁得好贏得漂亮,嫁錯了就輸得徹底。人們都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這話雖有一定的道理,但未必適用於婚姻。著名作家畢淑敏曾說過,“婚姻就像一雙鞋,合不合腳,自己心裡清楚。”在別人眼裡,再華貴的鞋,再美好的人,若不適合自己,也會成為一種無法言說的痛。


我終於明白, 那個喪偶的“好男人”,其實是“致癌物”

前幾天,一位姓王的女士跟我聊天,向我講述了她的感情經歷。她開玩笑說,別人離婚是解脫,我離婚是逃命。如果我再不離婚,連小命都要交代了。現在離婚3個月,我的身體各項指標都恢復正常了。說話間,她嘴裡還哼唱起“解放區的天,是晴朗的天……”

下面,讓我們一起來傾聽下她的婚姻經歷:

再婚,嫁給一個老實巴交的“好男人”

37歲那年,我從前夫車禍去世的陰影中走出來,不想再讓年邁的父母為我操心,決定帶著女兒往前邁一步。通過一個關係很的同事介紹,我認識了李明(為了保護個人隱私,就用化名吧)。同事說,李明是她遠房的一個表弟,人非常好,不抽菸、不喝酒,待人熱情,脾氣好。可惜的是,他老婆年紀輕輕就得了癌症,他東湊西借,拉了一屁股債,最終也沒有留住老婆。這兩年,一直帶著女兒生活,挺不容易的。

也許是因為同病相憐吧,第一見面我就對李明有種莫名的好感。他長得身高體健,話不多,性格很溫和,讓人很有安全感。再考慮我們的現實情況,雙方都是女孩,年齡也差不多大,我們都有房子,他在企業上班,我是事業單位,各方面條件也算門當戶對。


我終於明白, 那個喪偶的“好男人”,其實是“致癌物”

我一直覺得,我們都是經歷過喪偶的人,能走到一起也是難得的緣分。說實話,一個人帶著孩子生活,是很辛苦的事情,經常忙得焦頭爛額,甚至出去應酬都變成一種奢侈。李明提出,我們可以先不用領證結婚,在一起同居感受一下。可我骨子裡很傳統,接受不了未婚同居這樣的事情。所以,我們就領了證,然後生活在一起。

結婚一年,我每天都過得如履薄冰

結婚的時候,我一分錢彩禮也沒有要,他只給我花了幾千塊錢買了個戒指。我跟他結婚完全是衝著過日子去的,確切地說是衝著很多人都說他是“好男人”。我覺得是同事的親戚,肯定不會騙我,知根知底,人品不會差。現在想想,自己當初是真的很傻很天真。


我終於明白, 那個喪偶的“好男人”,其實是“致癌物”

結了婚,我發現自己比以前更忙了。他的女兒上初中,我的孩子還上小學,不在一個學校。我單位比較寬鬆,沒事的話上午11點就可以走,我通常是接完了小的,然後再去接大的,騎著電動車風風火火,還要急著趕回家做飯。我從來沒有抱怨過,覺得一個結了婚的女人就是這個樣子的,無論工作多忙,但是照顧好家庭這是自己的分內之事。

但是,我沒想到,李明對我的付出根本看不在眼裡。在外面,他和善可親,對任何人都有求必應,是個誠實守信、有責任擔當的人,但在家裡總是板著臉,很少有笑容,一不順心就衝我發火。在外人眼裡,他通情達理,很會照顧人,但回到家就當甩手掌櫃。我工資比他高,沒有花過他一分錢,買菜、做飯、收拾家務,還要輔導兩個孩子作業,即便是這樣,也沒有得過他一句好話。

我終於明白, 那個喪偶的“好男人”,其實是“致癌物”

這些事情睜一隻閉一隻眼也就算了,要命的是,他還喜歡挑刺。嫌我做的飯難吃,說我不會打扮自己,穿的又老又土,不誇張地說,他幾乎每天晚上都列舉我的“罪狀”,讓我膽戰心驚。客觀的說,我從小到大都是旁人眼裡的“好孩子”,讀書、工作……我處處很優秀,從沒有一個人說過我不好。我曾經是那麼驕傲的一個人,如今卻被他批得體無完膚,被他踩進了泥土裡。真的,我被打擊得都開始懷疑自己了。

分居兩年,我終於逃離了恐怖的“婚姻”

我曾經以為,我的忍讓或許有一天會讓他良心發現,畢竟我們都帶著孩子,組建這個家庭不容易,我們需要抱團取暖,互相扶持。然而,這只是我的一廂情願。他的女兒可能是處於青春叛逆期,很自私驕橫,總是欺負我的孩子。我並不偏心,教育她做要一個好姐姐,要愛護妹妹,兩個人要互幫互助。


我終於明白, 那個喪偶的“好男人”,其實是“致癌物”

沒想到,李明卻衝我大吼,說我只袒護自己的孩子,心裡根本沒有他女兒,這讓我心裡很委屈。我們兩個大人本來已經身心俱疲,再加上孩子的折騰,她女兒總是說這是她的家,趕我女兒走,不能跟她睡一個房間。就兩居室的房子,我的孩子怎麼住?

李明裝作若無其事,把難題都拋給了我,放佛我和孩子就是寄人籬下的外人,要看他的臉色生活。我再也無法忍受了,提出了離婚。可是,他卻不肯離。我只好帶著孩子回到了自己的房子。我慶幸自己還有路可退,假如當初聽他的建議,把我的房子賣了,兩個人再買大一點的房子,恐怕當時只能流落街頭了。

我以為,我們離婚是很輕鬆的事情,不需要財產分割,也不牽扯子女撫養問題,何況從認識到現在,他從來沒有給我和孩子買過任何東西,哪怕一件衣服,除了結婚時的那枚戒指。但是,他卻一直拖著不肯離,還時常過來找我,讓我搬回去。我不開門,他就在外邊不肯走。我只好找幫我介紹的同事,苦口婆心地勸了很多次,才算相安無事。


我終於明白, 那個喪偶的“好男人”,其實是“致癌物”

分居兩年後,我終於跟李明離婚。我把那枚戒指還給他,他說留個紀念吧,我說還是算了吧,但願從此各自安好,永不相見。我想,他老婆30多歲就得了癌症,或許跟他有很大的關係吧。他尖酸刻薄,百般挑剔,讓人喘不過氣來,分明就是慢性“致癌物”。我不明白,在外面一個溫文爾雅的男人,為何回到家裡就變成了一個專橫霸道的人?他那麼喜歡打壓自己的另一半,對他有什麼好處呢?跟這樣的男人在一起生活,每天都提心吊膽,隨時迎接可能到來的狂風暴雨,不生病才怪呢。

寫在最後

每個人都希望找一個好伴侶,但旁人眼裡的“好男人”,不一定會是一個“好丈夫”。同樣,旁人眼裡的“好女人”,也不一定會是一個“好妻子”。有人說,“我在鬧,他在笑”,才是婚姻最理想的樣子。其實,婚姻裡所謂的“好”,伴侶的感受才是唯一的評判標準。


我終於明白, 那個喪偶的“好男人”,其實是“致癌物”

在傳統觀念裡,很多人都認為,維持婚姻的長久之道是“忍”。可是,“忍”字頭上一把刀。如果兩個人三觀不合,家庭氣氛緊張,日子過得很壓抑,必然會給身心帶來無法估量的傷害。有人開玩笑說,丈夫是妻子癌症的病因,這句話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的,反之也亦然。那些長壽的夫妻,其實也沒有什麼特別的養生之道,但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兩情相悅,都活得很快樂、知足,誰也不給誰氣受。

生活苦短,能跟一個合拍的人慢慢變老,是最幸福的事情。願單身的人不要眼睛盯著找“好的”,而是要努力找那個“對的”人,只有找對了人,才能相看兩不厭,才能玩到一起,樂到一起,這才是婚姻應該有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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