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審委每週審核企業情況【0316-0320】

千山發審委|發審委每週審核企業情況【0316-0320】

主板

(一)杭州聚合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傅昌寶曾在兄弟傅昌煥實際控制的永昌錦綸、恆豐投資持股和任職。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傅昌寶退出永昌錦綸、恆豐投資的背景及原因,相關股權轉讓的真實性,是否支付對價,是否存在委託持股、信託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2)尼龍6切片產品及錦綸技術路線、應用領域、產品具體用途和未來發展方向等方面的差異,是否存在替代性及競爭性;(3)永昌錦綸、恆豐投資等關聯方是否存在為發行人承擔成本費用等情形,永昌錦綸從第三方購買尼龍6的原因及商業合理性,價格是否公允;(4)永昌錦綸與發行人彼此進入對方主營業務是否存在明顯障礙,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與上述關聯方保證避免同業競爭和利益衝突的承諾履行相關措施。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報告期發行人營業收入增幅顯著高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請發行人代表:(1)說明報告期營業收入大幅增長的原因和合理性,增幅顯著高於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是否具有可持續性;(2)說明發行人主要客戶及銷量變動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業特徵;(3)報告期內是否存在關聯交易非關聯化的情況,2017年對浙江錦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銷售收入快速增長且成為發行人第一大客戶的原因及合理性;(4)主要產品與可比上市公司的技術特點和優勢,競爭對手是否易於模仿和超越,發行人對於產品單一風險的應對措施;(5)結合停工復工情況、日常訂單及重大合同的履行情況、2020年一季度、上半年的預計產能、產量、銷量及與去年同期對比情況,說明新冠疫情對發行人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的影響,是否對發行人的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6)說明近期原油價格大幅下降對發行人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的影響,是否對發行人的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發行人產品和原料是否致癌,是否有毒,發行人生產經營是否取得了所有必備資質,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並有效運行;(2)發行人在員工勞動保護方面所採取的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存在侵害員工合法權益的情形,是否存在因勞動保護及職業病等引起的勞動爭議或糾紛;(3)發行人的生產經營和擬投資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在建和擬建項目是否已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已投產項目是否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公司是否存在環保違法違規行為。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報告期內存貨中在產品、庫存商品、發出商品未隨主要產品銷售規模逐年擴大而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2)近期原油大幅下跌是否對存貨跌價準備計提產生重大影響。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二)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報告期內,發行人主營業務收入持續增長;銷售以經銷為主,電商渠道為輔。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報告期內經銷商的變化情況、原因及穩定性,是否會對發行人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經銷商管理系統及跟蹤機制的建設、運行情況,是否可以有效管控經銷商的進銷存情況;(2)主要經銷商最終銷售的實現情況、各期末的庫存情況,是否存在通過經銷商鋪貨調節收入的情形;(3)經銷商市場推廣專項補貼各明細費用的具體內容、性質、發生金額,與經銷商的市場推廣費是否存在對應關係,發行人對經銷商的市場推廣費是否可控;(4)市場推廣專項補貼扣減收入或按銷售費用列支的劃分標準,是否有明確的協議約定,是否形成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政策或指引規範,執行是否到位,賬務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是否符合行業慣例,是否存在稅務風險,相關風險的應對措施及其有效性;(5)近期新冠疫情對發行人生產經營的影響。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報告期內,發行人主要原材料來源於進口,供應商中存在貿易型供應商。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主要原材料進口的原因,國內外相同原材料在品種、質量、價格的差異,發行人對進口原材料是否存在依賴;(2)存在貿易型供應商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業慣例;相關原材料的最終來源,是否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發行人相關內部質量控制體系及運行情況;(3)中美貿易摩擦是否對發行人的進口採購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發行人擬採取的應對措施。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報告期內,發行人經銷商模式下毛利率逐年上升。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報告期內經銷收入毛利率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不同銷售渠道的定價原則及依據,主要原材料單位採購成本降低的情況下,調高售價的合理性;上調產品售價、減少銷售折扣、原材料採購價格波動等因素對經銷收入毛利率變動的具體影響。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發行人的主營業務是休閒食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發行人生產經營各個環節的產品質量及食品安全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並得到有效執行;(2)發行人報告期內是否發生過重大產品質量問題、食品安全事故或糾紛,是否受到相關處罰或承擔賠償責任,是否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是否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三)重慶百亞衛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1、報告期內,發行人主營業務主要集中在川渝、雲貴陝及兩湖地區。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報告期內銷售收入持續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與行業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顯著差異;(2)經銷收入以將貨物移交給物流配送商為確認時點,並以配送商交付的運輸單據為確認依據,是否符合風險報酬轉移的相關規定;(3)主要產品銷售單價及其變化趨勢與境內外競爭對手同類產品是否存在顯著差異及其合理性;(4)不同客戶同類產品的銷售單價和毛利率是否存在顯著差異,是否存在與其定價競爭力不符的情形,是否存在影響發行人業績和利益輸送的潛在安排;(5)是否存在對主要客戶的依賴和業務集中風險;在川渝、雲貴陝及兩湖地區之外區域業務拓展是否具有競爭優勢,現有業務增長是否具有持續性;(6)上海瑞光未來是否存在再訴的風險或潛在風險,如發行人敗訴對生產經營及財務報表的具體影響;(7)新冠疫情對發行人經營及財務狀況的影響,是否對發行人的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發行人報告期內以經銷模式為主,KA渠道、ODM、電商為輔。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報告期內經銷商數量呈現下降趨勢的原因,發行人產品是否存在滯銷情況;(2)對經銷商的折扣政策以及營銷費用分擔機制,報告期內是否發生變更及其合理性,相關會計處理情況,是否存在跨期情形;(3)對經銷商是否存在安全庫存要求,經銷商產品採購週期與銷售週期、期末庫存餘額是否具有合理的匹配關係,發行人是否存在要求經銷商囤貨增厚自身業績的情形;(4)2019年ODM收入小幅下滑的原因,ODM業務是否具備可持續性;主要ODM客戶的背景情況,與發行人開展ODM業務的商業合理性,其終端銷售模式及合規性,是否對發行人ODM業務構成重大不確定性影響;(5)自主品牌衛生巾銷售收入未隨著產能上升而提升的原因,現有自主品牌產品的市場容量是否已經趨於飽和,相關風險提示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詳細說明經銷收入真實性核查的範圍、程序及結論,針對上述問題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報告期內,發行人綜合毛利率較高且存在一定波動。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報告期內綜合毛利率波動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顯著差異及原因;(2)經銷、KA及ODM三種模式下的毛利率與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以及變化趨勢是否存在顯著差異及原因;(3)直銷、經銷毛利率水平是否存在差異及其合理性;(4)嬰兒紙尿褲自主品牌和ODM產品毛利率差異較小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四)盛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發行人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自智慧口岸查驗系統解決方案。請發行人代表:(1)說明發行人報告期內營業收入持續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與同行業可比公司變動趨勢是否存在顯著差異;(2)結合軟硬件產品及服務約定的具體條款,說明發行人軟件及硬件收入確認和計量的具體方法及依據;(3)說明發行人合同約定的產品提供時點與實際收入確認時點是否存在間隔期長、時點不匹配的情況,是否存在跨期確認的情況;(4)說明發行人業務獲取方式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存在應履行招投標程序而未進行招投標的情形,是否存在商業賄賂或不正當競爭等情形;(5)結合行業現狀及發展趨勢、市場容量、核心競爭力、在手訂單等,說明發行人業績增長是否具有可持續性;(6)說明新冠疫情對發行人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的影響,是否對發行人的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發行人報告期內主營業務毛利率約50%左右,整體較高略有波動。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招投標價格及成本投入安排,說明發行人承攬的大型項目毛利率普遍低於平均毛利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2)說明設備銷售業務的毛利率情況,同類設備不同客戶間銷售毛利率是否存在顯著差異及合理性;(3)說明系統集成業務與設備銷售業務毛利率的差異情況及原因。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應收賬款餘額佔營業收入的比例較高。請發行人代表:(1)說明發行人應收賬款餘額逐年增長的原因,與行業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顯著差異;(2)說明發行人2019年末應收賬款餘額增幅高於當期營業收入增幅的原因,是否存在放寬信用政策拓展業務的情形;(3)結合期後回款情況,說明報告期期末應收賬款是否存在回收風險,發行人針對逾期款項採取的措施及效果,內控措施是否健全並有效執行,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未完工項目成本佔存貨的比例較高。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生產安裝週期和驗收週期的確定依據及其約定情況,相關確定依據報告期內是否發生變更;(2)生產安裝週期和驗收週期實際執行與合同約定的差異情況及其合理性,出現未能按期完成生產安裝或驗收的處理措施及其合規性,是否存在因生產安裝或驗收等問題導致的糾紛或違約責任;(3)是否存在通過生產安裝和驗收週期進行收入和利潤跨期調整的情形或風險,相關內控是否健全有效。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創業板

(一)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報告期內,萬華化學是發行人第一大供應商,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及部分董監高曾經在煙臺萬華任職。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萬華化學TPU產品的年產銷量,與發行人在TPU行業細分領域如品種、技術、應用領域等方面的具體差異;(2)發行人和萬華化學存在的原材料供應商和業務競爭的雙重關係是否會影響發行人業務發展,萬華化學未來是否有增產TPU的公開計劃,未來是否會對發行人的MDI原料供應產生不利影響;是否存在較大經營風險;(3)發行人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是否曾與萬華化學簽訂競業限制等協議,是否存在違反相關協議或承諾的情形;(4)發行人的技術、主要生產設備、主要管理、研發、生產人員是否來自於萬華化學,是否存在侵犯煙臺萬華知識產權的情形,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5)萬華化學提供的採購價格補償2018年起才有的原因及合理性,對各期財務狀況是否具有重大影響、是否存在通過調節返利時點跨期調整利潤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報告期各期,發行人向貿易商客戶的銷售收入佔營業收入的比例較高。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貿易商客戶收入佔比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業慣例,貿易商與發行人及其關聯方是否存在關聯關係,發行人客戶與貿易商終端客戶存在重疊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業慣例;(2)前員工於海鵬離職創辦廈門鵬睿,成立後就立即成為發行人較大金額經銷商的原因和合理性;(3)貿易商採購產品是否實現終端銷售,是否存在大量庫存積壓。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新冠疫情發生以來的停工復工情況、日常訂單及重大合同的履行情況、2020年一季度、上半年的預計產能、產量、銷量及與去年同期對比情況,說明新冠疫情對發行人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的影響,是否對發行人的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2)說明近期原油價格大幅下跌是否對存貨跌價準備計提產生重大影響。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報告期主要物流提供商發生顯著變動的理由及合理性;(2)2016年以來,發行人三任財務經理離職的原因及合理性;(3)收入是否存在跨期調節的情形;(4)存貨實際存放地點與賬面記錄不一致的原因;(5)針對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發行人採取的具體整改措施及有效性,發行人會計工作是否規範、財務內控制度是否完善。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二)洛陽新強聯迴轉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1、發行人報告期銷售收入持續上升,但產品銷售結構變化較大。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發行人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主營業務毛利率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結合細分領域的市場前景、競爭對手、市場份額和規模等因素,說明發行人核心競爭能力及競爭優勢,對發行人持續經營能力是否產生重大影響;(3)結合產能及客戶需求情況說明發行人報告期內鍛件業務在毛利率持續下降的情況下,收入持續大幅度增長的原因;(4)結合停工復工情況、日常訂單及重大合同的履行情況、2020年一季度、上半年的預計產能、產量、銷量及與去年同期對比情況,說明新冠疫情對發行人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的影響,是否對發行人的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發行人主要客戶集中度較高。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客戶集中度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對主要客戶存在重大依賴;(2)與主要客戶合作的持續性及穩定性;(3)報告期主要客戶銷量及單價的變化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對主要客戶的突擊銷售和臨時提價等異常情形;(4)報告期內發行人向新能軸承銷售收入增長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發行人對新能軸承是否構成重大依賴;(5)新能軸承採購發行人的風電軸承再轉售給金風科技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實現最終銷售;(6)新能軸承向發行人採購的鍛件類產品是否加工成風電軸承等產成品並向終端客戶進行銷售,是否存在大量庫存積壓;(7)報告期內發行人與新能軸承交易價格的公允性,與同類客戶及供應商的價格對比是否合理,報告期價格是否存在異常波動及其原因,是否存在利益輸送。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發行人報告期曾向貿易商採購原料的情形,發行人製造費用發生額存在波動,管理費用率顯著低於同行業上市公司。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未直接向終端供應商採購的原因,對比向貿易公司採購的單價與終端客戶單價是否存在明顯異常,是否具有商業合理性;(2)報告期管理費率顯著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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