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跨地區調動有多難?想聽聽各位前輩的經歷?

秦源記


公務員跨地區調動非常難,難到你只能想想而已。

這種調動,從現實看,最近有極少數涉及人才引進政策,但只限於回原籍,條件比較苛刻,而且只在經濟欠發達地區。

從政策看,這種調動雖然理論上可行,但需要具備的條件註定了一般人很難實現。在調動上,需要兩地接受單位和原單位同意,還需要兩地編制人事部門同意,特別是要落實接受單位,這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沒有合適的有力度的人脈關係很難成功,這是問題中最關鍵的環節。

如果要探討,提這樣幾個建議供您參考:

一是尋找合適的理由。比如兩地分居,在政策上有這樣的照顧條件。比如符合接受單位的需要,專業或素質是接受單位、接受地區急需的等。這些條件雖然不是最重要的,但一般在調入人員時也需要一些理由,單憑人脈並不是太容易。

二是尋找有力的人脈。提出動議並被接受單位同意是這種調動的關鍵,這需要你自己做好這個方面的工作。當然,有合適的中間人介紹也是一個辦法。

三是個人自薦。現實中有不少這種情況,但需要你具備較好的業績,有對方感興趣的素質和能力。在沒有其他人脈資源的情況下,這個辦法不妨試一下,遇到惜才的領導的運氣也是有的。


公考小助理


我一直生活在西部的一個省會城市。2004年11月,我實習結束後,被分配到省會郊縣的一個基層單位工作。這個基層部門是市屬單位,是我們局一個處在郊縣的科級單位。我在那工作了近四年。其實,離家不是很遠,也只有40公里。調了幾次,但就是調不回來,一段時間很急躁。2009年,我們局為了充實一個處的工作,從全局調人,由於時間緊,任務重,不需要所在的處同意。我向局人事部門寫了請調報告,很快回到了城裡。應當說,我以前所在的處福利相對好一些,同學勸我別去,但是我為了回城,還是去了。回來後,由於這個處大學生少,自己也還算勤快,就留到了處機關。回想起來,有時機遇很重要。


MIC1979


公務員跨地區可以調動嗎?答案肯定是可以的。對於市縣處級以上幹部來講,由於有地域迴避政策,提拔副處以上幹部,大多都會在同市轄區以內的其他縣區任職,或者在市場任職。提對於省市司局級幹部,則以全省範圍內異地任職為主,或者在省直機關任職。行政級別越高的幹部,異地任職的機會越多。

除了領導幹部,普通公務員想要實現異地任職,相對是比較困難的。對於正科級以下幹部,無論是縣區幹部想去市級其他縣區任職,或者去市直乃至省直任職,都非常不容易,需要有特殊的機緣。還有一種是參加公選,這主要是指一些比較年輕的幹部,學歷高、綜合素養高,在遴選或者公選過程中,就非常有優勢,可以籍此機會赴異地任職,還可以提升職級。除此而外,想要異地任職,主要是接收地有空缺崗位和編制,接收地單位同意,並申請經人事或者組織部門同意,才能實現異地任職,這對於醫務工作者、中小學教師等專業技術人員來講,相對容易,也比較常見,但公務員就非常少了。尤其是跨省調動,程序更復雜,難度更大。如果接收地同意,根據接收地逐級對接,最後經原單位所在的地區人社或者組織部門同意,並經編辦、財政局批准,才可以辦理調動手續。除此而外,還可以通過對調的方式,實現跨地區調動。

根據最新的報道,各地為了爭奪人才,不僅有人才引進計劃,現在又有了鼓勵公務員和事業人員回鄉就業的政策。河南等地出臺了新政策,為了加快家鄉發展,鼓勵在異地任職的公務員或者有專業技術的事業人員,主動回鄉任職。“鄉村振興戰略”也推動公職人員通過一定程序回原籍參加鄉村幹部競選,並要求當地政府出臺相應補貼、補助政策,使回鄉任職的公職人員回得來、留得住。回鄉任職,對於在外地工作的公職人員來講,又多了一條跨地區調動的路子。不過其實際操作程序的難易,以及能起到的作用,還有待政策落地後才見分效。


職言管語


國家公務員跨地區調動有多難?想聽聽各位前輩的經歷?

關於這個問題所提的調動,當然是指那些普通公務員的調動,因為如果是領導幹部本身的異動,那隻要一紙文件,相對容易得多。

就這個問題,大概可以從以下方面來回答:

第一,對於“領導”而言,這個調動一般很簡單。所謂領導,也有兩個層面。一方面,如果自己是領導,不光是自己調動簡單,而且連自己的配偶調動也相對容易,這是一種隱形的照顧。什麼是領導?一般來說,指的是副處級以上。

另一方面,當然也有自己不是領導,而只是普通公務員的,那麼就得看讓你調動的領導。如果這個領導非要調動你,是沒有多大問題的,或者是自己親友當中有關係、背景在當領導,也是沒有多大問題的。

歸根結底,自己是領導,或者領導需要你,那麼就相對容易。

第二,對於普通公務員而言,沒有領導真心幫助,調動是千難萬難。我接觸過不少科級的公務員,自己調到上級部門後,可是配偶卻一直無法完成調動。

對於這樣的調動,體制內稱之為逆向流動,沒有很多的路徑與機會,除了參加公務員考試之外,即使是遴選也是少之又少,加之有的遴選可能已經內定。而公務員考試畢竟有太多的限制,也有越來越大的競爭。

有這樣一對夫妻,丈夫調到上級部門快十年了,是一名普通公務員,妻子一直還在縣城某公務員部門,長期分居。找了很多路徑,也想了很多辦法,但至今沒有完成調動,夫妻一直分居。畢竟這種調動,既要找到領導同意,還得用人單位接受,想想都不容易。

加上這些年屢屢遭遇政策因素,比如機構改革凍結編制,比如機構人員存在問題整改時,也是凍結編制。這些一刀切做法,也讓那些調動屢屢擱淺。

第三,優化遴選渠道,考慮夫妻分居因素,打開流動通道。跨地區之間的調動,應該有一條正常的開放的通道。一方面讓有才能者可以自由流動,只要有單位有編制可以接收。這就需要建立常態化的遴選渠道,應該像公務員考試那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人才的活力在於流動,只有充分流動起來,才能實現人盡其用。一是可以讓有才者找到適合自己的地方;二是可以讓用人單位在用人方面更加公平公正,而不是一潭死水,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否則就可能留不住人。

再一個方面,在公務員調動方面,應該考慮夫妻分居因素。在這方面,目前主要照顧的是領導幹部,其他普通公務員基本上沒有考慮,如果沒有了公開考試這條路徑,只能靠個人去走關係、託人情。除非你在年輕的時候,靠自己的考試去完成,年齡大了,就別想著調動了。

前段時間,河南欒川發佈異地公務員可申請調動回家鄉工作的公告,引來不少異地公務員的共鳴。這是一個良好的信號。一者,解決在外孤獨無靠的問題;二者,如果成了家的,可以解決夫妻分居、老人贍養問題。

實際上,從這則通告可以看出,有關政策是可以解決公務員流動問題的,關鍵在於思想要解放,要建立人才自由流動機制,多多考慮人性的因素,才能真正激發人才的活力與創造性,從而推動地方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碧翰烽


公務員跨地區調動真的很難,因為跨地區調動涉及到的關係有很多,所以說最初報考公務員崗位的時候,就要想清楚將來會不會涉及到調動。

公務員跨地區調動現在一般有兩種方式:

第一種方式就是通過公務員公開遴選。之前公務員跨地區調動還可以考慮參加公務員考試,但是從2015年之後,國家公務員已經禁止在職公務員報考國家公務員考試,各省市公務員招錄也從2016年開始禁止了在職公務員報考公務員考試。現在也就只有公務員遴選可以實現跨地區調動,但是很多地區的遴選都只針對本地區的在職公務員,其他地區的公務員是不可以報考的。

第二種方式就是大家熟知的個別調動。個別調動只能是通過你個人的能力和社會關係。因為兩個地區之間的公務員調動會涉及到很多領導和很多部門,只有把這些領導和部門之間的關係協調好了,你才有可能進行調動。比如兩個縣之間如果想調動的話,一般需要調入地組織人事部門的同意,還需要找一個接收單位,還需要主管縣領導以及常務副縣長以及縣長和書記的同意。所以說,如果你想通過個別調動的話,那隻能是看你的社會關係了。

總之,公務員跨地區調動真的很難,所以在你最初報考崗位的時候一定要想到這個問題,否則將來你想調動了卻又面臨著層層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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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省直遴選


其實說難也難,說不難也不難,關鍵點在於人。懂?

我聽說過簽了五年服務年限,通過家裡親戚,一轉正就從中直部門轉地方政府的。

還聽說過有人滿了五年,未經單位允許報考其他單位遴選,結果政審調檔的時候單位把他活活拖死的。

按程序來,是相當簡單的,調入單位所屬的組織或人事部門向調出單位所屬的組織或人事部門發調檔函。調出單位所屬組織或人事部門簽字同意,辦理相關移交手續。最後調入單位所屬的組織或人事部門向調出單位所屬的組織或人事部門發調令,就可以走人了。

不過,一切事在“人”為!祝你好運!


官場筆記


很多人考進公務員後,希望能夠調動到其他地方,這個難度肯定是很大的,沒有同一個地區調動容易。為什麼呢,一般來說,調動有這麼幾個條件: 一,需要目前所在的單位(簡稱A單位)的領導同意你調出,如果你目前在試用期,或者肩負某項未完成的重要任務等等,原單位可能不會允許你離開。二,需要找到合適的下家,這需要通過自己的運作,通過自己的親戚朋友等等關係進行聯繫。並且一般需要對方單位召開班子會議進行明確,並且同意接收。三,需要對方單位的編辦部門特別是編委主要領導簽字同意。這需要通盤考慮該地區編制情況,如果該地區公務員已經沒有編制,那麼即便接收單位同意也可能被編制部門否決。四,需要兩地的組織部門辦理手續。如果跨省,需要經過兩個省委組織部門。如果其中一方的組織部門不同意調離或不同意接收。那麼調動也不會成功。總之,異地調離的關鍵點在於接收單位,總體來說,如果接收單位同意接收,那麼這個事情就已經成功了70%,剩下的大部分是程序上的問題和手續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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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入職單位同意放人。

1:調入單位有編空缺並同意調入。

2:個人申請調入向政府主曾人事常務同意。(有個別地方須經常委會同意)

3:拿政府批覆意見人力資源局公務員科辦理商調整。現在公務員歸組織部管理應在組織部門發函商調。

4:個人到原單位由組織或人事部門將入職所有材料寄往調入地方管理部門,經核實身份無誤後簽發正式調令。

5:收到調令後個人在原單位辦理調離相關手續。

6:個人隨調令到入職地方相關部門辦理調入手續。

7:其中編辦也要辦理相關手續,這樣入職單位人事可到相關部門辦理檔案轉入入職單位。如工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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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調動最關鍵環節就是有單位願意接收,公務員主管部門一般不會卡。其次是本單位願意放人。這樣就基本水到渠成了。


淮右布衣散人


考上”和“考得好”是公考人永恆的話題。一方面我們期望自己能夠進入體制,成為一名公職人員。另一方面,我們又渴望能夠去往自己喜歡的城市,進入自己心儀的單位,幹著前景輝煌的工作。

這本無可厚菲,然而事實上,想要異地調動,一個字,難,兩個字,很難。特別是有些同學想要調到外省工作。今天我們就說說異地調動的辦法。

一、調任或轉任

新《公務員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對於公務員異地交流,與事業單位、國企之間進行流動國家是持支持和鼓勵的態度,但是操作起來卻不容易。

事實上,異地調動需要的手續極其複雜,人事關係的轉移涉及到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導致調任擱淺。特別是基層事務繁雜,人手緊缺,單位不會鼓勵你去往別處。當然,如果你能找到一個願意和你對調的人,操作起來要相對容易點。(ps:我不會告訴大家,如果兩人是夫妻,調往一處會容易操作一些的。)

此外,如果咱們踏踏實實好好幹,升遷了,調任和轉任卻要容易不少。幹部的跨區域交流調動是近年來的大勢所趨,既能讓領導幹部開拓眼界見識,活躍管理思維,提升領導管理能力,又能在很大程度上預防貪汙腐化、黑惡勢力的滋生。所以,少年,努力吧!

二、遴選

全憑實力,不靠關係的公務員遴選是很多想要調動,謀求更好發展的公職人員的選擇。但是遴選也有其限制,一是遴選招錄的名額有限,對報考條件要求又非常嚴格;二是遴選要求考生必須徵得組織同意,這一條就阻止了很多人;三是遴選有明確的層級限制,只能從下級向上級進行遴選,一些地區的遴選有嚴格的區域限制;四是競爭激烈,參考的考生都是在職公職人員,甚至不少還是領導幹部,素質和能力俱佳,一些地方遴選除了筆試、面試還有試崗、考察等環節,比起考公務員難度不是一般地高。

看到這裡別絕望。近年來,隨著各地對人才的重視和引進,一些地方也出臺了一些變通性政策,例如取消地域限制、取消同意報考證明、還有地方有政府出臺政策對本省籍公職人員進行規模性人才引進,對相關程序進行了簡化,操作起來就很容易。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地方會出臺相應的政策,支持和鼓勵公職人員異地轉任交流的,大家目前需要做的就是先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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