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中国完全沦为列强的半殖民地。值得注意的是《辛丑条约》的“战胜方”不是“八国”而是“十一国”,增加了比利时、西班牙、荷兰。不过,这些二三流国家与中国的“特权”也就不再说明,毕竟为首的“八国”特权被取消,这些国家的“特权”更无从谈起。
1917年8月,中国对德国、奥国宣战,宣布废除与两国的条约,取消了两国在中国的特权。
1919年7月,苏俄宣布放弃在中国的一切特权,但后来苏联成立后没有完全兑现。
1941年12月,中国对日本宣战,废黜与日本的条约,取消日本在中国的特权。
1943年1月,英美宣布平等对待盟友中国,放弃在中国的特权,但英国保留香港特权。
1946年2月,法国与中国签署条约放弃在中国的特权,此时法国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元气大伤。
1955年5月,苏联军队撤出大连、旅顺,苏联在中国的特权取消。
1979年1月,中国与美国建交,美国宣布撤出台湾,美国在中国的最后一处特权被取消。
1997年7月,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英国在中国最后一处特权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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