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十個不得”規範津貼補貼及績效工資發放

記者從市財政局獲悉,為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審計問題整改,規範執行津貼補貼及績效工資政策。近日,市委辦、市政府辦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市津貼補貼及績效工資發放的通知》。


通知要求,規範津貼補貼及績效工資發放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縣區和市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嚴格執行黨中央和省委有關政策,嚴禁違規和變相發放津貼補貼。


不得違反規定自行設立津貼補貼項目、提高津貼補貼標準和擴大實施範圍;


不得假借各種考核評比創建達標表彰名義普遍發放獎金;


不得違反規定將上級獎勵給集體獎金擅自發放給個人;


不得

違反規定向關聯單位轉移資金、再由關聯單位發放津貼補貼或獎金;


不得突破核定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自行發放津貼補貼或獎金;


不得違反規定發放加班費、值班費;


不得超標準、超範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未休年休假補貼;


不得以任何藉口、名義、方式在國家、省、市統一工資政策之外發放津貼補貼、獎金、福利、有價證券和實物;


市直事業單位增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納入績效工資總量中,

不得平均發放,要嚴格按照績效工資管理有關規定製定內部分配辦法和考核辦法,除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和正常福利外,將所有的津貼補貼、獎勵激勵性項目全部納入,不得在績效分配辦法和考核評價辦法外,再發放任何形式的津貼補貼、獎金。


通知強調,理順管理機制,市政府成立津貼補貼和績效工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市財政局牽頭的津貼補貼辦公室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的績效工資辦公室。規範工作流程,堅持符合政策、量力而行原則,今後凡是新出臺涉及津貼補貼、績效工資及獎勵政策前,由財政部門先進行財政承受力評估,再按程序履行報批手續。嚴肅發放紀律,對自行出臺政策、無依據和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等行為,要立即清理糾正,整改規範到位。


記者 楊京保 通訊員 石廣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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