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执行“三统一” 公平正义“不缺席”


战“疫”执行“三统一” 公平正义“不缺席”

战“疫”执行“三统一” 公平正义“不缺席”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天津高院及天津红桥法院在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对执行工作部署要求,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红桥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优势,利用微信、电话、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等方式实现执行工作的“三统一”,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统一管理,实现执行信息化。为充分保障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红桥法院执行局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疫情期间值班应急制度,确保执行事务处理快速及时。自2月3日上班以来,执行指挥中心在该院执行局领导的组织下,除正常视频值守外,全员24小时保持手机通畅,并建立应急响应微信群,及时按照局领导指示做好协调、处理紧急执行事务,传达报告重大事项、文件等精神。同时,充分利用微信视频、电话、短信执行等方式与当事人联系,督促执行,沟通和解,终本约谈,实现无接触式执行模式。据了解,自2月3日以来,红桥法院执行局已执结案件174件,执行到位金额754.8万元。

统一指挥,实现执行高效化。在全国疫情防控期间,因局势紧张,全国法院无法派员出差实地办理案件。按照市高院执行局指示精神,对于外地委托本地法院办理的委托事项要迅速及时办理。对此,红桥法院执行局立即组建执行事项专项工作组,对于接到的受托事项进行快速反应,同步调度、统一指挥。自2月3日以来,该院执行局承接了来自广东、浙江、河南、山东、北京、四川等地辖区法院受托事项14件,涉及4家银行6个营业网点账户的续行冻结、解冻和扣划,涉及2家企业股权的续行冻结全部办结,事项受托期限内办结率达到100%。其中2家银行的2个营业网点因疫情防控,办公时间不固定,导致办案人员多次吃了“闭门羹”。最终 ,早执行事项专项工作组的多方沟通协调下,确定了营业网点的办公时间,并在营业网点办公后第一时间现场办理委托事项,成功将40.9万元扣划至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账户。

统一协调,实现执行协同化。疫情防控期间,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红桥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统一协调功能,及时对天津市辖区内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车管所、各大银行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及办公方式进行梳理,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发送给承办法官;全面梳理终本案件续封、续冻事项,确保续封、续冻事项及时办理,自2月3日以来,续封不动产16套,续封车辆32辆,续冻银行账户12个;对于委托外地法院办理的事项,对于情况紧急的,及时将情况上报市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在市高院执行指挥中心与受托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沟通协调下,实现执行信息无缝对接、密切协作。据悉,自2月3日以来,红桥法院执行局通过市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协调,与河北省石家庄市、唐山市、安徽省合肥市、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等多地辖区法院进行联动协同,最终将1套房产续封、2个银行账户续冻、2辆车续封,1个银行账户扣划成功。


分享到:


相關文章: